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某酒店包间。
苏冰倩安静地望着林逸,看着他与一群老大哥、老大姐推杯换盏。
明明是一群位高权重的人,一群保家卫国的人。
此刻的他们,却像是最普通的街坊邻里,谈笑风生、毫无架子。
耳畔传来一声声祝贺,目光落在林逸咧嘴傻笑的侧脸上。
苏冰倩心头微动,涌上一丝感慨,又夹杂着藏不住的骄傲:
真威风啊!
她不是寻常人,比谁都清楚一级警监意味着什么。
打个简单的比方,军衔对警衔。
副军职对应正局级,少将转改一级警监。
正军职对应副部级,少将转为副总警监。
严格来说,一级警监,已等同于副军级少将。
林逸,如今已是警队中的将军。
可这个大男孩,轻描淡写地就走到了这一步。
不知为何,苏冰倩唇角轻轻扬起,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
要是他那些同事知道,平日里雷厉风行的林队,在自己面前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该是什么表情?
“姐,我怎么觉得你眼神里透着坏水?”
林逸低低的声音,忽然在她耳畔响起。
“你看错了。”
苏冰倩轻抬眼眸,神情端庄,眼波却流转着一丝娇俏,“姐姐怎么会做那种事?”
呵,每次我信你这话,裤子都来不及穿好……
林逸嘴角微微抽搐。
娶了个智商爆表的媳妇,真是心累。
可惜这辈子,他连凶都不敢对她凶一下。
先不说背后还有老妈这座靠山。
关键是女人心眼小,越漂亮的女人越计较。
他朝姐姐瞪了一眼,权当警告,随即转头和几位组长谈笑风生。
在外头装得可真像样……
苏冰倩抿着唇,眼底掠过一丝笑意。
臭弟弟!
和各大组长吃了顿饭,又被众人簇拥着送到机场。
小夫妻登机,返回岩城。
家里有孩子,做父母的自然不会久留外乡。
孩子未成年前,总会寸步不离地守着。
为人父母,大抵如此。
……
第二天。
阳光清亮的早晨,家门前。
“有时候真想不通。”
苏冰倩仔细为弟弟整理着警服,目光落在他肩头那一级警督的肩章上,忍不住轻笑,“你现在这状态,已经不是扮猪吃虎了,是直接上桌吃老虎了吧?”
“当警察,对你还有意义吗?”
“除暴安良,懂不?好吧,其实也算是爱好。”
林逸心满意足地享受着姐姐的照料,脸上满是舒坦,“破案,才是我最来劲的事!”
苏冰倩微微一怔。
确实如此!
若将林逸心中所念排个座次。
家人与国家,永远排在首位。
亲友与破案,紧随其后。
至于权势名利这些……
自始至终,他从不曾放在眼里。
“喜欢就去做。”
她伸手掐了下那张俊朗的脸颊,眼波微嗔,“别忘了,有人在家等你。”
“知道啦!”
林逸一把搂住她,低头在她唇上轻啄一口,“记住了!”
他们心知肚明。
能这样悠闲相伴的时光,不会太久。
或许五年内,他们就要迁居京城。
所以,每一分每一秒,都值得珍惜。
到那时……
顶峰相见,我们终会上岸!
……
踏入特侦小队的那一刻,林逸心头轻叹。
原本,警察才是他的主业,国安只是兼职。
可如今,留在特侦小队的日子越来越少。
反倒国安的事务,接踵而至。
他那张俊朗的脸庞上,浮起如阳光般耀眼的笑容。
但无论如何……他从未忘记,自己首先是一名警察!
“师傅,上班啦?”
赵高一溜小跑凑上来,咧着大牙傻笑。
林逸连眼皮都没抬,冷脸相对。
这倒霉徒弟,他还记着仇呢。
前天打王者,被赵高坑得死去活来,真想一脚踹飞他。
这小赤佬绝对是敌方卧底!
局长办公室。
陈志军和李康明正好都在。
老规矩!
林逸一人甩出一条**烟。
是同事,更是这个大家庭里的一员。
无论走多远。
眼前这两位,永远是这个家的家长。
“上头最近越来越忙了。”
陈志军笑着开口,“感觉用不了多久,你就得走了吧?”
