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现代言情 > 把比格丢进霸总世界 疯狂星期八

20. 第 20 章

小说:

把比格丢进霸总世界

作者:

疯狂星期八

分类:

现代言情

举报事件之后,乐乐的名气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又涨了一大截。

用沈念的话说,“因祸得福”。用刘叔的话说,“塞翁失马”。乐乐自己的感受是——他再也不能安安静静地在花园里刨土了,因为每次他刚把鼻子插进土里,就有人在外面喊“乐乐在刨土!快拍快拍!”然后就是一片快门声,比刨土的声音还大。

他真的很怀念以前没人认识他的日子。那时候他想在哪棵树下上厕所就在哪棵树下上厕所,从来不用担心被人拍下来发到网上,配上“乐乐今日选址,疑似在规划城市绿化”之类的离谱标题。

但生活总要继续,狗生也是。

那天下午,乐乐正在花园里享受难得的清静——下了一场小雨,记者们和粉丝们都躲雨去了,花园里只有雨滴打在树叶上的声音和他自己的呼吸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按响了门铃。

来的是一个年轻女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背着一个双肩包,头发被雨淋湿了,一缕一缕地贴在脸上。她的眼睛很大,但眼白上布满了血丝,眼眶下面有很深的青黑,看起来像是好几天没睡觉了。她站在门口,手紧紧地攥着双肩包的肩带,指节泛白,整个人微微发着抖。

刘叔开门问她找谁,她说:“我找乐乐。”

刘叔以为又是粉丝,刚要婉拒,女人从包里掏出一个文件夹,打开,里面是一叠照片和一封信。照片上是一只黄色的土狗,瘦得皮包骨头,被一根粗粗的铁链拴在一个废弃的院子里,旁边是一个破破烂烂的狗窝,狗窝上面盖着一块塑料布,塑料布被风吹得掀开了一角。土狗的眼睛是浑浊的,毛发打结,腿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伤口已经化脓了,周围的红肿蔓延到了半个小腿。

乐乐正好从花园里跑过来看热闹,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他的脚步停住了。他的尾巴不摇了,耳朵贴到了头皮上,整条狗像是被钉在了原地。

女人蹲下来,把照片举到乐乐面前,声音沙哑地说:“乐乐,求求你帮帮它。它叫大黄,是我邻居家的狗,被拴在那个院子里三年了。没有人管它,没有人喂它,没有人给它治伤。我偷偷喂过它几次,被邻居发现了,他威胁我说再喂就打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报警,警察说这是民事纠纷不管。我找动物保护组织,他们说人手不够管不过来。我真的没办法了,所以我来找你。你连顾衍之那样的坏人都能对付,你一定有办法救大黄的。”

乐乐看着照片里的大黄,看着那双浑浊的眼睛和那条化脓的腿,心里有什么东西被狠狠揪了一下。

他想起自己在原来的世界里,也是一条狗。虽然没有被虐待过,但他见过被虐待的狗。隔壁小区有一条黑色的拉布拉多,被主人拴在阳台上,冬天冷得发抖,夏天热得喘不过气,从来没有被带出去散过步。乐乐每次路过那个阳台的时候,都会停下来,隔着栅栏跟那条拉布拉多对视几秒钟。拉布拉多的眼神跟大黄一样,浑浊的,暗淡的,像是已经忘记了这个世界还有光亮。

乐乐抬起头,看着那个女人。她的眼泪已经从眼眶里滑了下来,在脏兮兮的脸上冲出两道干净的痕迹。她的手还在发抖,文件夹在她手里哗啦哗啦地响。

乐乐转过头,看向沈念。沈念站在门口,双手抱在胸前,表情很复杂。她看了看乐乐,又看了看那个女人,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你先别急,”沈念对那个女人说,“进来坐,慢慢说。”

女人叫小杨,是一个超市的收银员。她说的那个邻居,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姓马,住在城郊的一个村子里。马大爷养大黄本来是为了看院子,但大黄来了之后就不怎么叫,马大爷觉得它没用,就把它拴在了院子后面的角落里,不闻不问。三年来,大黄没有离开过那个院子一步,没有被带去看过医生,冬天没有厚垫子,夏天没有干净的水。小杨偷偷喂了它几次,被马大爷发现了,马大爷把她的塑料袋抢过去扔了,说“这狗是我的,我想怎么养就怎么养,你管不着”。

小杨说到最后,已经哭得说不出话了。沈念递给她一杯热水,她捧在手里,水杯的热气蒸腾上来,模糊了她的脸。

乐乐蹲在小杨脚边,安静地听完了整个故事。他的尾巴没有摇,耳朵也没有竖起来,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蹲着,像一块白色的石头。

然后他站起来,走向花园,钻进狗窝,从里面叼出了那幅小女孩给他画的画。画上他挂在车底下,耳朵飞得比车还高,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他把画放在小杨的脚边,然后用爪子拍了拍照片里的大黄,又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沈念看着他做这些动作,眼眶突然红了。她蹲下来,双手捧着乐乐的脸,认真地问:“你想救大黄?”

