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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第七十四章:走,上车

小说:

“杀死”那个DM

作者:

羊笔笔羊

分类:

古典言情

“从我走路的样儿,你就瞧得出,

我是个大众情人,无需多讲,

这里音乐很吵,女人很躁,

打从娘胎出来,我就四处浪荡,

而到现在时间刚到,气氛正好……”

1977年,比吉斯乐队把这首迪斯科歌曲唱得极具节奏感和生命力,甚至被英国心肺复苏协会建议作为施救时的节拍参考,碰巧这首歌就叫《活着》,还是我的手机铃声,不夸张地讲,它也多多少少救了我的命。

因为就像歌里唱的:啊、哈、哈、哈,活着吧,活着就好,啊、哈、哈、哈,活下去吧!

万幸,铃声把我从邪恶的梦境泥淖中拖拽出来,我睁开眼睛,终于胸口一轻,醒了过来,尽管四肢仍然像灌了铅一般沉重无比,却总算听使唤了。被子大半滑落在地,只剩一角缠在我的一条腿上,除此之外,我身上没有趴着任何东西,谢天谢地!我慢慢挪动手脚,细微的麻痒感从皮肤上窜过去,手指、膝盖、脖子……在主唱手罗宾·吉布“活下去吧”的高声呼唤下,一点一点回归我的掌控。

我劫后余生似的喘出一口气,听起来更像呻吟,我翻身爬起来,伸手抓住床头震动不休的手机,亮起的屏幕上显示时间是凌晨3点27分,对于来电而言有点不合时宜,对于噩梦倒是恰如其分。

来电人是丁诺。

“别叫,别叫,千万别尖叫……”我对自己嘀嘀咕咕,手心和手指因为出汗滑溜溜的,几乎抓不住手机,尖叫堵在胸口里蓄势待发,不过暂时被我控制住了,歇斯底里可以,不过最好还是留到以后。

连划了三次,我才把接听电话的绿色按钮划上去,丁诺的声音传出来,击碎了最后一点梦境残留,带来近乎温馨的安慰:“喂?易阳,喂?喂?”

我张开嘴,花了好大力气才发出声音,但顶多算一声呜咽。

“怎么了易阳?出事了是不是?说话。”丁诺的语气里透出点焦急,他大概也不是无缘无故凌晨三点半给我打电话的,这一点我后来才想明白。

“我、我不能待在这儿了。”这是我说出来的第一句完整的话,说出口之后,它听起来更可信、更可行了,不等电话那头丁诺做出任何回应,我就开始穿衣服,准备离开宿舍,越快越好。

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抓起外套胡乱穿进一条胳膊去,裤子幸亏是宽松的运动裤,要是牛仔裤我真会疯掉的。

“你在哪儿呢?发生什么了?跟我说说。”在我穿衣服的时候,丁诺一连串地发问,我打起精神,断断续续地告诉他,我在宿舍里,但我马上要离开,发生的事情很复杂,电话里解释不清,去哪儿?我也不知道,总之是要离开,没错,离开就对了。

“我去接你。”听完之后,丁诺简短地说。

“啊?”我已经趿拉着鞋子跑出了宿舍,朝楼下狂奔,连鞋带都顾不上系,没在台阶上一跤绊倒像个地瓜似的滚下去,算我走运。

“大晚上别乱跑,在宿舍大厅里待着等我,我去接你。”他说着顿了顿,似乎在看表确认时间,“十五分钟之后到。”然后他挂断了电话。

说真的,朋友们,十五分钟从来没有这么漫长过。

其实丁诺赶到时,时间其实只过去十三分钟,只早不晚。

他开车来的,引擎声在寂静中听起来格外突兀,犹如野兽咆哮,两个车头灯在黑暗中打出光柱,好似两根明晃晃的手指插入黑暗,远远驶近时,又像一只世界上最大的天牛。

当时我坐在大厅里的长凳上,已经穿好了外套的另一只袖子,鞋带也系起来了。既然丁诺要来,那我起码得有个能见人的模样。但从墙上贴的立身镜上,我的倒影依然头发凌乱、脸色惨白、眼神惊慌,我低头看自己的手,每根手指都抖得好像秋风中的残叶,身体的其他部位也一样。

