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遇死了,死在办完离婚手续的第二十八分钟。
前一刻,她刚拒绝了前夫吕程礼貌的询问,“要不要载你一程?”
那时,她盯着他微笑的脸孔,心头泛起一阵恶心。
分割财产时,他寸步不让,却热衷于在这种小事上卖力表现。
曾经,她就是被这种不值钱的“付出”迷惑,认为他是世间难有的好男人。
她嘴角扯出一抹讥笑,走到他面前站定,双目直视他,淡淡开口,“想要表现绅士风度,你大可以净身出户。”
吕程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他避开她的视线,低头轻咳一声,待要张口粉饰几句时,秦遇已经大步走开。
她已不耐再看他表演。
这是一个飘着细雨的夏日黄昏,她撑着伞缓缓走在街上,忽然觉得口渴。
抬头,看见马路对面有家便利店。
绿灯亮起时,她朝便利店走去,就在这时,斜刺里忽然冲出一辆厢型货车,一下重击后,她的灵魂被撞出身体。
她从半空中俯视地面,看见自己的身体被高高抛起,又以极快的速度摔在地上,脸朝下,胳膊和腿折成不可思议的角度。
暗红的血从身体下缓缓爬出,汽笛声、急刹车声、路人的尖叫声混杂在一起。
尖锐的、急促的、混乱的……
一切在此刻戛然而止。
奇怪的是,她并不觉得悲伤,她只是疑惑,这一生就这样结束了?
读书时是乖乖女,
上班了是好牛马,
结婚后做本分贤妻。
可是生活对她并未优待。
你看,她一向信任的好好丈夫,居然向她坦白已出轨一年,并向她提出离婚。
与此同时,工作了多年的外资企业要撤出亚洲市场,支付N+1,遣散所有员工。
她那温馨平和的生活在一瞬间崩塌。
她第一次对这按部就班的人生产生疑惑,然而,就在她想要重新审视人生的下半程时,一切画上了休止符。
她被命运之手,拖入无尽黑暗。
临死前最后闪过脑海的念头是,糟了,家里的乌龟还没喂。
“……小遇……起床了……小遇……”
妈妈的声音像是从记忆深处传来,模糊不清。
她觉得累,翻个身还想继续睡,忽然僵住:
她怎么还能动?
她不是已经死在路口?
身下是柔软的棉布床单,指尖是软弹的枕头,紧闭的眼皮上,有金光在浮动。
门外传来咚咚叩门声。
“小遇,快起床,要迟到了。”
是妈妈的声音,清晰有力。
她条件反射般回答,“来了。”
猛得睁开眼,灿烂的晨光从窗帘缝隙中透出,正好洒在她脸上。
她眯起眼睛,过了足有半分钟才适应屋里的光线。
暗黄色书桌、栗色双开门衣柜、淡蓝色印花窗帘。
这是她从前的家,确切地说,是她读高中时的卧室。
她惊疑不定地环顾四周,视线定格在对面的书桌上。
暗黄色书桌已经有些年头,上面一只银色随身听半张着口,露出里面的磁带。
旁边是一本摊开的书,她走过去翻了翻,是《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比她记忆中的新了许多。
装着圆形灯泡的老式台灯下,躺着一条编了一半的手链。
她把手链拿起来,四根粉线、两根紫线、两根白线交错往复,编织成一条半指宽的手链,拿起来往手腕上比划一下,长度还差一半。
她闭了闭眼。
就在前几天,因为要和吕程离婚,她收拾东西还翻出了柜子深处的这条手链。只不过那时,它是完整的、陈旧的。
她猛得睁开眼,放下那条手链,冲向门口。
她记得,在衣柜和卧室门之间的墙上,挂着一块镜子。
镜子里是一张十多岁少女的脸,粉白面颊上没有一丝暗沉,漆黑眉毛下是一双透亮眼珠,一切都是水灵灵、脆卜卜的。
她缓缓抬手,摸上自己的脸。
镜子旁边的日历上,清清楚楚写着,现在是2003年10月16日。
门外再次传来妈妈的催促声,“小遇,快点,再不起要迟到了。”
