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珩去拉拉链,手指却不听使唤,指节僵直得像被无形的线捆着。
拉链头在齿轨上卡了第一次,他听见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卡了第二次,他闻到外套领口渗出的那股铁锈味;第三次终于拉到底,嘶啦一声,像撕开一道口子。
肖扬那件干净的外套滑落在地,露出里面的棉服——胸前和领口缀着深红色的点,有的已经凝成褐色,有的还在暗处泛着湿润的光。他抖得太厉害了,腿扫到玄关的鞋凳,支架砸在地上,哐当一声。
孟凡从沙发上弹起来,她盯着儿子衣服上这些暗红色圆点,浓重的铁锈味先一步刺进鼻腔。医生的本能告诉她,这是人血。
她嘴唇张开又合上,所有的话都堵在嗓子眼,只挤出一声断裂的,“你?”
“不是我的血。”沈珩嗓子里只剩下呜咽,他避开母亲的眼睛,把染血的外套团成一团,死死抱在怀里,仿佛那是一团即将烧毁自己的火,必须用身体捂住。
时间倒回两小时前。
麦当劳的暖气开得很足,沈珩捧着凉透的热可可,眼泪已经干了,只剩下眼眶周围紧绷的涩感。肖扬坐在对面,冰可乐里的冰块已化尽。
“我送你回去。”肖扬站起来,“再不走,父母该担心了。”
沈珩没反对。他跟着肖扬走出麦当劳,冬夜的冷风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反而让他混沌的脑子清醒了一点。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时而重叠,时而分开。
“听着,这事儿你没错,别自己跟自己较劲。”肖扬胳膊一伸,揽住沈珩的肩膀往自己这边带了带,“明天我就让我妈去找你妈聊聊,她反正整天在家闲着。赵骁那孙子平时怎么对你的,全给他抖出来。他活该。”他拍了拍沈珩的后背,“兄弟,千万别想太多。”
花果山小区的“莫奈花园”是西侧的边缘的绿化带。沈珩每天下晚自习从这里穿过去,能省五分钟,步子已经踩熟了。他们刚拐进那条被灌木吞掉一半的小径,身后的冬青丛里忽然立起一个人影,歪歪斜斜地走过来。
赵骁,他居然跟了上来。
酒气很重,赵骁敞着怀,毛衫露出半边。他先看肖扬,又看沈珩,目光在两人之间晃了一下,最终定在沈珩脸上,他的眼睛没有焦点,却有一种阴毒的攻击性。
“挺能啊,”赵骁的舌头打着结,“找着靠山了?!”
肖扬没急着上前,赵骁的呼吸很重,带着酒气,步子虚虚地飘,重心左右晃。醉酒的人没有逻辑,比清醒时更麻烦。
“你站都站不稳,”肖扬说,“打起来你吃亏。让开!”
“我他妈不让!”赵骁双手搡上来,掌根顶在肖扬胸口。肖扬没料到醉鬼的力气这么大,没站稳,脚后跟磕在绿化带马路牙子上,整个人仰面摔下去,脊背砸在枯草丛里的冻土上,撞得后背一阵发麻。
沈珩看着肖扬倒地,赵骁站在肖扬面前,他抬起脚的一瞬间,有什么东西在沈珩脑子里烧断了。
三年来被母亲撕扯、被父亲漠视、被眼前这个人一拳一拳砸进肋骨里的屈辱,汇成一股怒火,烧断了那根名为理智的线。
沈珩扑了上去,肩膀撞上赵骁胸口,赵骁踉跄着后退,两人一起滚进冬青丛,赵骁的手胡乱抓扯着他的头发,指甲抠进他后颈,忽然低头,一口咬在沈珩头顶,沈珩没觉得疼,他右手胡乱抓了一把赵骁的衣领,左手探进书包侧袋,指尖触到那个金属柄——刀,那把手术刀。
他拔了出来,动作很快,快到他自己的大脑都来不及发出指令。
第一下是捅还是刺,他分不清了,只感觉到掌心传来一阵钝涩的阻力,像裁纸刀划开厚卡纸。赵骁的挣扎僵住了,喉咙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被掐住脖子的鸡。
沈珩没有停,他机械地重复着那个动作,一下,又一下。直到身下的人彻底软下去,直到那股一直顶着他腹部的反抗力道突然消失,直到温热的液体浸透了他的前襟,在冬夜里蒸腾出淡淡的白汽。
他低头——赵骁的眼睛像两颗蒙尘的玻璃珠。
“沈珩!”肖扬撑着膝盖爬起来,碎石子硌进掌心。他冲过去,三步,枯枝在脚下咔嚓断裂。
等他赶到,只看见赵骁仰面躺在冬青丛深处,四肢摊开,一动不动。
沈珩猛地回神。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看着那把刀,看着赵骁。他想站起来,但腿软得像煮烂的面条,试了两次才撑着地面爬起来。
肖扬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视线沿着路灯杆向上爬,扫过树冠、楼体转角、车库入口等——没有红点,没有那种电源接通后规律的监控摄像头红点呼吸灯。
“没有摄像头。”肖扬的声音带着一种可怕的冷静,“沈珩,这里,没有摄像头!”
