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试放榜后的第三天,琼林宴。
这是大燕朝为每一科新科进士举办的恩荣宴,由礼部主办、光禄寺承办,地点设在宫中的琼林苑。申时三刻,琼林苑中张灯结彩,数十张紫檀木食案呈品字形排开,银制餐具在烛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主位设在北面,是皇帝和几位重臣的席位,东西两侧依次是状元、榜眼、探花,以及二甲、三甲进士的席位。
顾言之到得很早。作为新科状元,他比其他进士早到一个时辰,在礼部演礼厅里跟着司仪官反复练习入席礼仪。等到他真正走进琼林苑的时候,苑中已经坐满了人,进士们穿着崭新的官袍,满面红光,互相拱手道贺。几位主考官和读卷大臣坐在上首,正低声交谈,偶尔发出一阵会意的笑声。
他在自己的席位上坐下来——状元席在皇帝御座的左下方第一位,是所有进士中离皇帝最近的位置。他端起面前的酒杯轻轻抿了一口,目光穿过觥筹交错的人群,不自觉地往琼林苑的侧门方向扫了一眼。那里坐的是前来观礼的宗室和命妇。
他看到了一个人。鹅黄色的宫装,赤金衔珠步摇,正低着头小口小口地吃糕点。长公主,沈月华。他的目光在那张脸上停了一瞬——眉目如画,肤白胜雪,微微垂下的眼睫在烛光下投出一小片扇形的阴影。他觉得这张脸有些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但随即收回了视线。大概是近来太过疲惫,记混了。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收回目光的同一瞬间,沈知涯也微微偏过头,往他这边扫了一眼。那一眼里藏着一丝旁人无从察觉的笑意——她看到顾言之往她这边看了,但他最终没有认出她来。
很好。这说明她的伪装是成功的。沈知白和沈月华,在顾言之的认知里依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她暂时还不想打破这个错觉——至少在今晚不想,因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琼林宴进行到一半,沈知涯从女眷席位上站起来,端着酒杯,不紧不慢地走到昭宁帝旁边,乖巧地坐下敬了一杯酒。几句温婉的寒暄之后,她低下头,手指轻轻摩挲着酒杯的边沿,将话题引到了正事上。
“前些日子,祖母跟月华提了一件事。镇北将军府的世子谢长渊,是个不错的人选。”
昭宁帝端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顿,随即笑了。那笑容里带着几分“果然如此”的了然,也带着几分审视和欣慰。他告诉她,太后早就跟他提过这门亲事,他起初有些犹豫——谢家手握重兵,与皇室联姻,朝中难免有人会有想法。但思来想去,谢家世代忠烈,谢长渊本人也是难得的将才,把她许给谢长渊,既是替她找个好归宿,也是为大燕留住一位忠臣。
沈知涯的眼眶微微泛红,轻轻点了点头。她端起酒杯又敬了昭宁帝一杯,然后起身告退,回到了自己的席位上。整个过程自然流畅,没有一丝破绽。
这桩婚事,从一开始就是她主动选的。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需要——需要谢长渊的兵权,需要他的北境渠道,需要他在军中的影响力。而赐婚,是让这一切合法化的最好方式。
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琼林宴散席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了。进士们三三两两地往宫门外走去,顾言之站在琼林苑门口,与每一位前来道别的同榜进士拱手作别。等到人走得差不多了,他才转过身,独自往宫门方向走。路过宗室席位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又往那边看了一眼——那个鹅黄色的身影已经不在了,只剩下几个宫女在收拾杯盏。
他收回目光,继续往外走,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脚步比来时慢了半拍。
琼林宴后的第四天,顾言之搬进了新住处。
这是一座位于城东槐树巷的小院,离翰林院只隔三条街,步行只需两刻钟。院子不大,一进一出,正面三间房——中间是堂屋,左边是书房,右边是卧房。院角种着一棵老槐树,树干粗得一个人抱不过来,枝叶蓊蓊郁郁地遮住了半个院子。树下有一口青石井,井沿上长着薄薄的青苔,旁边摆着几盆半死不活的兰草——是前任租客留下的。
他选中这座院子,一是图它清净,二是图它便宜。他虽然是新科状元,但还没领到第一份俸禄,手头的银子还是进京赶考时攒的那点稿费。租这座院子每月只需三两银子,比住客栈划算得多。
搬家的当天,他只带了一只旧书箱、两套换洗衣衫、一套文房四宝,以及那个被他放在书箱最底层的小瓷瓶。瓷瓶里的安神药丸已经吃完了,瓶底刻着的“倦归”二字却被他摩挲了无数遍。他查过,京城的药铺里没有叫这个名字的药,也没有任何一家药铺用这种小瓷瓶。这两个字不是药铺的招牌,而是一个人的印记——一个他至今不知道真实身份、却已经欠下了无数顿饭的人。
搬进槐树巷的第二天,他写了一封信。信封上依然没有落款,封口处滴了一滴蜡,用最普通的桑皮纸。信的内容很短——告诉沈兄自己已经搬好,新居在槐树巷最深处,门前有老槐一株,随时可以来喝茶。他把信交给客栈的伙计,让他送到云客来酒楼。他知道沈知白和云客来的掌柜有交情,上次沈知白随口提过一句,说有什么事可以托云客来转交。
信送出去之后的第二天,午后。
顾言之正坐在书房里誊写一份翰林院发下来的前任修撰遗留的文稿抄本。窗子半开着,暮春的风裹着槐花的香气飘进来,偶尔有蜜蜂嗡嗡地飞过。院门没有关,门环忽然被人叩了三下——短促,轻快,像啄木鸟在敲树干。
他放下笔,起身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人让他微微愣了一下。沈知白今天穿了一件藕荷色的长衫,料子是今年京城最时兴的轻薄绡纱,在阳光下泛着隐隐的珠光,腰间系着一条玉带,带钩是一块成色极好的羊脂白玉。整个人看起来不像平时那个穿石青布衫的穷酸秀才,倒像哪个王府里偷跑出来的小王爷。唯一不变的,是那张眉目如画的脸,和脸上那副永远没睡醒似的慵懒笑容。
“沈兄,你怎么来了?”
“来给你送点东西。”沈知白提起手里的竹篮,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几盆花苗,土坨用稻草细心扎好,每一株都绿油油的,长势喜人,“上回你说井边那几盆兰草快枯死了,我从朋友庄子上挖了几株茶花。耐活,好看,不容易养死。适合你这种连仙人掌都能养死的人。”
“我没有养死过仙人掌。”
“那是因为你没养过。”
顾言之侧身让她进门。沈知白踏进院子,先环顾了一圈,然后径直走到井边,蹲下身把那几盆半死不活的兰草移到一旁。她从竹篮里取出一把小小的木铲,开始松土,动作出人意料地熟练——一手扶着花苗,一手培土,再把土轻轻压实。做这些事的时候,她的神情专注而认真,和平时那个歪在软榻上剥花生的纨绔少年判若两人。
顾言之也蹲下身,拿起另一盆花苗。两人并肩蹲在井边,一个培土,一个递苗,配合得意外默契。暮春的阳光透过老槐树的枝叶洒在他们身上,光影斑驳,井沿上的青苔在光斑里泛着湿润的绿意。
“沈兄,”顾言之看着她那双在泥土里灵巧翻动的手,“你经常种花?”
“算是。庄子上有一小块地,专门种东西。”她顿了顿,似乎在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说,然后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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