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程村长家,村长又热情招待了黎朝朝,听到来意后,带着黎朝朝走访了好几家人户,最终选定了一家。
这家的女主人是个离异的单亲妈妈,叫秦秀秀。她今年四十八岁,有个二十五岁的儿子在城里头当建筑工人,平时不回来住,家里有三个房间,可以租一间给黎朝朝。
秦秀秀是个精明的人,她一听城里来的人要找人租房子,反正自己家里正空出来房间,闲着也是闲着,正好租出去,还能赚一笔钱,城里来的肯定也要吃饭,到时候饭钱又是一笔赚的,实在是很好,所以她偷偷跟村长媳妇说了,还送了她一条丝巾,于是村长才带着黎朝朝来到了自己家看房子。
秦秀秀虽然人精明狡猾,却把房间收拾得很干净,比较符合黎朝朝的要求,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黎朝朝问她:“请问租金多少钱?”
秦秀秀故作为难道:“我们这房子是最好的,看你是个爱干净的人,不收你太多,就三个月八十块吧!”
黎朝朝想了想,道:“三个月七十!”
秦秀秀刚想说行,站在一旁的程淮忽然开口:“三个月五十,不然就算了。”
秦秀秀气得撸起袖子:“嘿,你小子!大人说话小孩插什么嘴,一边去!”
看她态度恶劣,黎朝朝冷下脸:“他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不行就不租了。”
村长也出来打圆场:“哎呀,秦秀秀,这女娃子就是来租一间房,这山沟沟哪里还有人来嘛!你少收点就少收点,反正你空着也是空着。”
秦秀秀只得作罢,想着再从其他地方讨回来就是,连忙道:“行吧,既然村长说了,那我也不是个计较的人,就当咱俩交个朋友了!”
签完合同后,天色还尚早。村长离开前,对着黎朝朝道:“咱们村里没什么日用品,现在还早,你可以去山脚下的镇上买些吃的用的,喊程淮陪你去,你一个女娃子不熟悉山路。”
村长走后,黎朝朝笑了笑,假意对着程淮道:“算了,我不耽误你干活了,你先回去吧!我自己一个人去。”
程淮看着眼前的女人,明明很想要自己去,却在那里惺惺作态喊自己走,不由得皱眉:“你认识路?”
“不认识,但我可以问路!”
“深山野林,你去哪里问路,走吧!”程淮说完,大步往前走。
黎朝朝亦步亦趋跟着他,心中感慨万千。
三十八岁的程淮,西装革履,温和从容,仿佛是一潭被岁月打磨得风平浪静的湖水,无论你如何过分,他都不会轻易被激怒,更不会将情绪显露分毫。可十七岁的他,却像一柄初出鞘的寒刀,锋芒毕露,冷意逼人。那股凌厉生涩的孤傲,拒绝一切靠近,仿佛只要有人踏进一步,就会被那森冷的气息所伤。
黎朝朝好笑地想:对付他,只能攻心,绝不能硬来,否则肯定会适得其反。
去小镇的路蜿蜒而长,三月的山里,空气湿润,溪流潺潺,石头上覆着一层薄薄的青苔。山风吹过,带来微凉。
程淮走在前面,黎朝朝跟在后面,望着他清瘦的背影,心里百味杂陈,说起来,自己好像并不了解程淮的成长路径,他也很少提及自己年少时。
当然,黎朝朝不过只是他诸多资助的学生之一,说不定他根本不记得她叫什么名字,又何谈了解走进程淮,所有关于他的一切,全部都是在杂志上看到的。
山路很长,要走上两个小时,黎朝朝开口打探:“程淮,你现在读高几?”
“高二。”
“你高中是不是每周都要回家啊?那你每次都是一个人走这条路吗?”
