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空就去辛晨的出租屋,他经常加班,我会跟着网上的教程,给他做点简单的夜宵,至于口味——
只是能入嘴的程度,但他每次都全吃完。
偶尔他要应酬,我一边画画一边等他,饶是他酒量再好,在靠酒疏通关系的人情局上,也免不了喝醉,一身酒气地回来,意识半醒半沉地叫我“老婆”。
我拖着他去洗手间,他毫不反抗,让他刷牙就刷牙,让他抬脚脱裤子就抬脚。
醉酒的辛晨跟平时不一样,安静地蜷在床上,加重的呼吸节奏,让被他搂在怀里的我像浮在海面,随浪潮起伏、跌宕。
若预计回来时间太晚,他提前发消息让我别等,可第二天清晨醒来,发现他躺在床边地上,枕着胳膊,面朝我,身上胡乱地盖了条薄毯。
他没有力气洗漱,靠着最后一丝理智克制不碰我,就这样睡在地板上。
我轻手轻脚下床,没惊醒他,准备早餐和暖胃汤。
踢踢踏踏的步音从另一间房间传来,小陈匆匆忙忙要出门,我叫住他,递给他一份鸡蛋葱花火腿饼和牛奶,“带在路上吃吧。”
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你给晨哥做的,我吃不太好吧。”
我笑笑,“我做得多,别客气。”
“那谢谢嫂子了。”
我不擅长维系人际关系,师门里,我也是最少参加聚餐的,但我不在这边,只有他们这些室友能照顾辛晨。
小陈走后,辛晨一边脱上衣,一边钻入洗手间,隔着门板扬声喊:“老婆,帮我拿身衣服。”
他冲完澡出来,我嗔怪他:“下次少喝点,小心年纪轻轻发福长啤酒肚。”
辛晨撩开衣服下摆看了看,松了口气:“还好,腹肌还在。”
这人体质实在叫人羡慕,骨架大,脂肪低,稍加锻炼就有线条。
末了,他笑着问我:“手感不错,要不要摸摸?”
我白他,一拳砸过去,他嚷着谋杀亲夫,猝不及防被我用一块饼堵住嘴。
汤倒是只给他一个人的,辛晨边喝着,边笑着感慨,真幸运,怎么找到这么好的老婆的。
我想,乐观大概是一种超能力,就像加缪说,在隆冬,我身体里有个不可战胜的夏天,世界是座巨大的废弃场,辛晨仍从中翻出来一盏灯将它电亮。
每逢节日,赵阿姨和刘叔便提前关了店,回家做一桌子丰盛的饭菜。
聊他们还在东北读大学的女儿,聊家乡这些年的变化,聊同来北京开店务工的老乡。
两人性格互补,赵阿姨豪爽热情,饭间总要来三两杯酒,谈天说地,刘叔话少嘴拙,干活踏实沉稳,多当倾听者。
是一对尘世中最平凡普通的夫妻。
仿佛能透过他们,看到我和辛晨未来的模样。
然而,我们和未来横亘着太多不确定性,母亲的病,辛晨父母的态度,我残缺的身体……
这种联想像是上课时开的小差,终归要回到枯燥重复的现实。
而小陈一直没交女朋友,工作日公司、家两点一线单调地往返,连聚餐也鲜少,周末则像只仓鼠一样,饿了就出来窸窸窣窣寻摸吃的,不饿就窝在房间打游戏。
他平时烟酒不沾,就熬夜的毛病改不掉,第二天早上总着急忙慌地像打仗,然后再在公交、地铁倒车过程中补眠。
运气好的话,能成功踩点打卡;运气不好,又该哀悼逝去的全勤。
我觉得也怪不得他,大量时间耗费在通勤和工位上,他与强大得无可匹敌的生活对峙,方抢来属于自己的夜晚。
但这不是胜利,只不过是牺牲自己,与魔鬼做交易。
在这座偌大的城市里,许多人掉进社会设下的陷阱,然而后来者依然前赴后继。
小陈也试图与虚无,与无意义做抵抗。
他养一些好照料的活物,巴西木、绿萝、乌龟之类,把房间装点得更富生机,却是三分钟热度,无需费心的仙人球也都烂死。
辛晨天生操心的命,闲暇时替他照料打理,小陈索性送他了。
小陈还考虑起谈恋爱的事,第一次相亲,他腼腆无措,求辛晨陪他,结果对方看上了辛晨。
之后的几次也无疾而终。
最后小陈也不折腾了,认命地为生活辛勤奔劳。
我有时觉得,在他乡拥有了几位异性家人,有时又产生强烈的漂泊不定感。
我通过画画和学业来抵消这种不适从,我以为忙碌会麻痹钝化我的感知。
然而,北京能包容任何人,却不是所有人都能习惯CBD写字楼大厦冷硬的棱角、染黄整片天空的风沙、漫天飞舞如鹅毛大雪的杨絮……
我研二那年春天,小陈决定返回故乡。
一部分行李已打包寄走,还有些卖的卖,丢的丢,最后手边只留一个行李箱和旅行包。
“我请你们吃顿饭吧,不用客气,随便点。”
小陈慷慨一挥手,仿佛功成身退,实际上,这两年他没多少存款。但也许,这是他逼自己不要回头,不要留恋的手段。
把钱花光了,就走吧。
可见他上半身弓着,双手从上而下用力抹了把脸,良久地没有说话,我便知道,他是不甘的。
至于究竟是不甘灰溜溜地离开北京,还是接受自己庸碌无为,就无从得知了。
辛晨不忍心宰他,选了一家胡同里的羊蝎子火锅店。
店铺狭小,布局紧促,双耳铜锅里浓汤翻滚,雾气蒸腾,香味扑鼻。
小陈的脸被热气熏烫得通红,他给自己倒满一整个扎啤杯,先敬赵、刘夫妻俩,“这杯祝你们生意蒸蒸日上,红红火火。”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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