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on将秦寺羽的帽子还给他,解释自己是来这里看秦寺羽发问卷的,想确定取样正确而已,秦寺羽恍然,戴回帽子,感觉脑袋痒痒的,头发好像有了神经,也痒痒的,尤其是被Aston攥过了的那边帽沿下。他再次蹭到了凯迪拉克回学校。
…………
500份问卷收集好了,秦寺羽整理完后两个人约在学校的图书馆讨论数据。
秦寺羽小心翼翼地将问卷都拿出来。他带着一只旧公文包,包早就变了形状,失了挺括,瘪瘪的,皮面布满碎裂细纹,边角磨到已经发白,包盖边缘都起了毛刺。
秦寺羽打开搭扣,拿出问卷。
包很破旧,问卷却是整整齐齐。那些问卷夹在一只牛皮纸的文件夹中,一根细绳在文件夹外呈十字形捆了一下。拆开后,Aston发现问卷已经被叠成一叠,板板正正,丝毫没有参差不齐,没一张是卷边卷角的,新的一样,甚至好像仍然还带印出来时的油墨香。
Aston看他一眼。
秦寺羽没意识到,说:“那我们就开始整理?”
“嗯。”Aston又瞥了一眼秦寺羽那破旧的包。
这回发现那只也是在精心地被养护着。大概是二手店买来的包,年头已经着实不短,但搭扣上与把手上却并无经年形成的氧化铜,仍锃亮光滑,大概是用什么东西仔细擦过,连搭扣与把手的角落部分都是,毫无遗漏,可能要用细的东西戳着抹布伸出去擦,没任何一处是敷衍的。缝线也不松松垮垮,好像又被沿着孔洞又匝过一层,是结实的,包的皮革上过鞋油。
他好像总用尽心思对待一切属于他的东西。即使属于他的东西很少。
他们开始整理数据。
Aston发现,秦寺羽竟能想起来每一个填过的人。
其中一个忘勾性别,秦寺羽拿过问卷看了一眼,回忆片刻,便说:“是位女士。”
他中间还拈起一份问卷:“等一下哦。这个男人学历上是4年级,小学肄业。但这个人填得极快,包括最后这几个有些复杂和需要思考的问题。他基本上每个问题扫一眼就做出选择,最后这题有好几行,他依然只扫了一眼。以防万一,这一份要算作无效吗?”
这个年代,问卷上还并不会设置一些检测题用来筛掉敷衍的人,可秦寺羽总能注意到填写人的潜在风险。
他刻意多发了一些,最后,即使筛掉有风险的,也依然还剩521份。
Aston:“你全部能回忆起来?”
“差不多吧。”秦寺羽说,“好像不难。”
汇总完毕,秦寺羽画了张表,将结果都填写进去。
Aston扯过一张新的白纸:“经济学上,图表不是你这样画的。”
秦寺羽便扣上了笔,看对方的。
Aston竟然可以倒着写字!