“来了。”
这一次,她的声音变得笃定有力。
换掉睡衣,穿上蓝白相间的运动校服,拿起挂在椅子背后的书包,她走出卧室。
乳白色豆浆盛在白底蓝花的瓷碗里,微烫。
金黄酥脆的油条卧在长条形盘子里,香味钻入鼻中。
桌子对面,她那后来到斯坦福读书的弟弟秦征,此刻还是个三年级的小学生,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埋头干饭。
弟弟旁边,四十出头的妈妈穿一身浅咖色连衣裙,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笑意。
对了,这时候爸爸还没出轨,妈妈还活在她单纯美好的小世界里,不像后来,脸上总是罩着淡淡愁容。
这久违的早餐场景,像在梦里一样。
对面的秦征眨着又大又圆的黑眼睛,看看她,再看看她。
“秦遇你今天有点奇怪。”
秦遇拿筷子的手一抖,板起脸纠正他,“叫姐姐。”
秦征从小就不叫她姐姐,一直叫她的名字,对外人提起她时,会认真说我姐姐如何如何,可是在家里,从来都是连名带姓地叫她。
“不叫不叫就不叫,气死你。”秦征说着,还对她吐了吐舌头,扮鬼脸。
妈妈出声制止,“小征,吃饭不要说话,小遇,快点吃,不要迟到。”
出门的时候,她走出楼道后径直向外走,秦征坐在妈妈红色小木兰的后座上,冲她大喊,“秦遇你怎么不骑车子?”
她循声望去,看见了小木兰旁边停着一辆旧旧的二手自行车。
想起来了,高中开学第一周,妈妈给她买的新自行车就被偷了,之后妈妈特意给她弄来一辆二手车,说是不怕偷。
这辆车又丑又旧,确实不被贼惦记,就这样平安无事地骑了三年。
她慢吞吞地向自行车走去,耳边响起秦征大剌剌的声音,“妈你看,秦遇睡了一觉变得更傻了。”
随即响起妈妈的轻斥,“臭小子,不许这样说你姐姐!”
好些年没骑过自行车了,她握紧把手,小心翼翼地踩下脚蹬。
前几步骑得摇摇晃晃,被小木兰载到胡同口的秦征不住回头看她,脸上写满疑惑。
骑出胡同时,身体深处的记忆已经被唤醒,她找回了骑自行车的感觉,并凭着身体的指引,走上了前往学校的路。
秋日的风吹在脸上,干燥舒爽,她感受着久违的在风里骑车的感觉,不住地看周围的街景。
千禧年刚刚过去,小城中还到处都是矮趴趴的房子,少见后来那种动辄二三十层的高楼,然而,许多新的事物正在这些矮小的房屋中萌芽、成长。
拐入城市主干道,右手边出现一个老式招待所,三层楼高,顶端是钟楼的样子,多年来,表盘上的时间始终指向下午三点。
在她印象中,这栋楼大约在十年前被拆掉。
她扭头又看一眼,黄色楼身、蓝色表盘,是她记忆中的城市地标。
就在这时,一辆摩托车从她身边呼啸而过,巨大的轰鸣声瞬间逼近又拉远,她下意识回头,看见前方的摩托车喷出长长的尾气,迅速远去。
尽管只是一瞥,她已经认出那辆摩托车的品牌。
哈雷·戴维森。
知道这辆车还是因为前夫吕程。
吕程曾多次指着网上的这款摩托车图片说,这是他学生时代的梦想,做学生时太贵买不起,工作以后一直想要一辆Iron883,可是30多万的价格对他们这个小家庭来说,依旧有些奢侈。
30多万的家用车是刚需,30多万的摩托只是个玩具。
想到吕程,让她的心情有些低落,她甩一甩头,把他抛在身后。
这时,一辆黑色加长轿车从她身边缓缓驶过,相较于摩托车的轰鸣,这辆车低调许多,可它巨大的进气格栅、优雅的车身线条散发出不怒自威的强大气场,独特的车标更是彰显着它不菲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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