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照例在更衣室里换上他那身黄色制服,他今天的工作地点在钻石区,倒是离他住的地方不远。
整理工具箱时,他对着清单再次确认了一遍需要的物品,除了那些常规用物之外,还有一种较为昂贵的墙纸,每平方米1200美元,据说是上个月的新款,供货不足的情况下害得他从后勤那里拿东西时还被反复盘问了几遍。
约翰小心地将墙纸塞进后车座里,确认它没有任何损伤之后才驱车离开。
这次的工作地点是一栋二层的别墅,里面的家具等装修分明是偏现代的,但是墙纸上的花纹却要选这种偏向复古华丽的大马士革花纹,约翰一边拆掉旧的墙纸,一边在心里吐槽这家人的装修品味。
复杂华丽的深色墙纸为背景,家具是简单的黑白灰,而且还是极简主义风尚,即使约翰没有艺术细胞,他也能看出来这实在不是一个好搭配。
拆掉旧的墙纸,约翰开始调速干水泥,他不负责后续的养护,所以使用何种方法修补墙面都是要提前和雇主沟通好的。
状况最惨烈的墙壁就是他眼前这一面了,粗略估计这上面至少有三十个弹孔,分布均匀。如果集中一些,约翰还比较好工作,可它们偏偏又分布得如此均匀……
从左上角起,六个弹孔呈对分布,每隔二十公分就有一对,然后是中间部分,十个弹孔依次排列,最后是右下角,可以看出开枪的人突然大脑短路了,排列的间隔相差有些大,但是弹孔的数量又弥补了这一点的不足。
整面墙看下来,约翰不觉得这是谋杀现场,他更认为这是某种行为艺术,只是地上躺的一具尸体有些煞风景。
调好水泥,约翰找来扶手架一点、一点开始修补那些弹孔,等待水泥干透的时间里,他将打包好的尸体搬到了车上,然后开始拖地,这是他所有清洁工要做的工作里最常做的、也是最拿手的。
约翰将半干的拖把甩到地上一拖,瓷砖上留下了一串蜿蜒的水迹。
“?”
没道理啊,这种像是地没拖干净而留下的水垢痕迹是怎么回事?
约翰盯着瓷砖研究了一会儿,然后一拍脑袋——他忘记去蜡了!
约翰将拖把放到一边,吭哧吭哧给地板去了蜡,然后才开始拖地,等他忙完这些,墙面也干得差不多了。
最重要的步骤要放到最后完成。
约翰将墙纸包装拆开,他下意识以为墙纸的尺寸不会有错,最起码能保证他这一面墙都能贴好墙纸,再加上他用的也不是很浪费,所以无论如何贴墙纸这一步骤都不应该出错的。
是他想得太简单。
约翰蹲下来,对着那块空出来的地方发愁,这是把墙纸所有的边角料都拿过来用也填不满的空白墙面。
约翰思考了两秒,果断给肖特打电话,对方在他心里有个“墙纸贩子”的称号,他以为这人或许会有剩余的同款式墙纸还没来得及卖出去。
肖特停下手里的活,挥手让新人继续铲带血的泥土,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心想:约翰?他又怎么了?
“怎么?你要来公园和我换一换吗?慢着,什么墙纸?”
肖特听约翰说完那款墙纸的形容,立刻笑出了声:“哈!那款墙纸缺货缺得厉害,谁让你不小心点用的?瞎说什么,我能不知道你吗?”
约翰听着肖特的奚落,正对着那些因他贴墙纸时贴失败而被撕下来的报废品,他想辩解自己确实很省墙纸,只是贴墙纸这种工作确实不是他的强项,所以实验的过程里总会有些“废品”,这应该是可以为人所理解的。
肖特不一样,他显然就不能理解约翰的手是怎么浪费那么多墙纸的,一般来说,雇主购买的材料应该是足够的才对,再不济也有后勤补上。然而约翰和肖特一样要多申请一些墙纸,不是因为他也要吃这个回扣,而是他是个“墙纸浪费大户”。
约翰从肖特那里没得到墙纸,但他想得个主意:“那你有什么别的办法吗?”
肖特隔着口罩摸自己的下巴,在新人催自己时喊了“稍等”,他想了又想,想到一个他刚工作时用到的土办法。
“你会画画吗,约翰?”
