傍晚六点半的A市中级人民法院,林洛筠走出第七审判庭,她抬手松了松领带,指尖不经意间蹭过左侧口袋——是张被塑封过的拍立得。
走廊里的声控灯随着她的脚步次第亮起,又在身后逐一熄灭。电梯间的镜面映出她的身影,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像有人在远处轻轻叩门。
她掏出手机,屏幕上跳出萧秋的微信头像。消息内容很简单:“我的大法官下班了没?文联楼下的桂花落了一地。”
林洛筠的指尖在屏幕上敲出“马上到”三个字。发送成功的提示音刚落,她就转身走向地下停车场。今天停在专属车位上的不是那辆印着“法院”字样的黑色公务车,而是辆低调的辉腾,车窗贴着最深色的膜,连轮胎都换了静音款。后备厢垫下面藏着个深蓝色丝绒盒子,棱角被泡沫纸裹得严严实实,那是她上周跑了三家老字号银楼才订到的东西,师傅说这种錾刻工艺已经快失传了。
车子驶出法院大门时,夕阳正卡在城市天际线的缝隙里,把柏油路染成了橘红色。拐进文联所在的那条青石板老街时,林洛筠特意降慢了车速。路两旁的梧桐树把枝桠伸到半空,搭成道绿色的拱廊,碎金似的阳光透过叶隙洒下来,在车引擎盖上跳着细碎的舞。
就在这时,她看见萧秋了。
萧秋站在街角那棵最高大的梧桐树下,她手里拎着个牛皮纸档案袋,袋口露出半截打印纸,上面隐约能看到“诗稿”两个字——大概是刚校对完的新诗集。听见汽车引擎声,萧秋猛地转过头,原本有些放空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她没等车子停稳就小跑过来,拉开车门时带起一阵风,萧秋坐进来时还在喘气,鼻尖沁出层细汗:“我还以为你要加班呢,今天这个日子可不能迟到。”
“什么日子?”林洛筠故意逗她,挂挡的手指在真皮方向盘上轻轻敲了敲。
萧秋立刻伸手去挠她的胳肢窝,手腕上的细银链随着动作叮当作响:“少来这套!十年一百天零一天!”她掰着手指头数,“十年前的昨天我们在预科班第一次说话,十年后的今天你必须请我吃老城区那家九宫格火锅,我昨天就跟老板订好位置了。”
林洛筠打了右转向灯,车子缓缓驶离老街。后视镜里,萧秋刚才站过的梧桐树下,几片梧桐树叶子正打着旋儿往下落。“今天不吃火锅。”她侧头看了萧秋一眼,“带你去个地方。”
萧秋伸手把档案袋往腿上拍了拍:“秘密基地?”
“算是吧。”林洛筠的语气里带着种不同寻常的郑重,“去了就知道了。”
萧秋没再追问,只是从档案袋里抽出本装订好的诗稿递过来。稿纸是特意选的蒙肯纸,摸起来带着点粗糙的纹理,像她高中时用过的作文纸。“给你的,新写的组诗,一共八首。里面有首《拟乐天思微之》,你猜猜我写的是谁。”
林洛筠接过来,指尖触到纸页上凹凸的字迹——那是萧秋惯用的毛笔写的,竖钩总是带着点俏皮的弯度,娟秀里藏着股横冲直撞的劲儿。不用说,单看“元微之”三个字,林洛筠就知道这是写给她的。
车子驶出市区,沿着环城高速跑了二十分钟,才拐进片被树环绕的高档小区。门口的保安亭是复古的红砖墙样式,穿制服的保安看见林洛筠的车,立刻挺直了背脊敬了个标准的礼,电动栏杆升起时发出轻微的嗡鸣。
萧秋惊讶地睁大眼睛,鼻尖几乎要贴到车窗上:“好家伙,洛筠,你什么时候在这儿买了房?我怎么不知道?上礼拜我们视频你还说住在老房子里呢。”
“去年秋天买的,一直没告诉你。”林洛筠把车开进地下车库,停在最角落的车位。这里的车位比普通的宽出半米,墙壁上还装着感应灯,车子刚停稳就“啪”地亮了起来。她熄了火,却没立刻解开安全带,而是转头看向萧秋,车厢里的寂静被空调的余风搅得微微晃动,“阿锦,等会儿看到什么,都别吓到。”
萧秋被她严肃的样子逗笑了,伸手拍了拍她的胳膊:“我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当年你在法庭上把对方律师问得脸红脖子粗,最后只能说‘反对无效’,我坐在旁听席第一排都没眨眼。”话虽如此,她跟着林洛筠下车时,脚步还是带着点莫名的紧张,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连衣裙的衣角。
