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年。鼎中精魄开始凝出模糊的形状——是一团极淡极透的琥珀色光雾,像花神殿前那棵蓝桉树在春日里抽出的第一缕新芽。能说完整的句子了。有那么一阵子,他终日沉默着,不再徒劳地劝榭瑾停手,也不再竭力阻止他将血肉注入鼎中。他只是把意识收拢在那团将凝未凝的光雾深处,拼命生长,拼命聚集每一丝被炉火炼化的精魄碎片。
他不再把力气花在徒劳的阻止上,而是花在更快地凝成魂体上。因为他知道——自己早一日成形,那只傻鸟便少割一刀,少拔一根羽,少渡一重阴气。他在与榭瑾的刀比快。
刀每落下一回,他便拼命长一寸;血每浇透一次药脉,他便拼命凝一分。
第十五年。神农鼎的药脉图纹已被榭瑾的血浸透了每一道缝隙。他的双翼已拔去大半,残损的翅骨从根部裸露出来,在洞窟昏暗的光中泛着森然的墨色。他已不再能维持完整的鬼王之相——大多数时候他只是跪在鼎前,双手贴在铜壁上,垂着头,让散落的长发遮住那两个空洞的眼窝。可他的手还是稳的。添药,控火,割血,拔羽——每一个动作都精确得像从前在花神殿里替他研墨。
第二十年。良岑的魂体已凝出了人形轮廓。眉眼,鼻梁,嘴唇,左边嘴角比右边高一点点的弧度,都与前世一模一样。只是没有肉身,他还只是一团被琥珀光包裹着的、近于透明的魂体,浮在鼎腹深处。也算是终于能开口说很长的话了。
“榭予桉,你听我说——”他总是这样开头,然后细数今日車敬欢添了几味药、洞窟顶上落了第几片石屑、鼎足旁的苔藓又长出了什么新颜色。全是琐事,没有一句要紧话,句句都是要紧话。
他是在告诉那只眼盲的傻鸟:我在。我还活着。我能看见了。我替你看。
榭瑾跪在鼎前,听他把今日添的每一味药都报了一遍。听到“車敬欢又把袖口卷到手肘了”时,他的嘴角终于微微动了一下。他现在已经很省着笑了。太瘦了。鬼王的脸颊本不该有那样的凹陷。
第二十四年。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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