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方的雪与遗忘的钟
我出生在北方。
那里的冬天很长,长得像一个人的一辈子。在我的记忆里,天空永远是灰白色的,风刮在脸上像粗糙的砂纸,生疼。
祖母家的平房在城郊,门口有一棵老枣树。枣树老得裂开了树皮,像一张干瘪的地图。每到冬天,雪落在那些裂纹里,一层又一层,像撒着一把永远吃不完的糖霜。
我是跟着祖母长大的。在我的世界里,父母是两个极其模糊的词汇。他们像候鸟一样,偶尔打个长途电话,寄一点微薄的钱,但从不降落在我的冬天里。我的世界里只有祖母,和一场接一场的雪。
我小时候很喜欢趴在窗台上数雪。数到一百,雪还在下。数到一千,祖母就会在厨房里扯着嗓子喊我吃饭。饭通常是白菜炖粉条,运气好的时候,里面会有几片切得极薄的五花肉。粉条很长,我总是吸溜吸溜地吃,热气和白雾糊在脸上,湿湿的,黏黏的,祖母就笑我,说:“慢点,锅里还有。”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极其富有的人。我有一座暖烘烘的平房,有一棵老枣树,有一个永远不会嫌弃我、会摸着我的头叫我“晚澄”的祖母。
可是,人为什么会变老呢?记忆为什么会像被虫蛀过的旧书,一页一页地往下掉,最后只剩下一个空壳呢?
我七岁那年,祖母开始忘事。
一开始,她只是忘了关煤气。锅烧干了,厨房里全是刺鼻的浓烟。我吓得大哭,她却拿着锅铲站在灶台前,一脸茫然地问我在哭什么。后来,她开始忘了邻居的名字。人家跟她打招呼,她狐疑地看着人家,警惕地问“你是谁”。
再后来,她开始忘了我。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傍晚,我放学回家,放下书包去倒水。她坐在摇椅上,看着我,眼神里透着一种客气的、看陌生人的打量。
“你是谁家的孩子?”她问。
我端着水杯,愣在原地。我以为她在开玩笑,但我看不见她眼里有任何熟悉的波澜。
“我是晚澄。你孙女。”我强忍着眼泪,一字一句地说。
“晚澄?”她皱着眉头想了很久。那漫长的几秒钟,像是在我的心脏上缓慢地拉锯。“我孙女叫晚澄。她在外地上学呢。”
“我就是晚澄!”
“你不是。我孙女在上大学,她最聪明了。”她转过头,继续盯着窗外,不再理我。
我站在那里,看着她。她的眼睛很干净,很空,像刚下过雪、还没有被人踩过的院子。那一刻我才明白,世界上最残忍的惩罚,不是打你骂你,而是你最爱的人,把你从她的世界里,无声无息地抹去了。
接下来的五年,我变成了她的“陌生人”。我照顾了她五年。喂饭,洗澡,换衣服,收拾大小便。她忘了我是谁,但会对我笑。那种笑很客气,像对待一个好心肠的邻居。
祖母走的那天是冬天,下了很大的雪。我十二岁。
她躺在床上,呼吸渐渐微弱。我知道她不行了,跌跌撞撞地跑去邻居家求人打救护车。然后,我回到平房门口,一个人坐在门槛上等。
雪大片大片地砸在我的头发上,肩膀上,膝盖上。我没有动。我在心里近乎疯魔地想:如果我不动,雪就会一直落。如果雪一直落,救护车就会来,祖母就会好起来。
可是,祖母没有回来。雪也停了。
救护车把她带走的时候,我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掉。我坐在冰冷的门槛上,看着远处的雪堆,心想,从今天起,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人记得夏晚澄是谁了。
二、寄居蟹
后来我搬到了城市,住在亲戚家。
亲戚不坏,但也不亲。在别人的屋檐下,你必须学会看眼色,学会把自己缩到最小,学会用最微小的存在感换取一个安全的角落。我像一只寄居蟹,缩在借来的壳里,战战兢兢地呼吸。
我开始看书。看很多很多书。小说,自传,诗集。我喜欢它们,似乎这个时候,我才能短暂地觉得,自己还没有被世界彻底遗忘。我看过的书会记得我,我也会记得它们。
书里有一个极其庞大的世界,比我的世界大,比我的世界好。最重要的是,书里有雪,不会化的雪;书里有爱,不会走的爱。
我开始写。在书页的空白处写,在捡来的便签上写,在包书的牛皮纸背面写。我写诗,写得很短,没有标题,没有日期。我不给人看。因为我知道,我写的东西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是一些无病呻吟的废纸。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能赚钱的东西,才配被称为“价值”。
大学毕业后,我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在这个城市里乱撞。我做过餐厅服务员,被客人指着鼻子骂过;做过打字员,熬夜敲键盘敲到手腕发酸;做过旧书市场的理货员,搬书搬到指甲劈裂。我拼命地攒钱,拼命地想要留在这个城市。
我的手机很普通,很旧,是在城市读书时亲戚给我的。那时候我如获至宝,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智能手机。可是它渐渐让我觉得迷茫,这里面的爱很多,很快,可是,为什么我感受不到了呢?