乐乐摇了摇尾巴。

“你想自己去救?”

尾巴摇得更欢了。

沈念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笑了。那不是平时那种温柔的笑,而是一种带着心疼、带着骄傲、带着“我知道我拦不住你”的无奈的笑。

“好。那我们去救大黄。”

小杨抬起头,眼泪还挂在脸上,但眼睛里有了光。

去救大黄的那天,乐乐做了一个决定——他要正式成立一个侦探事务所。

不是那种有营业执照、有办公室、有固定营业时间的正规事务所,而是一个“乐乐觉得需要就去帮一下”的非正规、非营利、非人类组织。名字就叫做“乐乐探长事务所”。事务所的办公地点就是顾家花园里的那个狗窝,办公时间不定,收费标准为——看心情。

沈念帮他做了一张名片。名片是淡蓝色的,上面印着他的照片——就是那张蹲在顾家别墅门口、耳朵竖得笔直、眼神特别犀利的那张。照片下面写着“乐乐探长”,再下面是“业务范围:寻人、寻物、寻真相;特别服务:解救被虐待动物”。最下面一行小字写着“收费方式:三文鱼饼干或红烧排骨,看心情”。

乐乐看着这张名片,尾巴摇得都快断了。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当然,他是成精之后才开始算“这辈子”的。成精之前,他收到过最好的礼物是一根牛尾巴,那次他高兴得把沙发都拆了。但现在他觉得牛尾巴排第二,这张名片排第一。

小杨把乐乐的名片小心翼翼地收进了钱包里,说这是她这辈子收到的最珍贵的东西。乐乐心想,你这话说得太早了,等我救出大黄,你就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珍贵了。

去城郊的路上,乐乐趴在沈念的膝盖上,车窗外的风景从高楼大厦变成了低矮的平房,从宽阔的马路变成了坑坑洼洼的土路。空气里的味道也变了,从汽车尾气和香水变成了泥土、秸秆和牲畜粪便的味道。乐乐深深吸了一口气,这种味道让他想起了原来的世界——不是穿越进来的这个霸总文世界,而是他成精之前生活的那个普通世界。那个世界里有普通的房子、普通的街道、普通的人和普通的狗。

这个村子很小,只有几十户人家,房子沿着一条土路排开,路两边种着杨树,树叶上落满了灰。小杨带着沈念和乐乐走到村子的最东边,指着一扇生锈的铁门说:“就是这里。”

乐乐从沈念怀里跳下来,走到铁门前,把鼻子塞进门缝里闻了闻。他闻到了很多东西——铁锈的味道,青苔的味道,腐烂的木头的味道,还有一个非常非常浓烈的、让他鼻子发酸的味道。那是病狗的味道。不是脏,不是臭,而是病。狗的生病有一种特殊的气味,像是从骨头里渗出来的、带着腐朽气息的甜味。乐乐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闻过这种味道,邻居家的老狗生病的时候就是这种味道,没过多久那条老狗就死了。

乐乐退了回来,蹲在地上,尾巴夹得紧紧的。他没有叫,没有扑门,没有做任何冲动的动作。他只是蹲在那里,低着头,耳朵耷拉着,像一块被雨水打湿的抹布。

沈念走过来,弯腰摸了摸他的头。“乐乐?”

乐乐抬起头,看了她一眼。那个眼神让沈念的鼻子酸了——那是她从未在乐乐眼中见过的眼神,不是愤怒,不是害怕,而是一种深深的、沉甸甸的悲伤。

沈念深吸了一口气,站直了身体,抬手按了门铃。门铃坏了,没有响。她又拍了拍门,铁门发出哐哐哐的声响,震得门框上的灰簌簌地往下掉。

过了好一会儿,院子里传来脚步声。门从里面打开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灰色的背心,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带着不耐烦的表情。他看了看沈念,又看了看小杨,最后看到了蹲在地上的乐乐。

“你们谁啊?”

小杨上前一步,声音有些发抖,但语气很坚定:“马大爷,我们想跟你谈谈大黄的事。”

马大爷的脸立刻拉了下来。“我说过了,我的狗我自己管,不用你们操心。你们这些人就是闲得慌,管别人家的闲事。”他说着就要关门。

就在这时,乐乐动了。

他像一道白色的闪电一样从马大爷的腿边钻了过去,冲进了院子。马大爷愣了一下,转身去追,但乐乐已经跑到了后院。他看到大黄了。

大黄比照片上看起来更瘦。肋骨一根一根地凸出来,在薄薄的皮肤下面形成一道道山脊一样的突起。它的毛几乎掉光了,露出的皮肤上有大片的红斑和结痂。它的腿上的伤口比照片上更严重,化脓的面积扩大到了大腿,脓水顺着腿往下流,滴在地上,引来了一群苍蝇。它被一根拇指粗的铁链拴在一个生锈的铁柱上,铁链很短,只有一米多,它只能在以铁柱为圆心、一米为半径的圆圈内活动。那个圆圈内的地面已经被它踩得寸草不生,只剩下一片硬邦邦的、发黑的泥土。

大黄看到乐乐的时候,抬起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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