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朋友”四个字砸在林莺的心底,让她像是被狠狠灌了一大口没有冲开的黑咖啡,一瞬间心中又苦又涩又酸,各种心情搅和在一起,让她只能通过勉强地僵硬笑容来维持体面。
沈栖屿却好似没有注意到林莺的情绪一般,轻飘飘地说着:“叔,老样子,两碗蟹黄面,我的多加点醋,她的少放。”
说着,沈栖屿的目光中划过一丝莫名的情绪:“她不爱吃醋。”
老板顿时笑了:“你这小子,连人家囡囡的口味都记得这么清楚,还说只是普通朋友。”
林莺的情绪忽然雀跃了一下。
沈栖屿却不答,只说:“叔,我妈上次还念叨你呢,说怕你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想来多见见你。”
老板闻言摆摆手,说:“嗐,这有什么,这么多年不都是这么过来的……你妈什么时候有空也来捧捧场,我亲手给她擀面。”
老板笑着出去,沈栖屿指着空位对林莺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这里装潢简陋,林莺小姐不会见怪吧?”
怎么会……她在佛罗伦萨这五年,也不是天天都能当千金小姐的。
林莺坐在沈栖屿对面,问道:“你和老板认识啊?”
沈栖屿拿着餐巾纸擦桌子:“对,金叔是我爸的朋友,从小看着我长大的……”
他慢悠悠地说:“金叔的孩子算是我哥哥,当年也上的临海大学,只不过人家孩子有本事,大二那年就拿到了去美国交换的机会,本科还没毕业就本硕连读,后来又申了博……今年刚刚博士毕业,工作签在了纽约,确定在那边定居了……”
之后的话不用沈栖屿说,林莺也明白——金叔一个老头在国内生活了大半辈子,英语别说读写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不一定认得明白,必然是下定了决心不去纽约。
如此一来,父子二人隔着大西洋和13个小时的时差,一年到头别说见面了,只怕电话都打不了几分钟……
沈栖屿幽幽地说:“我妈常说,金叔这个人过得苦……他年轻的时候不懂事,不会哄金婶,导致金婶和别的男人跑了,把孩子丢给他。”
“他这个人还不长记性,对孩子也不够有耐心,不会和我那哥哥沟通,导致孩子和他也不亲,钱按时打,电话却八百年也不见得打一通。”
“她和我爸就不一样了……别看我爸去得早,但他俩日子过得好,即便我爸没了,抱着和我爸的回忆,也够我妈回忆一辈子。”
“我妈常和我说,做人啊,这辈子还是要珍惜眼前人,年轻的时候别拧巴,拧巴来拧巴去,真心人都拧巴走了,只能一辈子独守空闺。”
林莺:“……”
点她呢?
林莺有些无奈:“沈栖屿……”
沈栖屿却摆摆手:“你先别说话……你听我说。”
林莺:“……我……”
“有的时候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沈栖屿的语气带着几分飘忽不定,“我至今都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明媚得像炎炎夏日跳跃在枝叶间的阳光,耀眼又不可捉摸……当你第一次对我告白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置信,那样耀眼的阳光会照耀在我的身上。”
林莺不自觉地攥紧了衣摆,橙红色的衣摆被她捏出了褶皱,她却恍若未觉。
阳光?
真正像阳光的人,是沈栖屿吧……
——他才是林莺见过的最耀眼的阳光。
沈栖屿总说自己身无分文、囊中羞涩,将身无长物、一无所有挂在嘴边,可往后经年,林莺每每想起沈栖屿,出现在她记忆深处的,却是沈栖屿永不服输的身影。
林莺见过沈栖屿奔波在学生家里的身影——年少的沈栖屿学习成绩优异,为了赚钱补贴家用,他接了好多家教的工作,奔波在各个学生的家里,一年到头,从早到晚,风雨无阻。
年少的林莺拦住年少的沈栖屿:“你做家教能赚多少钱?一小时三百?五百?八百?一千?”
她笑得傲慢:“不管对方给你开多少,我都出双倍……三倍,四倍,都可以。”
少年拒绝她拒绝的毫不迟疑:“林莺同学,我是靠出卖自己的知识和劳动换钱的,卖艺不卖身。”
林莺向他走近了一步,看着沈栖屿不自觉地后退,拉开两个人的安全距离,林莺又紧紧跟上,再一次拉近两个人的距离。
沈栖屿退了好几步,直到身后的共享单车让他退无可退,他才无奈地说:“林莺同学,那个……男女授受不亲。”
林莺发誓,她是真的没想到沈栖屿能说出这种话来,以至于当她听到沈栖屿的话的时候,第一时间愣住了。
好一会儿,她才确认了沈栖屿确实是说出了一句这么好笑的话,当场就笑了出来:“沈同学,你今年贵庚啊?”
