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找沈约的两个人是一前一后进铺子的。前面那个矮壮,手掌宽得像两把蒲扇,虎口到指尖全是旧茧,茧的颜色是深褐色的,跟他围裙上的桐油渍一个色。后面那个瘦高,手指修长,指甲缝里嵌着木屑,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那种。两个人一直保持着三步的距离,明显是不想靠近对方。
苏伯从后院探了一下头,看了看两个人的手,什么都没说就回去了。他做了几十年活字盘,见过的手艺人比沈约见过的案卷多。手上有桐油茧的是做粗木活的,手指留木屑的是做细木活的。两种木匠。
矮壮那个先开口。他叫吕大,永乐坊的老木匠,做桌椅板凳做了二十三年。瘦高的叫贺青,平康坊的新师傅,做了七年,专做架子和书柜。两个人的纠纷从三个月前开始,吕大说贺青偷了他的一种卯榫设计,用在了自己的书柜上,抢了他三个大客户。贺青说那个卯榫谁都会做,不是吕大的。
沈约让两个人各自说一遍。她在纸上记了要点。吕大说他三年前做了一种暗卯,从外面看不到接缝,两块木头合在一起浑然一体。他花了半年才把这个卯榫做稳。做出来之后第一个用在了崇仁坊张主簿家的书案上。贺青说他的卯榫跟吕大的不一样,接口的角度不同,他的是四十五度斜切,吕大的是直角对接。两种做法,两种结构,不能混为一谈。
“你们有没有各自做一件样品带过来。”
吕大从脚边一个布兜里掏出两块拼在一起的木板。木板只有巴掌大,是一个微缩的卯榫模型。两块板子拼在一起以后接缝完全看不见,表面平得像一整块木头。沈约用手指摸了摸接缝的位置,指腹感觉到了一道极细的线,是两块木头纤维方向不同造成的手感差异。一块是顺纹,一块是横纹。她以前在论文里引过唐代工匠的技术档案,知道“隐榫”在唐代不算稀罕,但吕大的这种隐榫在接口处做了一个小弯钩,弯钩卡在木头内部,从外面完全看不出来。
贺青也带了一件。他的两块木板拼在一起之后接缝同样看不见,但她用手指摸的时候感觉不一样,贺青的接口处没有纤维方向的差异,两块板子的纹路是一致的,说明他在拼接之前先把两块板子的纹路对好了。沈约看了看斜切面。四十五度。吕大的是直角。
“你说的三个大客户,是谁介绍他们来找贺青的。”
吕大说不知道。只知道那三个客户原来要找他定做书柜,后来都跑去找贺青了。其中一个是平康坊的茶行老板,他直接跟吕大说看到了贺青的手艺更好,说他的柜子摸不到接缝。
沈约把两个样品放在桌上并排比了比。阳光从窗口斜进来,照在两块木板的接缝处。她把它们翻过来。背面。吕大的卯榫背面能看到一个小小的凿痕,那是做弯钩时凿子留下的。凿痕的形状是圆弧形,说明他用的是一把弧口凿。弧口凿是做暗卯的专用工具,坊间不多见。她在贺青的样品背面也找了一遍。没有凿痕。贺青的接口是锯出来的,斜切面上有细密的锯齿纹,用砂石磨过,但没磨干净,在光线下还能看到一排极浅的平行线。
两种完全不同的制作方法。一种用凿,一种用锯。吕大的暗卯靠弯钩固定,贺青的暗卯靠斜面咬合。结构不同,工具不同,原理不同。只是效果看起来一样,从外面都摸不到接缝。
“你们两个做的不是同一种卯榫。”沈约把两块样品推回各自面前。“吕师傅的是弯钩隐榫,贺师傅的是斜面咬合榫。两种做法从背面看得出来,工具痕迹不一样。”
吕大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样品背面,又看了看贺青的。他的手指在贺青那块木板的锯齿纹上划了一下。他没说话,但眼睛眯了一下。
贺青的嘴巴张了张。“那他告我'偷他的手艺'——”
“你没偷。你们的手艺不一样。但问题是客户不知道这个区别。客户只看得见正面,正面看着是一模一样。他们以为你做的跟吕师傅做的是同一种东西。”
沈约拿了一张纸边,写了几行字。她先查了一下法条。木匠之间的手艺纠纷在唐律里没有直接对应的条文,这不是偷窃,也不是侵占。《杂律》里有一条关于“冒名”的:“诸诈冒官品者,各依所冒品减一等论。”这条是管人冒充官职的,不管木匠。但疏议里有一段注释她记得,在“诈伪”那一节:“凡以彼之名行己之事者,虽非官品,亦入诈冒之例。”这条管的是冒用他人的名声或技艺来谋利。
但贺青也没有冒用吕大的名声。他做的确实是自己的手艺。
沈约搁下笔。
“法条管不了这件事。”她对两个人说。“你们的手艺不同,不存在偷。但吕师傅的客户被抢走了,贺师傅也觉得自己被冤枉了。问题出出在行当里没有规矩。暗卯这种活,做的人越来越多,但每个人做的方法不一样。客户看不懂,同行说不清。”
她在纸边上写了一段建议,她第一次写这种东西,类似于现代的行规,作为一种行业规则的草案。
“你们两位可以联合西市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ggd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