他转向沈珩。沈珩没动,手里攥着刀,刀尖冲下。血顺着刃口淌到一半,冻住了,在刀尖挂成一颗暗红色的珠子,不再往下坠。
肖扬脱下校服外套,抖开裹住沈珩,拉链唰一声拉到顶,遮住领口那片暗色。他右手探进自己书包侧袋,摸出一个备用口罩垫在掌心,然后握住刀柄,从沈珩僵硬的手指间把刀抽出来,塞进沈珩书包底层。
“走。”肖扬推着沈珩的肩膀,“回家。什么都别说,什么都没看见。记住,今晚你没见过我,我没送过你,我们各自回家,当什么都没发生。”
沈珩机械地迈步。他的腿还在抖,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走出三步,他回头看了一眼。赵骁的身体蜷缩在冬青丛深处,像一袋被随手丢弃的垃圾。
肖扬紧了紧书包带,转身离开小区,沈珩径直往单元楼走,两人都没回头。
沈珩不记得自己怎么上的楼。电梯数字在他眼里糊成一片。他站在门前,手指悬在密码锁上——妈妈的生日,平时他倒背如流,今天却按错两次,第三次咔哒一声,门开了。客厅的灯亮得刺眼,孟凡坐在沙发上,手机屏幕还亮着,攥在手心里。
“妈妈,”他说,声音轻得像一片羽毛,却带着千钧的重量,“我杀人了。”
孟凡听完前因后果,看了眼挂钟,距离沈珩进门,已经过去四十分钟。她打开医药柜,取出双氧水塞进随身小包,又从沈珩书包里抽出那把刀,用酒精棉片擦了两遍,裸手握住——只留自己的指纹。
她套上深灰色长款羽绒服,帽子拉低,口罩推上去遮住半张脸。出门前,她将沈珩推进房间,手掌按在他后背,“赶紧洗澡睡觉,别吵醒沈昭。还有不要告诉爸爸。”她甚至想过,他知道了或许会替儿子顶罪。
她没走正门,从消防通道翻进去,冬青枯枝在羽绒服上划出细响。赵骁蜷缩在冬青丛深处,血已经渗进冻土,结成了深褐色的硬壳。
她蹲下去,指尖压上颈动脉窦,没有搏动,皮肤凉透,拨开赵骁的上睑,瞳孔散成两个黑洞,对光无反应,角膜蒙着一层灰白色的雾。
她知道死后时间越长,血液循环停止越久,心脏里的血液会逐渐沉积、凝固。如果太迟补刀,伤口出血量会远低于活体创伤,法医一看出血量和血凝状态,就能判断这是死后伤。
她必须尽快,在血液沉积、凝固之前完成最后一步——她掏出手术刀,大力刺下,力道仿佛要将赵骁钉在地上。刀刃穿透衣物、脂肪层、肋间肌,直抵心脏。没有血喷出来。只有少量暗红色的液体顺着刀槽缓缓渗出,在赵骁胸前的衣料上洇开一小块痕迹。
刀就扎在那里,那是一个赎罪母亲替儿子画下的句号,从此往后,罪与罚都到此为止。
跑赢时间,她开始从容起来,从包里取出双氧水和一把新牙刷。
赵骁的指甲缝里有黑色的泥,也有暗红色的污垢。她蘸着双氧水,一根根刷他的手指。白沫涌出来,混着血污,滴在冻土上。她刷得慢条斯理——从拇指到小指。
她起身,倒退着离开尸体,每退一步,鞋跟就碾过来时的脚印,把冻土上的压痕碾成一片模糊。她蹲下去,从别处捧来两把枯叶,撒在血渍边缘,用脚拨乱。
然后她趴下去,像夜行动物,在冻土上匍匐、翻滚,让羽绒服的前襟、膝盖、手肘在枯草上反复摩擦。她横着滚过去,竖着爬回来,直到肖扬摔倒的那片塌陷、她和沈珩来时的路径,全部被新的擦痕覆盖,再也分不清哪里是原来的地面,哪里是他们接触过的路。
返回家,没开灯,摸黑走到厨房,拧开煤气灶,从兜里掏出牙刷和乳胶手套,点燃,塑料遇火立刻收缩、卷曲,发出刺鼻的焦糊味,她盯着那团扭曲的黑色,面无表情,做完这一切,眼泪终于渗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淌,流进嘴角,咸涩。