沈栖屿被她笑得憋红了脸。
林莺不依不饶:“我知道,你卖身……”
见沈栖屿被她说得眉宇间都泛起了怒气,她才慢悠悠地改了口:“哦,搞错了,是卖艺……”
眼看沈栖屿的情绪被她一句话就调动得不上不下的,少年林莺得意地笑了起来:“沈同学,我也是学生啊,我也需要补课老师啊,你能给别人补课,为什么不能给我补课?”
沈栖屿憋红了脸,好半晌都一句话都不肯说。
林莺不满,又继续逗他:“再说了,我不比那些话都听不明白的小孩子强?”
沈栖屿还是摇头。
林莺继续逗他:“沈同学……”
“因为林莺同学住校,”沈栖屿打断了她,“我是男生,就算是为了给女同学补课,也不能进女生宿舍。”
林莺:“……”
林莺的脸色僵硬了一瞬。
她僵硬地抬头,想看清楚沈栖屿的表情,却只在沈栖屿的脸上发现了认真——他是认真的,他评估过给林莺补课的利弊,也为林莺开出来的价码动心,只是林莺住在女生宿舍,他没有场合给林莺补课。
但其实不是这样——凭借林新回给临海高中塞的建校费,林莺在学校是有一间独属于自己的画室的,她铁了心要沈栖屿给她补课,办法总比困难多。
但这一刻,林莺想起的却是她为什么会住校、为什么会来到这个离林家的别墅八千里远的地方读书——
因为李曼曼不想让她回家;
因为继父的那一句,“曼曼,小莺和你年轻的时候真像,但比你年轻的时候好看。”
那一天,林莺第一次在继父的眼中看到那样的眼神——带着几分怀念,还有几分林莺看不懂的渴望。
林莺看不懂林新回的眼神,但她看懂了李曼曼的眼神——她的亲生母亲第一次看她的眼神是那样的厌恶,还隐隐带着几分惊惧。
第二天,李曼曼亲自给林莺办了转学,将她送到了离林家别墅隔了半个城市的临海高中,让她没事不要回家。
------
往事有些令人不开心,林莺实在是难以抑制自己情绪的低落:“沈栖屿,有些事……你不懂的……”
“我是不懂,”沈栖屿没有反驳,而是顺着她的话说,“我不是你,没有经历过你经历的事情,当然无法对你的情绪感同身受。”
他毫不犹豫地点明这一点,没有说那些假大空的废话:“那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呢?”
沈栖屿看着林莺低垂的脑袋,心中五味杂陈:“林莺,如果你现在还没做好给我这个机会的准备,那我不逼你,但你不能这么阻止我的靠近,在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在心底里判决我的死刑。”
“我……”
“面来了,”金叔亲自端来两碗蟹黄面,“刚出锅的,囡囡尝尝叔的手艺。”
沈栖屿暗地里遗憾金叔竟然在这个时候过来,打断了他对林莺的逼迫,林莺却不自觉地松了口气,感谢金叔来得及时。
金叔送完餐又匆匆离开,林莺低头吃面。
沈栖屿有些遗憾:“小莺……”
“食不言寝不语,”林莺头也没抬,“吃饭。”
沈栖屿:“……”
一顿饭吃得沈栖屿食不下咽,盯着林莺的目光都要冒火了,可林莺却像是什么都没感受到一样,依旧在低头吃面。
等吃完饭,夜色逐渐弥漫,面馆的生意却依旧火爆,沈栖屿和金叔匆匆打了个招呼,金叔连送他们出门的工夫都没有,只能匆匆说了一句“下次再来啊”。
两人要步行到停车场。
天色暗了,沈栖屿不再需要给林莺撑伞,一时之间竟找不到靠近林莺的理由。
林莺却在这时开口:“沈栖屿。”
沈栖屿没想到这个时候林莺竟然会主动开口,一时之间只觉得自己的手脚都不是自己的了。
他努力压抑着兴奋,应了一声:“怎么了?”
林莺慢悠悠地走在梧桐树下,看着不远处依旧匆匆的行人,漫不经心地开口:“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ggd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