形同见鬼——抛开其中的讽刺意味不谈,倒是对我恰如其分的描述。

汽车没熄火,丁诺从驾驶室出来,三步并两步跑进大厅来,他头发乱糟糟,衬衣露在下摆外边,显然也是半夜起床匆忙穿衣赶来的,但神态机警,精神振奋,没有丝毫缺觉的困意。

我朝丁诺跑过去,二话不说,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

他的外套敞着,胸口热烘烘,胸肌和手臂都硬邦邦的,一点都不软,正是我眼下最需要的。这十三分钟里,我反复回忆了电话响起之前“发生”的事情,却直到现在都没法说服自己,那些只是梦。

怎么会只是梦呢?

尤其在脑袋清醒之后,一些事情更加无法忽略,比如在梦里——我是说真正的梦——你是没有嗅觉的,换句话说,不会闻到腐烂蜂蜜的味道;再比如,你或许会因为踢掉被子而觉得冷,但触感不会凭空出现,像脚底的刺痛感、脚踝的湿腻感,还有脖子被某种“活”的东西缠住的窒息感……

可如果不是梦,又是什么呢?

我躲在这个除了安抚不含其他意味的拥抱里发了几分钟抖,才慢慢缓和下来,我没有哭,但也可能只是时间问题。

丁诺一只手搂着我,一只手摸着我的头发,顺毛抚摸。他低声告诉我“没事了,我在这儿”的时候,胸腔跟着话音轻轻震动着,莫名很有安全感。

我抬起头,看到他垂眸关切地望着我,问:“好点了?”

“嗯。”我点点头,脸热烘烘的,后知后觉地有点尴尬,在意识到自己睡起来没刷牙之后,我稍稍拉开了跟他的距离,闭紧了嘴巴。

“走,上车。”丁诺一手环住我的肩膀,带我往外走,离开他温暖的怀抱,居然还让人有点空落落的。

“去哪儿?”我问。

“听你的,”丁诺说,一边拉开车门,把我塞进副驾驶,自己坐进主驾室,系上安全带,“你不是想要离开吗?那我们就离开好了。”他的声音那么温暖,语气那么沉静,他没有问别的问题,但似乎不管发生什么,哪怕是我半夜发疯,他也能平静接受,然后和我一起解决。

丁诺发动汽车之后,我开始讲我的梦。

“蜂蜜味?”丁诺一言不发地听完我前言不搭后语、接近崩溃边缘的一通讲述,默然思考片刻,提了一个问题。

“嗯?”我呆呆地看向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他想问什么。车窗外,路边的榆树飞快向后倒退着,在路灯光线下,几乎化成一片黑绿色的残影。

“我也闻到过蜂蜜味。”丁诺开始解释,“就在今晚,没多久之前,我本来在家里睡得好好地,直接给熏醒了,那味道特别浓,有点发酵的感觉,跟蜜蜂死在蜂蜜里慢慢腐烂掉一样,但我家里压根蜂蜜,连糖都没有。奇怪吧?”

“所以你才给我打电话的?”我慢半拍地反应过来,中控台上的时间显示刚过凌晨四点。

“是,也不是。”丁诺听上去有点犹豫,车速也减慢了一些,“我醒过来之后,一开始也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不过,检查完厨房、冰箱,还有沙发底下,都没找到气味来源,我忽然有种……怎么说呢,直觉吧,”他偏头看了我一眼,在车顶灯下,目光暖暖的,“得立刻打电话给你,确认你没事才行。”

“谢天谢地,你直觉还挺准的。”我笑笑,心脏终于不再像是跌进陷阱里的兔子一样拼命乱跳了。

“有时候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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