李康明没说话,只是笑眯眯地看着这个小老弟。
“五年吧。”
林逸也没遮掩,“时间还长。”
陈志军和李康明脸上的笑意却淡了。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人啊,终有离别时。
但能有五年共处,已是难得。
至少这五年,还能并肩而行。
珍惜吧!
“最近没案子?”
林逸笑着问,“手痒了。”
“哈,你这是真有病啊!”
李康明笑骂一句,“干咱们这行的,哪个不盼着天下太平?就你们岩城,哪来那么多大案?”
是啊,道理谁都懂。
要是三天两头出大案、要案、特大案。
这地方早就乱套了,搞不好还得被军管!
突然,手机铃声响起。
“局里的电话?”
陈志军皱眉接通,“喂……”
一分钟后,他放下手机,神色古怪,直愣愣地盯着林逸。
虽未开口,林逸却仿佛从他眼神里读出了四个字:你好能啊!
不是,你这么看着**嘛?
“怎么了?”
李康明也察觉搭档神情有异。
“有活了,大活。”
陈志军回过神,嘴角抽了抽,仍盯着林逸,“我忽然发现,你每次从国安回来,咱们局里准得出点案子。”
“林逸啊,你说,这是巧合吗?”
我哪儿知道啊……
林逸脸色一变再变。
你这上来就扣帽子,我怕被人活活打死。
不过……
难不成真是事逼体质,走到哪儿炸到哪儿?
不,不可能,绝不可能……
林逸内心疯狂否认三连。
却又在心里默默给自己点了个赞。
所以说男人得练啊,只有老司机,才能连续过弯,稳如老狗。
“什么案子?”
他开口问道。
“下面派出所接到报案,海边发现尸体。”
陈志军沉声道,“非正常死亡……水泥藏尸!”
嘶……
林逸脑中瞬间闪过一个词——
种荷花!
什么意思?
古时有种酷刑,叫种荷花。
先用麻绳将人全身捆死,再套上陶坛,脚系重石,沉入水底……
如同种莲入泥,只待腐烂。
……
某渔人码头海边。
一块圆柱形水泥块,被孤零零地搁在岸边,表面粗糙,灰白中泛着潮湿的青黑。
现场早已拉起警戒线,警灯无声闪烁。
围观人群挤在隔离带外,交头接耳。
纷纷看向那截从水泥边缘裸露出来的,泛着惨白光泽的骨节。
林逸蹲在水泥块前,眉头微蹙,目光凝在那几节露在外头的指骨上。
人的指骨!
“根据通报信息,报案人是一名渔船主,原计划清晨出海捕鱼。”
“渔船行驶至距岸一海里处时突然抛锚,初步怀疑是发动机螺旋桨,被水下不明物缠住。”
“船主派水手下水查看,发现缠绕物是大量废弃渔网。”
“原本想自行割断,但缠绕太密,且未配备专业潜水装备,无法处理,只得呼叫救援船支援。”
“救援船将渔船拖回码头检修时,发现渔网深处挂着重物。”
“割开后用维修吊车拖出,竟是一块圆柱形水泥块。”
“而在清除附着的海藻与铁锈后,赫然露出数节人类指骨……”
老刑侦刘元亮合上文件夹,语气平稳地汇报完毕,随即看向林逸,等待下一步指示。
林逸缓缓站起身,掸了掸裤腿上的灰,“送法医检验。”
无需纠结是否破坏现场,这里本就不是案发现场。
真正的弃尸地,是那片深不可测的大海!
至于为何断定是弃杀……
人被浇进水泥,沉入海底,若这都不算弃尸,世间还有何事堪称为凶案?
水泥凝固需要时间。
从形状判断,死者应是被塞入桶状容器后灌注水泥。
待完全固化后,再将整块水泥从容器中取出,封装成这般规整的圆柱体。
而后,用船只运至外海,抛入深水。
根据过往经验,林逸判断尸体尚未完全**。
海水虽然有侵蚀,却也延缓了**过程。
除部分血肉被鱼虾啃噬殆尽,指骨周围的筋膜仍保存完好,渔船主被带到现场。
“渔船抛锚的位置,还记得吗?”
林逸盯着对方苍白的脸,海上讨生活的人都懂忌讳。
捞出**,是大凶之兆。
往后一两年,船队别想出海,哪怕你想开工,也没人敢上船。
靠海吃饭的,谁碰上这种事都得心里发堵……
“记得。”
渔船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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