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典言情 > 路人甲在年代文里的发家日常 郑之

3. 第 3 章

小说:

路人甲在年代文里的发家日常

作者:

郑之

分类:

古典言情

陆沈两家比邻而居。

陆夏夏和沈景琛同年同月同日生。

两家大人笑的合不拢嘴,直呼这就是缘分。

本以为原本就好的邻里关系会更进一步。

可谁成想,陆夏夏和沈景琛在襁褓的时候就互相看不顺眼。

若是在一个空间,俩孩子会咧着嗓子哭嚎。

势要比谁的声音大。

半夜,不管是谁哭了。

不出三秒,睡得好好的另一个也会大哭。

为此,陆父和沈父专门将家里的门窗加厚。

还安装上了厚厚的帘子。

试图阻碍声音的传播。

为了保险,两家人专门试验过。

在家里敲锣打鼓,看看对方能不能听到。

确定一点声响都听不到了之后,两家把孩子抱进了屋。

结果没想到到了半夜,孩子再次哭嚎。

第二天和对方一复盘,发现哭闹的时间依旧相差不到三秒。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陆夏夏和沈景琛就跟有心灵感应似的。

陆沈两家的老人觉得事不对。

偷偷去找神婆。

两家找得是不一样的神婆。

却说了一样的话。

陆夏夏和沈景琛原本是天上的两块石头。

一阴一阳,天生相克。

因为打架触犯了天庭法规,被玉皇大帝贬下凡。

要轮回十生十世才能重新位列仙班。

这是他们的第十世。

前面的九世,他们一生都在寻找对方。

没有找到,怨气一世一世的积累。

终于在第十世的时候爆发。

所以这辈子,二人注定是仇人。

但这仇怨是可以化解的。

具体怎么化解,则是要看俩人自己。

陆沈两家人都是护犊子的人。

一听对方是自己闺女【儿子】的仇人。

那还得了,必须要同仇敌忾啊!

两家的关系急转直下。

随着陆夏夏和沈景琛长大,打架争执的次数越来越多。

两家也变得老死不相往来。

陆夏夏和沈景琛有家人撑腰。

斗得更加有底气,更加肆无忌惮。

每次不见血,是不会停止的。

这一次,将会更加的严重。

因为这是一只野鸡。

就算陆父是在肉联厂杀猪的。

沈父是泥瓦匠,为了房子修建的结实漂亮,会被主家用心款待,每顿饭至少有一个肉菜。

野鸡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

毕竟,没人会嫌弃吃肉吃的多。

陆夏夏和沈景琛死死瞪着对方。

陆父沈父攥紧了拳头。

两大家族的人跃跃欲试。

眼看大战一触即发。

稚嫩的童声乍然响起。

陆夏夏和沈景琛看着空落落的手掌,愤怒抬头。

简宁二十岁大学毕业,成为一名老师。

二十五岁,成为校长,连任五年。

五年的教师经验。

五年的领导经验。

十年的岁月,让简宁周身浸透一股独属于师者和上位者的摄人威严,自带着不容置喙的压迫感。

此时她眉峰下压,双眼眯起,锐利的目光投射在陆夏夏和沈景琛身上,就像是一座大山轰然落在俩人的肩膀上。

陆夏夏和沈景琛的怒气让风一样吹过,打心底出现的畏惧感让他们忍不住缩起肩膀。

不敢当着简宁的面造次。

陆夏夏和陆景琛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如此害怕。

但是陆父沈父却清楚。

他们小时候上过私塾。

私塾里先生的眼神跟简宁的一模一样。

尤其是那句【不乖,就叫家长】他们更是听了无数次!

陆父背不出来文章,手掌心被先生的戒尺给打烂了。

沈父调皮捣蛋,被先生惩罚去蹲马步,屁股底下放个火盆,一旦泄力,那就会火烧屁股。

现在他屁股蛋上还有块疤呢!

俩人看到简宁这气势。

一个感觉手心火辣辣的疼。

一个感觉屁股蛋涨涨的疼!

陆父沈父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生怕被简宁盯上。

简宁提起野鸡,沉声开口:“陆夏夏,这只野鸡是你的?”

陆夏夏狂点头:“宁宁姐,是我的!”

沈景琛不满,立刻嚷嚷:“不——”

但刚说了一个字,简宁一个眼神扫过来。

沈景琛的话停止了嘴边。

“沈景琛,这野鸡是你的?”

“没错!”

沈景琛迫不及待开口,“我在树下睡觉,这只野鸡朝我跑了过来,我刚要用手抓,陆夏夏忽然出现,就要跟我抢走!”

陆夏夏:“才不是!这只野鸡是朝我跑过来的,我要抓的时候,你从这堆落叶里突然冒出了头,伸手就要和我抢!”

简宁去那棵树下看了看。

果然有人躺过的痕迹。

简宁不得不服。

不愧是书里的男女主。

这气运真强。

野鸡都主动献身。

“宁宁姐,你在想什么呢?”

陆夏夏和沈景琛跟在简宁身后,见她不说话,陆夏夏好奇问道。

简宁轻咳一声,“我知道野鸡是谁的了。”

陆夏夏和沈景琛眼睛亮起,赶紧问是谁的。

“你们两个的。”

先不说陆夏夏当时的位置和沈景琛睡觉的位置是一样的。

就说男女主这天生不合的关系,肯定是要有媒介来彰显的。

要不然的话,怎么解释陆夏夏和沈景琛都是主角。

都有气运。

可是俩人却只引来了一只野鸡呢。

“你们两个一人一半。”

简宁直接发话。

陆夏夏和沈景琛不愿意。

陆父和沈父也不愿意。

凭什么要把野鸡分给对方一半?

这分明是自己闺女【儿子】抓到的!

简宁指着两个中年男人:“你们低头看看,一个胳膊还在打着夹板,一个腿还在一瘸一拐,你们再打一次架,胳膊和脚肯定要变成残废,到时候你怎么杀猪,你怎么爬上爬下去砌墙?”

“为了一只野鸡,搭上你们的工作,以后没钱养活陆夏夏和沈景琛,值得吗?”

陆父和沈父看看自己的胳膊和腿。

这是上次打架的时候伤的。

要是再来一次,肯定会加重。

就算不变成残疾,但痊愈的时间也会变长。

陆父杀猪的活已经交给了徒弟。

这个月的工资缩减了一半。

那点钱根本就不够养活家里那么多口人。

更别说还要给夏夏去供销社买桃酥了。

想到夏夏会接连好几个月吃不上桃酥,陆父心里就十分难受。

沈父还不如陆父。

自打腿受伤了之后,他就没有去给人盖房了。

家里吃的都是老本。

那是他存着给景琛娶媳妇用的。

要是花光了,以后景琛还怎么娶媳妇。

见陆父和沈父被自己说动,简宁再看向跟在他们身后的人。

“我知道大家都是亲戚,都重情义。”

“可是什么情意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

“你们都有自己的家人,要是你们有个好歹,你们的家人怎么办?”

“到时候让陆夏夏家和沈景琛家负责吗?他们当然会照顾你们的家人,可是人对待自己的孩子都有最喜欢的和不那么喜欢的,更何况是别人家的呢?”

黑水村的人没有一个不羡慕羡慕陆夏夏和沈景琛。

俩人是家里的眼珠子,心肝子。

受宠极了。

大家伙做梦都想成为陆夏夏和沈景琛这样的人。

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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