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哐当。哐当。”
沈恪是被这声音砸醒的。
沉重可怖的砍剁声,从别墅某处传来,震得他刚睁开的眼皮直跳。
胃里先是一阵火烧火燎的绞痛,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正窝在沙发里。四周乱得很,抱枕歪倒,茶几上有干掉的水渍和碎成片的酒杯。他按住抽痛的胃,茫然地打量了下四周。
客厅极其宽敞,层高惊人,巨大的落地窗外是修剪整齐的草坪和花园。装修是冷硬的灰白调,线条简洁到近乎不近人情。唯一显得比较热闹的地方,是正对着沙发的整面电视墙。
那上面贴满了照片。
密密麻麻,全是同一个染着浅金色头发的男人。
厨房里,那可怕的砍剁声还在继续。规律而沉闷,一下接一下的格外吓人。若不是刚做完手术还没缓过来,沈恪大概会以为自己是个被丢进了恐怖片片场的倒霉鬼。
他心里莫名发毛。
这场景,这声音,怎么看都挺诡异。
可他记得自己不是在手术台上吗?麻醉一打,眼一闭一睁,怎么就到了这里?
真怪。
他患有极复杂的先天性心脏病,这让他从小学确诊后,人生就被圈在了医院的白墙里。
父母和妹妹起初经常来看他,后来妹妹升学,频率低了,但从未忘记过他。他的教育是医生护士姐姐们轮流教的,再加上自己看网课,就这样长到了十八岁。
直到不久前,针对他心脏畸形的研究取得突破,他才终于被推上手术台。他想,如果能活下来,如果能像普通人一样,拥有一颗健康跳动的心脏,拥有一个不再需要小心翼翼维护的正常身体……哪怕只是像普通人一样走两步路,晒晒太阳,也好。
可是……手术成功,能恢复得这么快吗?
沈恪试着开口,嗓子却干涩得如唐老鸭说话。他摸了摸喉咙,有些诧异。
做心脏手术还会影响到嗓子?
他翻遍身上的口袋,空空如也,连手机都没有。
厨房的砍剁声还在继续,节奏稳定得有些吓人。沈恪犹豫了一下,决定先不去探究,站起身想找个卫生间看看自己现在的状态。
脚刚一落地,他就愣住了。
步伐虽然因为胃部不适而虚浮,但踩在地上却坚实有力。他住院的那些年,因为长期卧床,肌肉萎缩得厉害,是家人坚持给他按摩才勉强维持住了他的行走能力。
而现在,他轻易地站稳了。
沈恪不可置信地抬起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手掌宽大,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指甲修剪得很整齐。
这不是他的手。他因为长期输液,手背上全是针眼的疤痕,手指也因为缺乏活动而纤细无力。
心跳开始加速。
他推开一扇又一扇门,书房、影音室、健身房,这栋别墅大得离谱。终于,在走廊尽头,他推开一扇厚重的磨砂玻璃门,找到了卫生间。
卫生间很大,但没有窗户,光线昏暗。他在墙上摸索了半天也没找到灯的开关,索性借着透进来的日光,走到镜子前。
镜子里映出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浅金色的短发凌乱,右耳戴着一枚银色十字架耳钉。和他自己的身体一样,左侧嘴角还有一颗的黑色小痣。五官轮廓立体,带着几分混血般的深邃感,只是此刻脸色苍白,眼下还有淡淡的乌青,显得憔悴又疲惫。
沈恪盯着镜子,缓缓抬手,碰了碰自己的脸。
冰凉的指尖触碰到温热的皮肤。
镜子里的人也做了同样的动作。
这并不是他的身体。
短暂的震惊过后,一股难以言喻的狂喜猛地涌了上来。
对于他这个久卧病榻的人而言,时光只是一段记录着体检结果的数据,一具不断病弱衰竭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真正体验到健康是什么感觉。
稍微体验一下……应该不犯事吧?
沈恪深吸一口气,手指颤抖着抓住衣服的下摆,缓缓卷起。
腹肌的线条在昏暗光线下一寸寸显露。
一、二、三、四、五、六……
六块!是六块!有六块清晰分明的腹肌!
沈恪睁大眼睛,几乎是虔诚地伸出手,轻轻按在小腹上。温热的皮肤下是饱满的肌肉,随着呼吸微微起伏,充满生命的力量。
他几乎是颤抖着,下意识地按向自己左胸下方,那里曾有一道因为多次导管检查而留下的细微疤痕。但此刻,指尖下是平坦光滑、充满弹性的肌肤,心脏在胸腔里有力地搏动。
这是真的,这不是梦。
他忍不住咧嘴笑了,眼眶却有些发酸。
他放下衣摆,准备再好好看看这张脸时,镜子里,他的斜后方,悄无声息地多了一个人影。
厨房的砍剁声,不知何时已经停了。
那人穿着纯白色的长款居家外套,皮肤苍白,身形很高,几乎要顶到门框。略长的黑发半遮住眉眼,看不清神色,就那么静静地站在卫生间门口,像个突然出现的幽灵,沈恪完全没听见他的动静。难道他是从墙壁里渗出来的?
