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父母口中,大抵都有一个近乎完美的“别人家小孩”。
对于辛晨来说,这个小孩就是徐又宁。
父母原是南方人,因工作迁来北方,扎下了根。早些年,辛晨爷奶还没去世,那个交通不便捷的年代,父母几乎每年过年都要带他回老家过年。
也是因此,他无意中偷听到老家亲戚感慨,养活一个带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孤儿,真是不容易。
他们又劝父母,捡来的到底是捡来的,趁年轻,再生一个。
还在心智懵懂的年纪,辛晨就已经知道,原来他是没人要的孩子。
他小时候住过院,动过手术,几度与死神打交道,令他比一般同龄孩子要早熟得多。
父母对他的呵护和关心,在他发现自己身世秘密后,被他视作上天借出的贷款,不知道哪天就要连本带利地索回。
扮演一个对父母千依百顺的乖巧孩子,是幼年辛晨唯一能想到的自保手段。
每当看见他们听到别人夸赞他而笑呵呵的,他悬着的心才得以下落几分。
唯一一点不足的是,由于经常请假缺课,学习落下不少。
过年家中长辈聚在一起,永不缺席的话题之一,便是孩子的成绩。
而他们口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名字,叫徐又宁。
他见过她。
那次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很多亲戚聚在一起,小孩子也多,最惹眼的是个同他差不多高的女孩儿。
她戴着一只白色的,毛茸茸的耳罩,脖子上围着红毛线围巾,露出的小脸跟玉粉团子似的,粉扑扑的。
桌子太高,她跪在凳子上,上半身趴在桌子上写作业,随着思考,时不时摇晃凳子。
母亲搡搡他,“宁宁和你一届的,成绩可好了,你去向她请教请教。”
辛晨当真以为,母亲希望他学习进步,便去了。
等到他吃掉桌上最后一颗巧克力,她气得把本就大的眼睛瞪得更大,跑去向大人告状时,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大人们给小孩找个伴,他们才好全身心投入聊天。
所以,显而易见的,他们没空为这颗枉死的巧克力主持正义。
徐又宁聪颖机灵,偏偏性格难搞,又护食,又容易生气。
她生气也不大喊大叫,就把鼓成河豚一样的脸转过去,不理人。
他反倒觉得她挺好玩的,故意逗她。
那天,两个人从上午到晚饭散席,一直在一块儿玩。
要告别时,徐又宁问他:“你什么时候还会过来呀?”
“不知道,我们要回家了。”
辛晨说了个地名,问她知不知道在哪儿。
她摇头。
他比划着,“反正很远很远,又要坐火车,又要坐大巴。”
然后她就哭了,拉着他的袖子,让他不要回去。
很多年后,辛晨高考完,结束寄住,坐在沙发上,想,如果她再恳求他别走,他一定会答应她。
可惜她没有。
他自己也搞不清喜欢上她的具体节点,毕竟,从幼年那次分开后,再到他搬去她家,中间他们再没见过面。
只是反复地听到父母提起,她期末考试又考了年级第一;她上学之余,还要兼顾多少多少兴趣班;她们学校的老师多么多么喜欢她……
其中固然有夸大的水分,但他脑海中,也逐渐构建起一个天之骄女的形象。
出类拔萃的,臻于完美的。
除了让父母满意高兴,他埋头苦学的动力当中,还存在几分和她较劲的心思。
想象着,未来某天和她再次相见时,她的母亲也会指着他,说,你看人家辛晨,多优秀啊。
哪怕她估计早就不记得他这号人了。
做了几次手术后,他身体情况有所好转,心脏能够负荷一些中低强度的运动,也没有再犯过病。
成绩从初二下学期开始,慢慢提上去。但到了高二,与第一仍有距离。
十八岁那年,一个寻常的午后,他牺牲掉午休,用录音机播放听力磁带,外间母亲的声音插入黏连的英语单词中——
“老徐家那个外孙女,前段时间出了车祸,截肢了。”
父亲问:“跟辛晨同年的那个女孩子是吧?”
“可不就是她嘛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ggd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