三年来,是她亲手把那个阳光开朗的儿子磋磨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她每天醒来第一件事不给沈珩做早饭,而是摸身旁的位置,确认沈翊还在;她每天睡前最后一件事不是问沈珩今天如何,而是坐在客厅盯着时钟,看沈翊几点回家。
她所有的不甘、懦弱、无法面对婚姻失败的坏情绪,全部倾泻给沈珩——这个最无力反抗、也最无法逃离的承受者。很多时候,至亲的伤害比陌生人可怕,因为陌生人的伤害存在规避的可能,至亲的伤害却让人连躲的资格都没有。
不反抗,是沈珩发现的唯一规律。妈妈的情绪像洪水,他只要沉在底下不动,等水漫过去,世界就会安静。起初他还试着抬头,说那是爸爸的错,不是他的错。可每一次抬头,都招来更汹涌的浪。一次次巨浪拍打过后,骨头里那点硬的东西,终于被冲得干干净净。
赵骁选中沈珩,不是随机,他观察了整整两周。
第一次试探是在食堂。赵骁故意撞翻沈珩的餐盘,汤汁泼在裤腿上,沈珩没有抬头,没有质问,甚至先开口说对不起——这个人连被侵犯都不会启动防御。
后来赵骁发现,沈珩永远一个人走,他总是走在人群最后,步子里有一种迟疑的试探,他总是低着头不与人平视,肩膀内扣,后背微驼,下巴收进领口——这是典型的防御性体态,意味着他长期处于警觉状态,且没有安全的基底。
最终让赵骁选定他的——每次课间,沈珩都坐在座位上,食指和拇指捏着左手虎口处一块翘起的死皮,一点点撕下来,血珠渗出来,他用指腹抹掉,继续撕。这种自毁式的平静,比任何哭喊都更让赵骁兴奋。一个人连自己的皮肉都敢撕,说明他早就习惯了疼痛,也早就放弃了反抗。
在这个沈珩杀人、孟凡策划顶罪的夜晚,沈翊正躺在另一具体温里,鼻尖抵着她后颈,深深嗅着她专有的体香。
孟凡三年前发现的出轨,不过是他众多出轨感情中的一次“马拉松”而已。
沈翊有过很多女人,但他从不认为自己好色。好色是贪婪,而他是艺术家,他会欣赏美,品鉴美。
他对她的迷恋时间最久,久到他记得她每一根肋骨起伏的弧度,久到他真的以为,这个不问归期、不要结果、只在他掌心轻轻写爱他的女人,才是爱情最诚实的体现。
他站在那扇门前,手指悬在门铃上方,像悬在某个不该问的问题上,还是按响了。
门开了。她穿一件墨绿色的丝绒旗袍,领口松着一颗盘扣,露出一截后颈,白得像一截被岁月优待的玉兰花。
“你来了。”她说。
“我路过。”他说。
他们都知道这不是路过。路过的人不会特意喷了她最喜欢的古龙水,路过的人也不会恰好路过这扇门。
房间里很暗,只亮着一盏落地灯,灯罩是琥珀色——把光滤成暧昧的黄昏。他脱了外套,坐在沙发上,手指深深地陷进丝绒里——孟凡买的沙发是皮质的,夏天粘肉,冬天冰凉,坐上永远不舒服。而这里的沙发永远舒服柔软,软得像一句不需要回答的问候。
在她之前,其他女人,像不同的站台,火车停靠,鸣笛,又开走。他从未对她们说过永远,她们也默契地不问。那些是消遣,是试探,是婚姻这座密闭城堡里偶尔推开的窗,透一口气。他从未对她们动过真心或者说,他以为的真心,不过是缺氧时的幻觉。
唯独她不一样,他把她当作生命里唯一一次不撒谎的奔赴,以为是命运对他迟来的补偿。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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