沈恪胆子本来就不大,在医院时连恐怖片都不敢看,此刻被吓得魂飞魄散,差点尖叫出声。他猛地闭眼,再睁开——
还在。
那人还在,就站在那里。
沈恪心脏狂跳,战战兢兢地转过身,强撑着镇定看向对方。他开口,声音却沙哑得不成样子:“怎、怎么了?”
那人没有回答。
沉默在昏暗的卫生间里蔓延。一秒,两秒,三秒……那人的脸藏在发丝后面。可沈恪能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从那些发丝的缝隙里透出来,落在他身上。
是视线。
那人在看他。一直在看他。
对方站在背光处,表情完全隐在阴影里,沈恪心里越来越毛。他想,这人和身体的原主应该是熟人,刚才在厨房剁菜,现在可能是来叫自己吃饭的?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又问了一遍:“是……怎么了吗?”
那人才终于有了反应。
他微微歪了歪头,黑色的发丝滑过苍白的脸颊。唇瓣很薄,颜色很淡,此刻轻轻开启:“阿然,你醒了?”
阿然?应该是这具身体原主的名字。
沈恪想开口回应,但嗓子疼得厉害,只好点了点头。
“醒了就来吃饭吧,阿然。”对方说着,朝他走了过来。
随着距离拉近,沈恪终于看清了他的脸。很年轻,可能二十出头,五官精致出挑,阴郁俊朗。尤其是那双狐狸眼,眼尾微微上挑,本该是风流的形状,此刻却沉静如深水。
他伸出手,握住了沈恪的手腕。
指尖冰凉,在触碰到皮肤的瞬间,似有若无地刮过沈恪的脉搏。那种触感很奇怪,有些痒意。
沈恪下意识想把手腕抽回来,刚用了一点力,对方就立刻收紧了手指。力道不重,却不容挣脱。沈恪僵了一下,索性放弃了挣扎,任由对方牵着自己走出卫生间,左拐右绕地回到了客厅。
餐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
很简单的两菜一汤:一盘色泽油亮的红烧肉,一盘清炒时蔬,还有一盆蛋花紫菜汤,外加一碗晶莹的白米饭。卖相很好,能看出来做菜的人用了心。
只是桌面上残留着几滴暗红色的油渍,还有一小片泼洒开的紫色痕迹,像是红酒,打扫时没有擦干净。
沈恪在餐桌边坐下。那个男人在他旁边的位置落座,单手撑着下巴,眼睛依旧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阿然。”他叫了一声。
“嗯?”沈恪下意识应道,视线却已经被那盘红烧肉牢牢吸引住了。
他吃了好几年的病号餐,因为需要控制饮食,连肉都很少能吃到。此刻看着那油光发亮的红烧肉,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伸手去拿筷子。
刚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肉,送到嘴边,手腕忽然被一把握住。
力道不轻不重,却恰好让他手指一松。那块油亮的红烧肉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滚了半圈,沾上了灰尘。
沈恪盯着那块肉,心里惋惜得要命。但这顿饭是别人做的,自己只是个鸠占鹊巢的陌生人,根本没资格抱怨。
只好用嘶哑的嗓音小声说:“好可惜……”
男人定定地看着他,看了很久。
久到沈恪开始不安,他才忽然轻笑出声。狐狸眼微微弯起,苍白的脸上浮起一个温柔至极的笑容:“这顿饭就先不吃了。我带宝宝出去吃餐厅,好吗?”
宝宝?
沈恪的眼睛瞬间瞪圆了。
等等。这个称呼……
不会吧?应该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
这个男人和这具身体的主人是情侣关系?!两个男生?他还以为是兄弟!
因为不舍得花钱买什么电子设备,他住院时妹妹就经常给他带小说漫画解乏,有一次还误带了一本,他看了半天才发现不对劲,问妹妹怎么打怪打着打着两个男主突然亲上了,对方支支吾吾地说那是“耽美”,就是男孩子之间的恋爱。
沈恪并不歧视这种感情。在他苍白的日子里,那些书本里描绘的无论性别如何都纯粹炽热的情感,是他对正常生活美好想象的一部分。他渴望与人建立深刻的联结,渴望故事里那种可歌可泣的羁绊。
但知道是一回事,自己成为亲历者又是另一回事。
当虚构的情节突然变成自己必须面对的现实,当“爱情”这个遥远又抽象的词汇,具化为一个陌生男人喊自己宝宝时,沈恪只感到一阵手足无措的慌乱。
要不就现在摊牌?直接说自己不是原主?可对方会信吗?会不会把自己当成精神病?
正纠结着,对方已经站了起来。
男人动作自然地端起那盘几乎没动过的红烧肉,连带着那盘青菜和那碗饭,一起倒进了厨房门口的垃圾桶里。汤也被顺手泼进了水槽。
沈恪心疼得直抽抽。
太浪费了……真的太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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