拇指扣入眉骨下方,食指抵住颧骨上缘。两只手,两个指节同时用力。
他要亲手将自己的眼珠从眼眶中剜出来。
肌腱在指力下断裂,发出极细微的、湿漉漉的声响——像一根被慢慢扯断的琴弦,每断一股便在他的颅骨内震出一道闷响。
墨色的血从撕裂的眼窝中涌出来,不是喷涌,是漫出,像忘川的水漫过河岸,无声无息的,沿着他的面颊往下淌。第一滴落进青瓷瓶,第二滴落进神农鼎足下的苔藓里。
他的手指没有停。他在把自己的眼球从视神经的根部摘下来。视神经是厉鬼全身上下最坚韧的部分,刀砍不断,阴气蚀不穿,只有亲手摘取时才能从根部一点一点地拧断——那声音在他的颅骨深处吱呀作响。他听见了自己眼球后方那一束束细如发丝的神经被逐一拧断的声音。每断一束,他的视野便暗一分。良岑蹲在树下松土的画面碎了一角。
“他在写灵位的时候,我总从背后贴上去。他把笔搁在砚台上,偏过头来。那时候他的睫毛离我的眼睛只有一寸。”
又断一束。良岑偏过头来唤他名字的侧脸被撕去半边。
“他从凡间送葬回来,站在台阶上回头看我,说回家。白衣被暮色染成橘色。”
又断一束。暮色里的白衣从橘色褪成灰。
“他在忘川地窖里蜷在墙角,把死老鼠用干草盖了又掀。”
又断一束。
“他在乱葬岗上回头望我,说别怕。”
最后一束。
榭瑾的双手握着两团被墨血浸透的、琥珀色的光。光在指缝间明明灭灭,最后缩成一粒芥子大小,悬在他掌心里,像一颗极小极微弱的星。他双目处的空洞已经什么也看不见了。墨血从两个眼窝里持续不断地涌出,沿着颧骨、沿着下颌、沿着他面上每一道棱角往下淌,流进他的衣领,淌过他的锁骨。可他跪在那里,把那只血淋淋的手伸向車敬欢,声音很轻,轻到像忘川水面上一个转瞬即逝的水泡。
“够不够。”
車敬欢伸出手,将榭瑾掌心里那团琥珀色的光接过来。他的手极稳——一个做了几百年医者的人,什么血肉模糊的场面都见过——可此刻他的指尖在微微发颤。他把那两团精魄之光小心翼翼地放入青瓷瓶中,塞好瓶塞,搁在神农鼎鼎足旁的石台上,然后转过头望着榭瑾。
“够。”
榭瑾没有应。他跪在那里,面朝神农鼎的方向,似乎还想透过鼎身上那层明灭的药脉图纹确认那缕琥珀色的光还在,确认良岑的精魄还在。然后他的身体开始往下倾。
他就那么跪着、睁着空洞洞的眼眶,朝前方直挺挺地倾倒下去。厉鬼的血是墨色的,从两个空了的眼窝中涌出,在青石地面上无声地铺开。他的唇在触地前无声地开合了一下,唤的是一个世人皆知的名字。
叶清澜站在洞窟入口处。他的手扶在石壁上,指节泛白。凡人。他只是一个凡人。一个做了二十几年生意、见过最血腥的场面不过是街坊斗殴时打破的鼻梁的凡人。而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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