林洛筠走到一面刷着乳胶漆的墙前,伸手按了下隐藏在壁灯后的圆形按钮。只听“咔嗒”一声轻响,沉重的木门像是被无形的手牵引着,缓缓向两侧打开。暖黄色的灯光瞬间涌出来,在地面投下两道长长的光带,萧秋下意识地眯起眼,等适应了光线再睁开时,倒抽的冷气在喉咙里打了个转,呼吸猛地顿住了。
那是一整面墙的玻璃展柜,从地面一直顶到三米高的天花板,足足占了半面墙。每个格子里都铺着深酒红色的丝绒,在暖光下泛着天鹅绒般的光泽。各种各样的小物件安静地躺在里面,像是被时光精心收藏的星辰,在灯光下折射出柔和的光晕。萧秋的目光扫过那些东西时,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了,酸意顺着血管往上涌,眼眶瞬间就热了。
最左边的格子里放着一条细细的银项链,链身是绞丝样式。萧秋认得这条项链,比认得自己的指纹还要清楚——那是她们十年前辅导班上课的最后一天,她在夜市花十五块钱买的,塞进林洛筠手心时,她的手心里全是汗。
“这……”萧秋的声音有些发颤,她伸出手,指尖在离玻璃五厘米的地方停住了。玻璃冰凉的质感透过空气传过来,映出她微微泛红的眼睛。
林洛筠走到她身边,慢慢的说道:“阿锦,你送我的每一样东西,我都认真收着。”她抬手打开第一个展柜的玻璃门,金属合页发出轻微的“吱呀”声。她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条项链,指尖捏着链条最细的地方,像是在托着什么稀世珍宝:“你当时说,要跟我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萧秋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她想起十年前那个闷热的夏日午后,在辅导机构的预科班教室里,吊扇有气无力地转着,把粉笔灰吹得漫天飞舞。她抱着一本刚买来的的《唐诗宋词选》,百无聊赖地数着页脚的批注,忽然看见后面坐着个穿防晒服的女生,正低着头做数学题,侧脸的轮廓在风扇投下的阴影里忽明忽暗。
萧秋看了她三分钟,终于没忍住,用铅笔头轻轻戳了戳对方的胳膊:“同学,你知道‘安得故人生羽翼’的下一句吗?”
那个女生抬起头,她没立刻回答,而是眨了眨眼,然后才说:“飞来相伴醉如泥。”
就这一句话,她们聊了整整一下午。从元稹写给白居易的各类诗,聊到李清照的“生当作人杰”;从二次函数的图像变换,聊到暑假要去看的那部科幻电影。结课那天,萧秋跑遍了整条夜市街,在第三家饰品摊前挑中了这条项链。当时摊主说十五块钱不能再少,她还跟人磨了五分钟,最后把自己省实验的录取通知书都恨不得压在那里给对方。
“你还记得吗?”林洛筠的声音把她拉回现实,她正指着旁边一个格子,里面放着一张泛黄的作文纸,右上角用红笔写着“59/60”,字迹龙飞凤舞,旁边还有个小小的“优”字,“高二那次模考,你的议论文是全校的最高分,你说要送给我当‘镇桌之宝’。”
萧秋用手背擦了擦眼泪,破涕为笑:“我当时还吹牛说,以后要拿诺贝尔文学奖呢。”她记得那篇作文写的是《论知己》,里面引用了好多她们一起看过的诗词,从“海内存知己”到“桃花潭水深千尺”,最后还抄了句元白的“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语文老师梅才哼哼唧唧的不悦,说是雕虫小技不足为奇。但语文组组长陆星南却在评语里写“情真意切,想见其为人”,那个“人”字被红笔圈了两圈。
林洛筠顺着展柜一路走过去,指尖轻轻点过每个格子的玻璃,留下淡淡的指纹印。“这是你高三生日送我的圆珠笔,“你说用它写出来的字会带花香,结果我用它写了整整一本政治错题集。”