约翰摇头,意识到对方看不到才说:“当然不会了,而且画画也不能模拟墙纸的特殊触感吧?”不然他早就上打印纸。
“一般的绘画当然不行,但是有那种造假技艺高超的人,绝对可以以假乱真!你要是不会,你可以问问你认识的人,我可不信你这家伙一点人脉都没有。”
造假?
被肖特这么一提,约翰还真就想到了一个人——
“是有这么一个人,好像是叫尼尔……”
“还真有!那赶紧把人叫过去帮个忙,时薪你看着办。”肖特理所当然地以为约翰这个朋友在哥谭,他已经完全忘记了约翰不是本地人这件事。
约翰可没忘,“这件事我恐怕做不到,他在坐牢,已经有两年了。”
“那就劫狱。”肖特这么说是在开玩笑,但是谁料约翰竟然真的有在思考。
“唔,好像也不行,远水解不了近渴,他现在在纽约坐牢。”
肖特:“?”
他将手机拿开了一点,对着另一头的约翰大声抱怨:“那你还说起他做什么!”
约翰撇嘴:“不是你让我说的吗?我只认识这一个‘造假大师’。”说到底,他上一份工作也不是搞诈骗的,能认识一个造假大师也算不错了,虽然这位大师即使搞诈骗也不会用枪杀人,是个有底线的骗子,但认识他一个总比一个都不认识的要好。
肖特挂断了电话。
约翰叹气,这时候,他只能选择最笨的办法了——噔、噔、噔!打印机!
屋主书房就有,他撬开了锁,打印好墙纸将数据删除,把锁修好,然后用尽了剩下的边角料,才用浆糊贴上了打印后的墙纸。
嗯……怎么说呢,打印的墙纸果然比不上正版,差别还是有的,只是再搬来东西遮掩会变得更明显,所以果然还是这么大咧咧地袒露出来吧,反正是在墙底的位置。
约翰再次说服了自己,他快速收拾好工具箱,急匆匆赶回公司,都说心虚的人必倒霉,他还没回到公司,就被堵在了高架桥上。
与他一样倒霉的,还有蝙蝠侠,他那炫酷的蝙蝠车也被堵在了这里。
约翰看着自己车旁边停着一辆蝙蝠车,莫名有种土包子进城的既视感,相信其他车主也是这么想的,蝙蝠车前后一米的距离里没有一辆汽车,堪称真空地带。
明明是这种堵得要死的路段……
约翰打开收音机听路况,前方似乎是一辆货车侧翻了,正好横亘在路中间,距离完全清理出道路还要不少时间。
约翰扶着下巴,悄悄瞥了一眼蝙蝠车,他以为这种时候,蝙蝠车会无视他们这些凡人,飞到天上去离开这座高架桥,或者开个防护罩、隐身功能什么的,至少让自己别这么突兀地暴露在大众视线里才对。
“不是说蝙蝠侠是都市传说一样的存在吗?怎么大家都对这辆车见怪不怪的样子?”
约翰趴在方向盘上,他身上穿着一件夹克和背心,还有一条黑色牛仔裤,这是他在工作的地方更换的,还好他提前更换了,不然就要穿着那一身丑丑的黄色制服混在这一堆车主里了。
“砰!”
十米开外,一阵尘烟升起,与此同时,震动感与暴力破坏的声音一起传来,约翰解开了安全带,跟其他人一样下了车凑热闹。
哥谭人的精神状态一直都很稳定,就比如现在,在意识到不远处有个人猿泰山一样的怪物扛着路灯朝这边横扫过来时,他们省下了尖叫的力气,只是一昧地扭头就跑、埋头苦奔。
约翰犹豫了,他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顺从大众一起跑,因为他毕竟是刚工作完回来,车里还有——
“!”
那个黑毛大猩猩很快就跑到了约翰跟前,并且扔下了破破烂烂的路灯,一拳砸向了约翰所在的空地。
约翰轻松躲开,惹怒了这位看起来像是由人变异过去的大猩猩,他发狂,他吼叫,他捶胸,他要砸约翰的车泄愤——
额滴车子!
约翰无助地伸手,绝望地想:那里面还有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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