渐渐地,我的手机上只剩下几个必要软件。大多数时候,它平时只是安静地躺在那里,因为没有人会给我发信息打电话的。我是被世界遗忘的人,而我也是遗忘世界的人。
后来,我偶然看到了那个“岛屿书屋”的招租广告。
那是金融街最繁华的大楼背面,一栋废弃的配电室。因为地势低洼,产权纠纷,它被所有人遗忘了,租金极其低廉。
我搬了进去。不需要阳光,不需要门面,我只需要一个能放下书,能让我躲起来的地方。
我给它起名叫“岛屿书屋”。因为这里就像一座孤岛,四面被坚固的水泥墙包围,终年不见天日。唯一的透气孔,是靠近天花板最上方那扇和街面齐平的窄窗。从窗户里往外看,看不见天空,看不见太阳,只能看见行人的鞋。
我在这里待了五年。每天包书,查词典,听耳边“啪嗒、啪嗒”踩过水坑的鞋底声。
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数那些鞋子。嗯,不能说喜欢,应该说我那部旧手机在这里没有无线网络,每个月流量也买的不多,更不敢轻易使用。所以,我学会了数数这个消遣方式。
黑皮鞋,裸色高跟鞋,限量款球鞋。我数到七十八双,没有一双停下来。雨落下来,我数着,一滴一滴打在地上,然后都流进了排水沟。
我常常想,我大概会在这个岛屿里,一个人待到老死。我像那盆放在窗台上、没人浇水也不死的仙人掌一样,靠着一点点微薄的水汽,苟延残喘。
我对“爱”这个词,充满了恐惧。因为被爱过的人,一旦失去了,就会死。而我好不容易活了下来,我不想再死了。
三、闯入者
可是,命运总是喜欢在最绝望的地方,开一扇窗。
那是某一个下午,下着大雨。岛屿书屋的门被推开了。
我抬起头,看到了陆黎。
她穿着一件剪裁极好的黑色MaxMara羊绒大衣,踩着一双黑色的高跟皮鞋。她手里拎着Celine的公文包,拿着一把黑伞。在金融街待,我也或多或少认识周围那些高贵的牌子。
她站在我狭窄、潮湿、充满霉味的书屋里,像一件放错展柜的高级展品。太干净,太硬,太完整。她和我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呼吸的空气是往上飘的,而我,是被踩在泥里的。
她随手拿起柜台上那本包好的《荒原》,翻开第一页,用极其冷淡的声音说:“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这诗写得很差。”
我愣住了。从来没有人敢这么评价艾略特。
“哪里差?”我忍着怒气问她。
“它太相信春天了。”她抬起眼皮,那双深灰色的眼睛像冰一样,直直地看进我的心里。
太相信春天了。
这几个字,像一根针,扎破了我用五年时间建立起的所有防线。在这个连阳光都照不进来的地下室,春天本来就是个笑话。
我以为她只是个偶然闯入的过客。可是,她第二天没有来,第三天也没有来。我以为她消失了,可到了第七天,她带着一个纽约的贝果,又推开了我的门。我的世界蒙上的雾,被她擦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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