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稚鱼依旧是昏昏欲睡。
离开了客栈,她感觉要好一些,但是晕车的感觉让她又有点想死。
还不如睡过去。
端木伶今天的香和昨天很不同,甚至是两种完全相反的,昨日用的是冷香,今日是暖香。
今日早饭的时候,就是这股暖香完全覆盖了那股又香又臭的味道。
用上次的针法必须要把胃里的东西先吐完,但她今日想吐的欲望不强,属于那种难受想吐的边缘。
江稚鱼扒拉着她的袖子,闻着闻着感觉稍微舒服一点:“好香啊……姐姐这个香嚎闻呐!”
涂着丹蔻的之间捏上了她的脸,小姑娘脸蛋瓷白细腻,鲜红与纯白相冲击着。
啧,跟个发面馒头似的。
端木伶一下一下捏着,指尖里的药香缓缓飘进江稚鱼的鼻子。
……
再醒来,马车已经进到镇子里了。
拨开窗帘,风铃镇的长街,是被声音与光影浸透的。
人走在青石板路上,四面八方都是清凌凌的碎响,如碎玉碰击,如溪水潺潺。
和书上讲的一样,抬眼望去,家家屋檐下,户户窗棂边,甚至街边老树的枝桠间,都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风铃。
江稚鱼在幽都府带了一本叫《地广志异》书,是从她从一个瞎了眼的老先生那里买到的。
老先生一生走过很多地方,从北面到南面,游经幽都府时,瞎了眼,走不动了,就在这里定下来。
这本游记,就是他的大半生。
风铃镇以前还不叫风铃镇,镇上的年轻人不知道,可老人们还记得,他告诉老先生,很多年前,这里还是一片令人窒息的沉寂。土地贫瘠,日子灰扑扑的,连鸡鸣犬吠都显得有气无力。
镇子像一幅褪了色的旧画,沉闷得让人喘不过气。
如同生活在这里的人一样,它叫做苦水沟。
那年苦水沟来了一对年轻男女,男的郎眉星目,俊美矜贵,女子颜如舜华,做得一手好铃,是神仙妃子一般的人儿。
他们在苦水沟住下了。
开了一家风铃馆,雇了许多人,女子是个善心人,手艺尽数教给当地人,久而久之,镇上人人都能做上一手好风铃。
风铃镇就这样来了。
江稚鱼把马车的帘子拉开,讲着镇子的由来,伴着脆脆的风铃声,她忽然觉着有些浪漫。
“浪漫?”阿奴语气怪怪的,江稚鱼把心里的感觉说了出来。
“对啊,你看这个镇子,多好看,这是他们俩爱情的证明啊!感觉有一种幸福感。”
阿奴的语气更加古怪了:“幸福?你怎么知道他们最后是幸福的?”
嘶————
好问题。
江稚鱼往后面翻了几页,书里没写,后面几页被人为撕掉了。
“大脑潜意识的感觉?”
最近生活挺不如意的,这个故事要是be了,那就更不如意了。
江稚鱼感觉气压有些低,小可怜好像不是很高兴的样子。
“我这书上没写,这里的风铃好漂亮,咱一会买点,顺便去问问镇上的老人呗。”
她探出脑袋,凑近小可怜,轻拍了一下他的肩头:
“你看,太漂亮了!”
“你一会儿喜欢哪一个我买给你!”
江稚鱼靠在门口,带着笑的声音比这风铃还要脆:“我们多买一点,到时候咱就挂在咱的新马车上,后面路上它们就叮铃叮铃地响。”
端木伶的手肘端在笑桌上,细细地品着茶,窗外的风铃还在她耳边叮铃叮铃地响,看着江稚鱼的兴致,好看的眉头紧蹙,动了动唇,最后只说了一句:
“先去找地方落脚罢。”
“okok,就去前面那家客栈吧,我看着挺大的。”
……
各自放好东西已经是快到午时,依旧是她和端木伶一间房,小可怜另外一间。
这家客栈比镇子外那家大上不少,摆饰陈设都很不错。重点是,这里比那家便宜太多,大堂里还没有奇怪的棺材。
大酒店就是大酒店,两家的服务水平就不是在一个level。
江稚鱼听着小二介绍的招牌菜,觉着他要是在现代,靠着报口条也能混出个名堂。
就比如现在,他在介绍她刚刚点的招牌菜。
“响铃脆,是镇上的特色小吃,选用薄皮五花肉,切成极薄的片,炸至金黄酥脆。入口时会发出“咔嚓”如风铃般清脆的响声,故而得名。”
“您尝尝!”
江稚鱼边听着边给所有人夹了一块,入口肉质香而不腻,有微甜的梅子香。
三人面前都摆着一个小罐。
“小罐里是陶罐三绝,这是用烧制风铃陶胚的同等土质烧制而成。”
“将山笋、风干鸡、咸肉这三样一同放入陶罐,加入山泉水,以小火慢煨。”
汤色奶白,醇厚鲜美,打开罐盖时香气四溢。
汤还是烫的,江稚鱼闻着就被香晕了,忍不住倒了一些在碗里,转着边猛啜了一大口。
端木伶:……
阿奴:……
两人有些不忍直视,江稚鱼给小二竖了个大拇指。
鲜!香!
“不戳不戳!”
“清音白玉笋,取自后山春雨后最新鲜的野笋最嫩的笋尖,快火清炒,保持其白玉般的色泽和爽脆清甜的口感。”
味道清淡,爽口,可以解肉腻,江稚鱼吃完感觉耳清目明。
“最后一道,金声富贵鸡,选用散养的走地鸡,用多种香料腌制入味后,整只鸡放入锅中,以粗海盐完全覆盖,慢火焗烤。因敲开盐壳时发出的“金色”响声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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