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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剑

小说:

区区精灵[西幻]

作者:

鎏英

分类:

现代言情

旁边的两位女士对此,表情也是十分精彩。

梅茜手里还握着魔杖,她看看那边还在弓手怀里的团长,抱着团长一脸情况外的精灵,又看了看身边的神情不妙的少女,神情也变得微妙起来。

“都这样了……还要啊?”

善魔忍不住戳了戳妮娜的手臂,小小声怂恿。

妮娜盯着眼前这一幕,贝齿紧咬,尼尼坐在她身边,悠闲地舔着爪子,似乎对人们的爱恨情仇和酸涩的感情毫无兴趣。

“他就是故意的。”最终,少女从牙齿里挤出几个字,“故意想让我死心。”

“……但我是不会放弃的。”

听到妮娜的回答,梅茜神色复杂,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什么也没说。

有一说一,这话说的倒也没毛病,但是摸着梅茜的良心说,她觉得事实也绝不是妮娜想的那个意思。

善魔抬起手,往那两个少年的方向划了划,又向妮娜摊开了手,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姑娘,都这样了。不说阿方索怎么样,艾伯特看起来是真的被抱美了。

何必呢?现在王都少年的行情这么差了吗?还是说真是饿了?

虽然艾伯特长得也算最养眼的那一批,家世和能力也不错,但也不至于这么坚持吧?

而那边,艾伯特对诺曼努力唤起他羞耻心的努力恍若未闻,精灵也没有催他,稳稳地抱着。

两个人就旁若无人地在那里单方面深情对视着。

该说不说,诺曼都不禁有些感叹精灵心理素质的强大。

虽然也有可能是阿方索真的不懂。

即使那散发着几乎化为实质的目光就怼在脸上,但身上的人既然没有下来的意思,精灵就仍然面无表情地维持着手臂。

阿方索其实没想什么,虽然不知道艾伯特为什么脸这么红,但是既然团长不下来,就一定有他的道理。

因为身高不同,也有骨架的原因,艾伯特的身形比他大一圈。

但是阿方索的力气其实比他看起来要大的多,而且他会魔法,抱着艾伯特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但实话说,手臂,有点酸。

“你,要抱着?”想了想,精灵开口询问。

要是艾伯特不想走路的话,他可以做个滑板推着他,或者用魔法把艾伯特挂在身上也可以。

“可以吗?”艾伯特微微松开捂在嘴上的手,满脸羞红地问。

“不可以!”妮娜忍无可忍,她指着还抱在一起的两人,大声呵斥。

“问你了吗?”艾伯特放下了手,他转过头,脸色瞬间淡了下来。

妮娜被他的态度气得眼眶发红,她跺了跺脚,气得口不择言:

“你……你们这对狗男男!”

艾伯特还来得及没回话,上方一道清澈悦耳的声音便先于他一步响起。

“我不是犬兽人。”精灵冷静地回答,话语意外地流畅。

妮娜憋的脸通红,气得浑身发抖。

梅茜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行了行了。”善魔摆了摆手,“赶紧下来吧,别赖着了。趁现在天还亮着,抓紧时间赶路吧。”

她指了指旁边的小路,“那边有水源的气息,我们最好快点,不然天黑之后就麻烦了。”

话都说到这了,艾伯特虽然还有些依依不舍,但是也知道不能太贪心。

他轻轻拍了拍精灵的手臂,语气带着些许遗憾,小声说:“麻烦你了。”

阿方索点点头,他松开手,艾伯特也就自然地落在了地上。

尼尼看阿方索肩膀空了出来,毫不犹豫地跳了上去,占据了最轻松有利的位置。

站稳身体后,少年弯下腰,将掉在地上的捡起,抖了抖上面的灰尘,又神情自若地放回剑鞘。

把剑收回腰间,艾伯特握起拳,抵在嘴边,红着脸轻咳了两声,“刚才,真是多亏你了。”

他望着精灵,眼里的情意绵绵还没褪去,紫晶般的眸子里映着那张令人惊艳的容颜,再无半点其他。

“哦。”

精灵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你还好意思待人家怀里不动,”诺曼没好气地瞪了艾伯特一眼,“也不看看你比人家高多少啊。”

艾伯特有些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耳根还残留着可疑的红色,“情况紧急。”

“是啊,紧急到剑掉地上都不知道。”梅茜笑眯眯地开口。

“掉就掉吧,反正我对它唯一的要求,就是能够切菜。”艾伯特摊了摊手,他迈开步子,“也就仅次于废铁了。”

一行人再次出发,梅茜在前面领路,其他人跟着她的身后,随着她的步伐前进。

“对了,艾伯特。”诺曼一边拨开面前的树枝,一边随口问,“既然你那把剑这么一般,为什么不换一把新的,你们家就看着你用着这把破剑这么多年?”

“要不要找我买剑,亲友价,七折优惠哦~”

“谢谢不了。”艾伯特秒拒。

诺曼遗憾地叹了口气。

“你们家也不缺这点钱吧?前段时间不还请那个什么最年轻的大魔导师温特·西索来做客吗?怎么没给你那把剑赐个福?”

“……用不着。”艾伯特垂下眼帘,“我那时候不在家,而且那是家里邀请的,与我无关。”

“……温特,是谁?”精灵忽然问。

“哦,阿方索你不知道吧。”诺曼转过头,对阿方索笑着解释,“他是目前最年轻的大魔导师哦,从小就很有名啦。”

“我说过,我见过最伟大的魔导师是人类,那个人就是他。”梅茜展眉感叹,“真是绝无仅有的天赋啊。”

“……真羡慕啊。”妮娜轻声附和。

“要是我能像他一样,就好了。”

“肯特家也差不多啦。不过这个温特啊,倒是真的挺厉害的。”

“长得帅,家世也好,公爵之子,听说小时候还是和王室的子女一起受教育长大的呢。”诺曼掰着手指,“就是听说脾气不太好,对谁都冷着个脸。”

“不过也是,”诺曼笑嘻嘻地做了个夸张的动作,欢脱地说,“要是我有他这条件,我比他还狂。”

“就那样吧……”艾伯特嘟囔说,“我之前在宴会见过他。”

“反,反正,肯定没有阿方索好看……”看见阿方索的视线扫过来,艾伯特有些结巴,声音越来越低。

“谢谢。”

“没事……”我说实话而已。

“对了,至于剑……可能是用顺手了吧,就不想换了。”艾伯特摇摇头,“虽然它锋利度比不上名器,也没法用药剂和普通魔法加持,但是我用习惯了,也就不想再换了。”

他摊摊手,“当年我还以为自己遇到奇遇了一下,结果就是一把普通的剑。”

“什么奇遇?”妮娜好奇。

“捡的。”艾伯特移目。

“……至于轮到我就这么敷衍吗?!”

“我又没说谎。”艾伯特闭了闭眼,又摊手,“就是捡的。”

他确实没说谎,这把剑就是捡的。

当年艾伯特十六岁,正式进入学院前,他需要给自己准备一把佩剑作为入学的必需品。

哪有剑士没有剑的。艾伯特从小到大换的剑少说也有十把,不是长高需要,就是练久导致断剑。

他本来打算去矮人的市集挑选一把,或者托人打造一把。

但是他那天刚起床,准备在早餐去花园里走走,这把剑就从天而降。

真的是物理意义上的从天而降,差点砸到他的头上。

当时艾伯特吓了一跳,捡了起来一看,发现还挺漂亮,感觉还是挺值钱的。

于是,他就拿着这把剑,将它送去了王都的失物招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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