“是。”程淮回答得简短。
黎朝朝自顾自地说:“你一个人,会害怕吗?”说完,她看见程淮的肩膀微微一僵,却还是没回头。
程淮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毕竟从来没有人会问自己,一个人走山路会不会害怕,其实小时候自己是害怕的,但从来没有人关心过,小时候在赵屠户家里,他只把自己当个跑腿使唤的工具,半夜要喝酒了,会喊自己穿过坟岗去买酒。
后来,程宇华将自己接回来后,也只在乎是不是能给他养老送终,在乎开口喊不喊他爸爸,从来没有在乎过程淮到底在想什么,也没有问过他这些年过得苦不苦。
再后来,程宇华出意外死了,继母王丽当家,更是让他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真正意义上的家没有了,只有他一个人活着,在这个世界上孤零零地活着,所以小时候害怕的那些东西,早就习以为常了,现在居然有人问起,自己心情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
黎朝朝见程淮没有回答,以为是他不想说话,刚好山路走得累人,也就闭了嘴。
两个小时后,两人终于走到了镇上。
低矮的砖瓦房里挂着鲜艳的招牌,有理发店、录像厅、修车铺,也有卖服装的小店,橱窗里摆着当年最流行的牛仔裤和运动鞋。
镇口最吸引人的,是几家用铁皮搭起来的小摊,放着卡带播放器,正吼着“四大天王”的流行歌,摊主卖的则是盗版磁带和小人书,摆在木板上,孩子们围在周围挑得眼睛发亮。
黎朝朝走到一处小摊前,空气里弥漫着烤红薯、油炸麻花的香气,还有爆米花机“嘭”的一声巨响,把黎朝朝吓得一跳,她就喜欢吃爆米花,给自己买了一袋,给程淮买了一袋。
黎朝朝先是去了供销社,供销社门口人多,塑料篮子里装着袋装方便面、汽水和各种糖果,价格牌是用红笔写在硬纸板上的,插在货堆里,黎朝朝挑了牙膏、牙刷、毛巾,又买了洗发水、肥皂,还挑了几块颜色素净的床单,被罩,最后,她在货架前一番翻找,拿了几包卫生巾,塞进篮子里。
程淮站在一旁,面色未变,耳尖却微微泛红,他知道这是什么,毕竟自己已经读高中了,生理常识还是有的。
黎朝朝越买越多,手里还拿了几包零食,见到水果摊又挑了些苹果和橘子,最后还特意去肉铺买了五斤排骨,想着回去给程淮补身子用,他太瘦了。
走到糕点铺时,她忍不住买了几块糕点,自己吃了一块后,立马又拿起一块喂到了程淮嘴里:“你尝尝,很甜。”
程淮正低着头,还没来得及抬眼,就猝不及防地被人喂了一口糕点。
那是一小块刚切好的桂花糕,软糯香甜,带着淡淡的桂花清香。
他愣了愣,牙齿下意识一合,糕点的甜意在舌尖迅速蔓延开来,像春日里忽然闯进心口的一缕暖风。
“好吃吗?”黎朝朝声音轻快,眉眼带着笑意。
他抬起头,对上她那双眼睛。那眼睛里闪着光,似乎连周围的灯火都黯然失色。
他喉咙微微滚动,想说点什么,却发现嘴里塞得满满的,只能含糊地“嗯”了一声。
看着黎朝朝笑意盈盈的目光,他有些不自在地偏开脸。
黎朝朝看他吃个糕点,吃得表情变幻莫测,于是半开玩笑半认真逗他:“你怎么吃个糕点,还要变脸?”
他怔了怔,耳尖渐渐发热,说什么都不搭理黎朝朝了,径直走在前面。
两人又在镇上从东到西逛了一圈,等到要离开时,黎朝朝才发现自己买的东西堆了一大堆,因为装不下,就索性买了两个背篓,一大一小。她不想给程淮添麻烦,所以给小背篓里装的都是轻便的东西,大背篓里装着重物,然后俯身去背大背篓。
谁料她刚伸手,程淮就冷声道:“给我。”
黎朝朝一愣,还没反应过来,背篓的背带已被他利落地夺过去。
他将沉甸甸的背篓一口气背在肩上,手里还拎着几只沉重的布袋,肩膀被勒得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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