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锦官城的时候,沈墨白那悲催的穷光蛋,把那匹从镜花宫顺来的马卖给了城边的驿站。进了城,沈墨白这人渣直奔绣坊,把我系脖子的金铃铛给拿去卖了。更人渣的是,卖了我的铃铛之后,他便顺势个自己买了件非常没品味的新衣服——一席月白的书生长衫,老板娘见他俊俏,还配送书生帽一顶。
不过,这厮虽是书生的打扮,身上却很难感觉出斯文儒弱,倒是一身很非善类的邪恶气息,整个一斯文败类。
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这家伙的养眼度也一下提高了几个档次,惹得老板娘和绣娘小妞们频频向他暗送秋波。
我被晾在一边,冷眼看他那厢被莺莺燕燕团团围住,偷偷摸绣坊桌子上的花生米吃。
吃光了半碟之后,我慢吞吞开腔:“爹……你流连花街柳巷妓院赌场败光了家产,现在,你把娘留给我的唯一一件首饰也卖了,死去的娘若是泉下有知,会怨恨你的……”
我话音一落,现场气氛顿时一僵,女人们一瞬间一哄而散,倾慕的眼神也变成了看人渣流氓一般的鄙视。
谁料沈墨白那家伙顺水推舟,露出了一个颇为无赖的神色,啧啧两声,“乖女儿,跟着爹爹可没好日子过,我找个妓院把你卖了可好?”
我顿时鼻涕两行,“好啊好啊!快点把我卖了吧!”
沈墨白悠然自得扬了扬嘴角,吐出两个字,“休想。”
我怒,脱口而出,“你这悲催的穷光蛋!跟着你还不如去卖身!”
这厢,绣坊的姐姐妹妹大姨妈们,已经一脸价值观被颠覆的惨样,煞白了脸,无语凝噎。
中午时分,在大街上溜达了几圈之后,沈墨白把我放在了一个矮墙头下面。
“你要干嘛?”
我乖乖坐着,好奇的眼瞅着沈墨白从草地里扒拉出一段草绳来,用力拽了拽,估量它的结实程度。
沈墨白不说话,只是挂着一脸大尾巴狼的笑容看着我。
我沉着脸,低声念叨,“沈墨白你终于穷得开始捡垃圾了么?”
沈墨白仍旧不语,把草绳的一端栓在我脖子上的乌金项圈上,另一端拴在附近一块大石头上。
最后,他大功告成似地拍了拍手,放了一个缺了一角的破碗在我面前,和蔼可亲说道,“爹有事去办,小白你乖乖在这里等爹爹。回头爹爹给你肉吃。”
“……”我仰着一张茫然无知的呆脸看他,张了张嘴,最后啥也没说出来。
沈墨白犹自贼笑着,拍拍我的脑袋,双手负在背后,屁颠屁颠走了。
我看了看自己一身脏兮兮的破衣服,一双带着狰狞伤疤的露在外头的脚丫,一只破碗……
心中暗暗怨念:
沈墨白你这个拐卖幼童强迫要饭的社会渣滓!怪不得我都残成这样了你也不给我找个大夫!原来是想利用肢残这个特点来坑钱!我不就是咬了你的鼻子吗!你竟然这样报复我!人渣!
我犹自默默怨念着,忽听“铛”得一声,一只铜板掉在我面前的破碗里,滑了两个圈,最后在碗底落定。
我抬头,看到一个挎着菜篮子的大妈。
我愣了三秒。
摆在我眼前有两个选项。
1、一巴掌抽飞那个破碗
2、一脚踢飞那个大妈
最后,我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来。
弱弱地眨眼睛,怯怯小声说,“谢、谢谢,好人有好报……”
顿时,“铛铛铛”,碗里又多了好几枚铜钱。我低头看着碗里的反射着阳光而金光闪闪的铜钱,突然产生了一种很畸形的成就感。这貌似是我这辈子赚到的第一分钱啊……
自从当了魔教的教主之后,我再也觉得女人的脸和身材一点用都没有。
大家完全看不到我的身材到底是个鸵鸟蛋还是个大S,完全看不到我是长着满脸麻子的大饼脸还是倾国倾城、迷倒众生、妖颜惑众。他们能看到的,只有我脑袋上面顶着的闪闪发光的大字——魔教教主,杀人狂,女流氓。
本教主根本不需要靠脸面和身材来吸引男人。只要是我多看上几眼的,机灵的属下自然懂的该怎么做。那些我看上的男人,要么上了我的床,要么烂死在了牢房。不过风水轮流转,本座虎落平阳,忽然发觉,脸什么的,果然是可以用来混饭吃的。
比如说现在,我可怜兮兮坐在墙角,脸上抹了三道灰,展示着我残疾的双手双脚。每当有路人经过,我就抬起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用一种苦大仇深的目光向他们行注目礼。就这样过了大概一个时辰,我脚边上的缺了口的破碗里,零碎的铜钱已经几乎堆满了一碗。
而相对的,在我对面五米之外,同样是一个蓬头垢面鼻涕邋遢的小乞丐,过了大半天了,一个给他钱的人也没有。
初夏的阳光暖洋洋落在我身上,我稍微换了个姿势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一点。
对面的小乞丐一直用黄鼠狼一样的小眼睛,贼兮兮盯着我面前的破碗。用俩小绿豆眼睛控诉着我抢了他的生意。
他盯了许久,终于蠢蠢欲动了。
我平生最恨的,就是别人从我碗里抢饭。你求我,我会给你,但是你若是来抢,我必然剁了你的爪子。
我于是把后背靠在背后的土坯墙上,然后抬起手露出手腕,扬高了点声音说,“喂,小子。你看到了吗?我的手脚。” 小乞丐似乎没想到我会对他讲话,吓了一跳往后缩了缩。
我说着,还晃了晃软趴趴的手腕,“看到没?都是残废的。我这辈子都不能拿东西不能走路,只能在地上爬。”
我用软绵绵的手指向旁边,“看到刚才扔下我的那个男人了吗?他才不是我爹,我是被他绑架走的,我的手脚就是被他给弄残的。因为残废的显得比较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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