“这是你大学第一次拿奖学金买的书签,”下一个格子里放着块檀木书签,上面刻着她们俩的名字,“你说要让木头慢慢记住我们的名字,过几十年肯定全是岁月的味道。”
她顿了顿,指着一个巴掌大的冰箱贴,那是个小法槌:“这是去年,你说这个冰箱贴能替你监督我,不能徇私枉法。结果现在它天天贴在我家冰箱上,跟你似的,一天到晚盯着我。”
萧秋看着那些熟悉的物件,仿佛十年时光在眼前铺成了一条长长的路。她记得自己每次送礼物时的心情:送圆珠笔笔时是偷偷攒了半个月饭钱的紧张,送书签时是拿到奖学金的雀跃,送冰箱贴时是在礼品店挑了一下午的郑重。可她从来没想过,这些连自己都快忘了的东西,会被林洛筠如此宝贝地收藏着。
“还有这个。”林洛筠打开中间最大的一个展柜,里面整齐地码着一摞牛皮纸信封,每个信封右上角都用钢笔写着日期,从“2023.9.12”一直排到了“2026.6.3”。
“高中时你在老校区走读,我在新校区住宿,你每周都写一封信,托叶岚带给我。”她拿起最上面的一封,背面还贴着个小小的邮票,“一共187封,我数过。”
萧秋的眼泪又涌了上来,这次连擦都来不及。她想起那些晚自习的夜晚,趴在书桌前,借着台灯橘黄色的光给林洛筠写信。写学校门口新开的奶茶店,一点也不好喝;写地理老师静静姐今天又拖堂,拖到最后一节晚自习的铃声响了才肯走;写自己偷偷在日记本里写的诗,有一句是“何时何地不梦微”。
叶岚总是笑着说:“萧秋,你对林洛筠也太好了吧,不愧是元白之交。”那时候叶岚是林洛筠的室友,每次都把信塞在林洛筠的枕头底下,还说要收“跑腿费”,结果每次都被萧秋塞的巧克力收买了。
萧秋吸了吸鼻子,“原来你都留着。”
“不止这些。”林洛筠打开旁边的格子,里面放着一张装裱在相框里的画,画的是两个古代装束的男子在月下对饮,左边的人举着酒杯,右边的人正低头浅笑,旁边用毛笔题着“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你高二那年熬夜画的元白同人图,说要送给我当新年礼物,结果画完直接在书桌上睡着了。”
萧秋笑出了声,眼泪却掉得更多了:“那时候我们都迷元稹和白居易,你还说,要是有下辈子,想做他们那样的知己,一个写诗,一个懂诗。”她记得那天早上被画室老师叫醒时,口水还沾在画纸上,留下个浅浅的印子,后来她用修正液小心翼翼地涂了好久。
林洛筠没说话,只是打开了一个小一点的展柜。里面放着一张拍立得照片,用透明胶带在四个角固定着,照片上两个女孩挤在一块石碑前,笑得没心没肺。左边的萧秋,头发被风吹得乱翘;右边的林洛筠戴着眼镜,镜片反射着阳光,嘴角的梨涡浅浅的。背景是济南李清照故居的“漱玉泉”,泉水在她们身后冒着细细的泡。
“高考结束后一周,我们去济南玩。”林洛筠的指尖轻轻拂过照片上萧秋的脸,像是在触摸易碎的时光,“你说要成为第二个李清照,还抢了管理员的扫帚,说要替易安扫扫门前的落叶,结果被人家追着跑了半条街。”
萧秋的脸红了,从脸颊一直蔓延到耳根:“我那时候真是丢人现眼。”她记得那天林洛筠把这张照片塞进了钱包,后来换了好几个钱包,从高中时的卡通钱包到现在的黑色真皮钱包,这张照片一直跟着她,连位置都没变过——永远在夹层的最里面。
“不丢人。”林洛筠看着她,说道,
“我觉得那时候的你,特别勇敢。”
她顿了顿,走到最中间的展柜前。那个格子明显比其他的要大,里面铺着正红色的丝绒,像块凝固的晚霞。几块金砖整齐地摆放在里面,旁边还压着一张A4纸,上面用打印体写着A市各大金店的名字,从最老牌的“瑞蚨祥”到新开的“周大福”,一共五十家。
“十周年零一百天的时候,你说要送我全世界最贵重的礼物,结果买空了A市所有金店的黄金,让货车直接开到我家楼下。”林洛筠的声音里带着点无奈,眼底却闪着笑意,
萧秋想起那天的情景,忍不住哈哈大笑,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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