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星辰没有搭理无措的王老六,简单逗逗老部下就行了,毕竟于她来说,真是两辈子才又见到了。
不过,今天她是来办正事的,她把放在炕角的衣服扔给了王老六,示意王老六穿衣服,然后转过身,背着王老六问道:“我让你查的那个书生怎么样了?”
苏星辰昨晚想了一夜,决定先从书生入手,越是纷杂的情况,越是要从最简单的,最边缘的线头查起。
书生应该是这几人中最好判断的那个人。
听到苏星辰问起了正事,王老六立刻活了过来。这说明鹿爷不准备计较刚才的事了,他可得好好表现,将功补过。
王老六一边手忙脚乱的穿着衣服,一边利落的回答:“查明白了,那人叫方明屹,是江西来京都考试的举子,据了解好像他们家族在当地也算是书香门第,家族里有些出仕为官的族人,但应该官职不高,据从他乡党那打听的消息来看,他们家族出仕中,官职最高的是他隔房的堂叔,一个从四品地方官。他三年前入京科举,结果名落孙山,心有不甘,干脆不再回乡,就留在京都备考,能在京都专心备考三年,可见其家境殷实,支撑的起他读书,毕竟京都可是居不易。”
书香门第、家境殷实,怎么会住在会所呢?
苏星辰问道:“他现在是住在江西的会馆里面,那是免费居住的吧?我记得一般这些会馆只在秋闱前两个月开始免费为举子提供住宿吧,那他以前住在哪里呢?”
王老六业务能力没的说,这些他也打听过,“好像以前是租的的院子,在威化巷那边,去年搬到了洋槐街,最近住进了会馆里,我在这几个地方都打听过他。”
有点意思,苏星辰笑了笑,威化巷紧挨着太学,属于往来无白丁的高端地段,安静适合学习,洋槐街人来人往其实并不适合学习,但是租金便宜,而会馆更是免费的。
所以是家里不再资助他了吗?应该不会,书香门第不该差这些,而且从消息来看,他家族也不曾出事,那最有可能的是他花销过大了。
苏星辰继续问:“这人学问如何?性格如何?”
王老六想了想,“学问这事,我是个大老粗,也不好评价,不过从打听到情况来看,他这人好像是有点才华,但是也有些恃才傲物,据说三年前还曾口出狂言要力压群雄呢,结果落榜了,这两年好像是谦虚了些,应该是在京都呆久了,认识到这天下的读书人何其之多了。”
王老六面上不显,但心里还是哼了一声,这些读书人一个个只会说,腹中空,只会夸夸其谈,他是看不上的,不过他还是如实转述得来的消息,“不过,据他乡党是这么原话评价的,明屹兄能言善辩,仗义疏财,在诗会论文鲜有敌手,为人豪爽大方,经常请大家宴饮。”
王老六翻着白眼,很是费力的把那人文绉绉的话背诵了一遍。
苏星辰被王老六的表情逗乐了,王老六看着苏星辰笑了,心里长舒一口气,这位爷应该是心情好了。
他接着道:“估计那乡党是没少跟着吃喝宴饮,不过我也打听了些别人,评价没这么文雅,但总的来说,这人应该是个挺能说善道的,喜欢参加论文诗会,颇能出风头,善于交际,但我看着像是有些花销无度,这要是个世家子弟倒是个豪爽做派,只是他一个读书人,这般行径,我看心思没在读书之上,今年怕也是难以中举。”
王老六继续说道:“我那天故意做了个局,认识了一下,请他们几个文人喝了点酒,灌醉了他们,喝多了这嘴里就有些没有把门的了,我夸方明屹风流倜傥,他朋友就吹嘘他是什么当代柳三变,方明屹也说有青楼名妓对他痴情不悔,他一乡党还羡慕他说,痴情红颜,羡煞旁人。”
天天沉迷于宴饮,自然就会和清欢楼有了交集,认识小月和柳如丝也就不奇怪了,家世不错,能说会道,还有点小才华,所以讨姑娘欢喜。
青楼名妓的红颜知己,是柳如丝吗?还是小月?亦或者真是两人都为他痴迷?
苏星辰不能确定,不过有一点可以明确,这个人怕也不是个能沉下心读书的人,京城繁华,这三年怕是他没有什么学业上的所得了。
苏星辰在心里默默分析着方明屹这个人,这人的形象逐渐立体起来,只是这人看来也就是一个普通的读书人,前途看着不算太好,天营的人和他的勾连又是为了什么?
如果不是冲他这个人,那冲的是什么?是小月?还是柳如丝?或者这背后还有她不知道的关系。
王老六自是不知道苏星辰心中所想,他眼巴巴的看着苏星辰,等着她点评自己的表现。
苏星辰转过心神,看了看还没修炼到滑不留手的王老六,脸上还带着些小心翼翼的青涩,苏星辰轻笑出声,拍了拍王老六的肩膀,却偏偏不置可否。
她扔给王老六一锭银子,然后对着一脸期待的王老六和善的笑了笑,“喜欢人家豆花幺妹就早点说,别一直偷偷摸摸,勇敢点,别真有一天错过了后悔都来不及。”
王老六瞪着眼睛,愣在了那,看向苏星辰仿佛看见了鬼。
苏星辰视而不见,反而眼神飘过王老六床头的破斗柜,又留下一句,“还有银子换个地方藏,太容易被发现。”
苏星辰转身离开,王老六半响才缓过神来,他看着敞开的房门,又回头看看自己斗柜,摸摸头,满眼的不可置信,嘴里嘟囔着,“不对,不对,我肯定一直是在做梦,对,做梦。”
只是门外一阵冷风吹进来,王老六狠狠打了一个喷嚏,冻人的晨风毫不留情的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鹿爷好像彻底变了一个人。
是鹿爷神了还是他疯了?
王老六狠狠打了自己一巴掌。
苏星辰出了王老六的家,慢悠悠的往回走。
太阳已经彻底升起,只是晨风还有些凉意。
这一路上经过早集,到处是叫卖的声音,热闹又生机勃勃,让人心情莫名的愉悦。
上一世她当了地营都督以后,烦闷的时候总喜欢一个人来集市逛逛。那时候,她一直努力长大,学着队长的样子长大,努力担起所有的责任。
所以她不再一个人爬到树上孤零零地坐着,而是融入这种喧嚣的热闹,让这种世俗的生活淹没她内心的思念与彷徨。
当然,一路上还能吃点吃食,这应该也是能让她心情好转的原因之一。
就比如现在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ggd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