他将那张纸推到对面秦寺羽的眼睛下,几笔就画出一张倒过来的三线表,又顺着秦寺羽的方向在第一行写上表头,而后是第一列,在第一行和第一列交叉格里打了斜线,斜线两边又分别写了几个词,做出一个斜线表头。
发现对方能反方向把英文给写成这样,秦寺羽默了一下,抬起眼睛看了一眼Aston。
对方金发略略垂下,遮着眉,金色珠帘一般。
感觉到了他的视线,Aston也撩起眼皮,秦寺羽一下望进一双湛蓝色的眼睛里,竟怔了一秒。
Aston又垂下目光,继续在表格里填上数字,末了笔尖在表格的末尾处点了两下:“像这样。”
秦寺羽又抬起目光,两人视线交汇片刻。
秦寺羽说:“嗯。谢谢。”
“不客气。”Aston把那张纸转回来检查了下,毕竟刚才是倒着写的。
秦寺羽却本能地歪过脖子看那个表,因为姿势,他抻出一段修长白皙的侧颈,筋都绷起来,Aston又看了一眼。
接着二人讨论提纲。
Aston手里是秦寺羽带的铅笔。其实已经削一大半了,秦寺羽能将就,可在Aston的掌心里却是细细短短的一根,并不适合,秦寺羽便从公文包里又拿出钢笔递给他。
钢笔同样早已经旧了。其实牌子并不很差,但年头实在久远了些,是秦寺羽上七年级时林香美买给他的,他已经用六年多了。
笔尖点在白纸上时,秦寺羽突然间又想起什么,说:“那个——”
Aston等着他。
秦寺羽在半空中用手指画了一横:“这个笔尖有点劈了,写‘横’时呢,轻一点点,否则勾纸。”
笔太旧,笔尖劈了,其他方向都没问题,但写“横”时就会不大流畅。
秦寺羽想:打电话约时间时,也许不该告诉对方自己全都准备齐了的……
Aston点点头,继续写,但秦寺羽觉得对方根本没懂。一点没懂。
果然,在写“A”的那道横时,略略劈叉的笔尖轻轻刮过纸的纤维,阻滞感很重。
Aston顿了顿,继续写,写到“e”时又一次发生了同样的事情。
Aston停下笔,挑起眼睛看秦寺羽。
秦寺羽笑容漂亮,他歪歪头:“Now you know~”
他伸出右手要那支笔:“我来写吧。”
Aston“啪”地一声合上钢笔递给他,抬起手,掌心向上指指白纸,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秦寺羽的字漂亮飘逸,Aston委实没有想到这支破笔能写出来。
他的左手会用力地压着白纸,五指分开,指节修长。他的食指会微微地弓起来,更显长,手背上的那道青筋也会随着崩起一点,指甲都红了。手腕上有一根红绳,青玉环贴在皮肤上,拇指与食指两道青筋的中间有道小疤,细细长长泛着白,无名指最后一节的侧面还有颗小痣。
Aston念出提纲,秦寺羽捏着钢笔一字字记录下来。
Aston很享受自己念出一句、秦寺羽就默写一句的过程,行文整齐,字迹认真,每个字母都很漂亮,彷佛他字字如金而秦寺羽要反复咀嚼与回味。
每写过几行,秦寺羽的左手手指就向下一点,继续压着纸。他很小心,总先抬起手腕,再按在空白处,保护纸上的每一个字。
Aston静静地看。
写完之后秦寺羽说:“嗯,美国人好像更加喜欢医院预付模式?理由也都在这里了——已经可以出初稿了吧?”
“好。”Aston矜持地颔首,又瞥了眼手表——秦寺羽在海滩上捡到过的那一只,“我会负责撰写初稿。”
秦寺羽:“那再联系?”
“再联系。”
再次见到那只手表,秦寺羽又随口一下:“那个,别人知道你的手表后盖上面刻着个‘A’嘛?”
Aston动作微停,二人目光碰撞了下,Aston神色冷淡:“没有。”
…………
写完初稿后Aston将复印件给秦寺羽,讨论修改时两个人又在图书馆见了面。
到图书馆的时候Aston发现此时秦寺羽正坐在窗前的一张桌边等。
他脱了外套,在秦寺羽的对面落座下来:“运气不错。这个位子很难占到。”
秦寺羽笑:“我8点钟就过来了。”
Aston的睫毛一闪,秦寺羽打开包扣又拿出里头的初稿:“我们上次找座位时你往这边儿看了一眼。反正我今早也没什么事,就先过来看书了。”
Aston手指一顿,但什么都没有说。
秦寺羽把初稿都推过去:“修订全部在这里了。”
事实上,Aston的英文非常优美,长句很多,用词庞杂,是那阶层培养出来的,可结构清晰,推进稳定,阅读起来通顺、流畅。并不刻意炫耀什么,但句式和词语毫不单调,有多年的训练痕迹。
Aston的字也极为漂亮,像印出来的花体一般。
秦寺羽很认真,一点一点地读过去,还真发现两三个词漏了字母或错了字母。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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