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绍和来得风尘仆仆,黑色毛呢大衣搭在手肘上,身上只一件略单薄的白色毛衣,领口隐约露出瘦削的锁骨。
他面色一如既往的清冷,推门时微微颔首,语气带着歉意:“抱歉,来晚了。”
“没事没事,刚才还念叨你呢。”
组织这场聚会的班长陈骏琨忙起身招呼:“绍和现在当医生了吧?工作忙,大家都理解。”
沈绍和点头,目光在包厢里快速巡了一圈。
发现只有逢欢身边还空着一个位置,便自然而然地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
动作不大,却带起一阵微风。清冽的味道钻进逢欢鼻尖,那么熟悉,让她不自觉想起旧日的回忆。
陈骏琨爽朗一笑,提起酒瓶,要往他杯子里倒:“绍和,你可真够意思的。不管平时多忙,只要是同学聚会都赏脸来。今天咱们说什么都得喝几杯。”
“抱歉,”沈绍和抬手,虚虚挡了一下杯沿:“迟到本该自罚三杯,但明天有台手术,实在不能沾酒。我以水代酒,还请见谅。”
话说的礼貌又周到,拒绝也不让人难堪。
大家都了解沈绍和的为人,又习惯了他日渐清冷的性子,自然不会强求。
晚餐开始,大家有说有笑,又翻过了好几个话题。
只有许逸川从头到尾好整以暇地盯着对面那两个人,一言未发。
这两人,他一个都忘不掉。
明星前女友自是刻骨铭心,她身边那个看似淡漠实则绿茶的男人更不是省油的灯。
他永远忘不了,当年他和逢欢谈恋爱时,沈绍和是怎么像个牛皮糖一样甩不掉,毫无怨言地跟在逢欢身后给她当狗。
他当然不痛快,找过沈绍和不少麻烦。
但沈绍和像没脾气一样,不吵不闹,到了逢欢面前,永远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
许逸川恶心透了他那副嘴脸。
想到这,他提起酒瓶起身,走到逢欢身边,顺势把手肘搭在旁边沈绍和的椅背上,朝她晃了晃酒瓶:“这么多年没见了,咱俩喝一杯呗,大明星。”
“行啊。”
逢欢一点不扭捏,欣然同意。
这些年她应酬惯了,这些桥段早就驾轻就熟。她才不管面前站的是不是前男友,来都来了,喝杯酒不耽误事。
许逸川低头瞥了眼坐着的沈绍和,语调微微拔高,像是故意让所有人都听见:“沈同学,我们换个位置?”
场面果然安静了不少。可沈绍和纹丝不动,一言不发,仿佛根本没把他的话听进耳朵,更没有要起身的意思。
气氛一时有些紧张。
“没这个必要。”逢欢接过许逸川手中的酒瓶,语气不轻不重地替他挡回去:“我站着和你喝。”
说罢她起身,顺手理了理裙摆。手指无意间蹭到了沈绍和的腿,他垂下眼皮,没说话。
许逸川见状也不强求,爽快地一饮而尽,朝她亮了亮杯底。
逢欢也很给面子地把杯中的酒喝得一滴不剩。
满桌的人心中也许各有意味,但白衣曼把全程看在眼里,不得不感叹,逢欢真是被岁月磨平了不少棱角。
换作从前,许逸川敢这样让她下不来台,她早一巴掌扇过去了。
坐下后,逢欢总觉得心里不太是滋味。
倒不是因为许逸川的冒昧举动,而是他和沈绍和针锋相对的场面,忽然让她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
大概是在高二那年。
她和许逸川谈恋爱,两个人逃学去网吧,被班主任抓了个正着。老头气急败坏地把他们拎回办公室,罚一人两千字检讨,写不完不许回家。
为了防止他们中途开溜,班主任还叫了当时的学习委员沈绍和留下来监督。
逢欢甚至记得那天自己穿了条白色吊带裙,头发编成两根麻花辫,发间仔细地穿了白丝带,是她很满意的一身。
大概是因为模样太乖巧,她低眉顺眼一笔一划写字的假象成功迷惑了老师,没过多久办公室里就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夕阳透过窗户落在面前的信纸上。但凡班主任低头检查一眼,都会发现逢欢当时只是在默写周杰伦的歌词。
许逸川也没好到哪里去。骷髅黑T,破洞牛仔裤,黑发凌乱地垂在额前,耳钉闪闪发光。
面前信纸上是他随手的涂鸦,坐姿桀骜不驯,活像一个拐走了乖乖女的不良少年。
等到老师的脚步声彻底消失在走廊尽头,逢欢原形毕露,把笔一甩,双手环胸,理所当然地看向面前的沈绍和:“沈绍和,你帮我写检讨。”
沈绍和清隽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点了点头,拿起她扔下的笔,坐到另一个老师的位置上,开始安静写字。
许逸川的火气一点就着:“沈绍和你他妈几个意思?我女朋友检讨要你……”
“你能不能闭嘴?”逢欢打断他,语气满是不耐:“他不帮我写,你写?”
许逸川不服气地嗤了一声,但到底没有发作。
那个末夏的傍晚,办公室一片寂静,唯有写字的沙沙声不停作响。夕阳西下,余晖落在沈绍和脸上,逢欢看到他浓黑的眼睫与低顺的眉眼,心绪骤然抽动。
“许逸川。”她忽然开口。
许逸川抬头看她。
“我以后再也不跟你逃学了。”
……
再想起这段往事,逢欢竟觉得有些无地自容。
“绍和,你身边还是没个女朋友吗?”
酒过三巡,话题渐渐松散,不知怎么就转到沈绍和的私生活上:“我们班到现在还没结婚的人可不多了,什么时候有好事?”
“快了。”沈绍和抬眸,唇边浮出一点笑:“到时候一定通知大家。”
此话一出,连白衣曼都变了脸色。
沈绍和的声音并不低,尾音微微上扬,仿佛兴致很高。
逢欢不动声色侧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不再是那副冷淡的表情,唇畔挂着温和的笑意。像是真的在期待什么好事。
像是有个拳头软绵绵地砸在胸口,心里不舒服。
耳边此起彼伏是同学们的恭喜声,逢欢忽然觉得这顿饭没什么意思了。
她伸手拎过面前的酒瓶,给白衣曼面前的杯子斟满,声音听不出情绪:“陪我喝点吧。”
白衣曼哪能看不出她的变化,只一味答应,没有多问。
逢欢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明明和沈绍和才重逢一天,在这之前已经七八年未见。如果不是那夜的露水情缘把他们绑在一起,他们根本就是形同陌路的陌生人。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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