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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好大一个乌龙

小说:

我在大唐建农场

作者:

执荧

分类:

古典言情

程咬金差点笑出声,适时插了一嘴,“李郎君,他便是你口中的薛万彻。”

元卿身形一僵,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声,淡定道,“抱歉,玄武门时磕到了脑子,有点认不出人了。”

真是好大一个乌龙。

按照历史推测,李元吉不可能不认识薛万彻,但他元卿不认识啊。

而且按时间发展,此时薛万彻应该在南山才对。

不过很快元卿就释然了,神禾塬是去南山的必经路线,薛万彻滞留在这里,也说得过去。

看在元卿如此尽心尽力为秦王拉拢人的份上,程咬金笑道,“薛老哥,他说的是真的。秦王,不,太子殿下的确有心不计前嫌,招揽贤才,不管你是东宫的还是齐王府的,只要有本事,一律重用。”

薛万彻是认识程咬金的,秦王心腹之一,他睨着元卿,质问道,“那他是怎么回事儿?”

程咬金脸上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或许真的磕坏了脑子。”

就像他琢磨不透太子殿下为何要留李元吉一命一样,他现在也觉得齐王有点意思了。

元卿继续面无表情。

他费劲巴拉的,他容易吗?

薛万彻犹犹豫豫,他确实是怕秦王秋后算账,如果没有这档子事,他何必躲躲藏藏,“好,我且信你们一回。”

他一扬手,让人带着杨璧云出来,“人还你。”

元卿一把接住她,问道,“你怎么样?”

杨璧云轻轻摇了摇头,“没事儿,大……郎君是来寻我的?”

她仔仔细细打量着元卿,似是没想到他真的会为她而来。

元卿毫无负担地点头。

此时的杨璧云也不过十八九岁,在现代还是个学生。一个姑娘,半夜不归家,作为一家之主,他可不得担心担心吗?

杨璧云手指蜷了蜷,纤薄的唇微抿,目光在他眉眼间停留了好一会儿才收回。

见她只着了一身里衣,元卿动作自然地脱下外裳给她披上,“走吧,既然没事了,我们回家。”

杨璧云纤长的眼睫轻颤,紧了紧还残留着他温度的衣服。

家,那破得连风雨都遮不住的地方也能叫家吗?

她注视着前方那道颀长的身影,他步子缓慢却走得极稳,脚上的铁链因碰撞叮当作响。

杨璧云这才注意到他脚踝的铁链,连忙上前,声音很低,“我扶着郎君。”

元卿看了她一眼,没拂她的好意,点点头。

这边程咬金扔了一块令牌给薛万彻,“你拿着它去东宫,殿下必不会为难你。”

薛万彻一咬牙,招呼众人,“走,进城。”

农庄里睡得正酣的几个小家伙,全然不知今晚发生的事,等一觉醒来,又是快快乐乐的一天。

元卿发现一件很神奇的事,这几个小孩好像对他们的亲娘都不怎么思念。

他一问杨璧云才知道,这些孩子平日里都是下人在带,和亲娘接触得非常少,而他们年纪小,记性差,刚开始那两日还各种闹腾。

现在习惯了新环境,见到了新天地,还有一群兄弟姐妹一起,玩儿得不要太开心。

三岁的李婉追着从村里换回来的母鸡,乐得咯咯直笑,笑得元卿都快嫉妒了。

真是不知愁滋味啊。

而得了个便宜师父的李承奖,却缠上了程咬金,天天跟在他屁股后头,师父长师父短,饶是程咬金心再硬,也差点没忍住。

在徐二虎等几个士兵的帮助下,元卿花了点时间做了几张简易床,总算让几个孩子不用睡地了。

他提起锄头去了东边,那里的地临近水源、土地肥沃,非常适合种点菜。

如果他的计划可行,他想把这里打造成一片农场,到时候想吃什么就种什么。

别人穿越是封侯拜相、功成名就,而他穿越却是从王爷到庶人,提着锄头在田间务农。

想着想着,元卿乐出了声,他这落差也算是极其戏剧了。

攒了几天的改造次数,今天终于派上了用场。

元卿先改造了两包成熟期短的菜种,苋菜和蕹菜,又提升了两桶水的品质,最后把开垦出来的一小块地进行了升级。

他在脑中唤系统,“这些改造后的菜种子,生长周期能缩短多久?”

系统尽职尽责地回他,“这种基础型蔬菜只有一次改造的潜力,生长周期能缩短一半。比如你刚种下的苋菜和空心菜,原本要一个月左右才能采摘,现在只需要十到十五天。”

元卿点点头,对这个结果还算满意。

他目光落向对岸被几个小家伙追得鸡毛乱飞的鸡,“活物也能改造吗?我要是把这只鸡也改造一下,它一天是不是能生两个蛋?”

系统:“……是可以,但宿主目前繁荣度不足,只能改造最低等级的物品,鸡改造不了,鸡蛋倒是可以。”

元卿顿时对鸡失去了兴趣,他改造鸡蛋有什么用?让蛋更好吃吗?但比起后世机器孵出来的蛋,现在的土鸡蛋已经非常好了。

将种子撒进土里,再浇上水,元卿今天的活就算完成了。

对于种地他只懂皮毛,还是小时候跟着爷爷奶奶学的,更精细的东西他就一无所知了。

但他选择相信系统,既然已经是改良品种了,生命力应该更顽强,总不至于被他一种就死了吧?

系统对他这种敷衍摆烂的行为十分不满,“你就不能弄点肥料吗?它还能长得更快。”

元卿两手一摊,“我不会。”

系统泄气,好吧,它也不会。

它储存的数据里只记录了种菜要施肥,但具体如何施、施什么肥,它一概不知。

吃完午饭,元卿继续开垦荒地。这一片没有杂草,省了他除草的功夫,但一个人干确实太费劲了,要不是李元吉还有一身力气,他干两天就得腰酸背痛。

黄昏时分,元卿丢了锄头,往田垄上一躺。

天边染了一层橘红,像是未被晕染开的油画,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

风里夹杂着热气,耳边溪水流淌,穿越的恐惧和不安渐渐沉淀。虽然是不同的时空,但却有着同一片天,千年前和千年后的云仿佛也没有什么区别。

“阿耶~”李婉蹑手蹑脚地跑了过来,挪动着短胳膊短腿往他身上爬。

她手里捏着一把不知道从哪里采来的野花,吃力地往元卿头上插去,嘴里还奶声奶气地念着,“给阿耶戴花花。”

元卿乐出了声,任由她动作。

他这算不算体验了一把什么叫簪花少年郎?

“令仪怎么来了?你母亲呢?”元卿伸手稳住她小小的身体,防止她掉下去。

李婉吸了吸鼻子,趴在他颈边,“妹妹哭,母亲哄。”

元卿哑然,这几日他一直忙着做床开荒,竟忘了家里还有两个奶娃娃,实在是他们不哭也不闹,没什么存在感。

他知道带娃的辛苦,杨璧云作为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跟着他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农庄,还要操心家务和孩子,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忍。

若是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杨璧云应该已被李世民纳入后宫,就算处处掣肘,但至少不用如此辛劳。

可自从那日他说出可以和离后,杨璧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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