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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阴谋再起

小说:

签到江湖:大李探花传

作者:

爱喝coffee的放牛娃

分类:

古典言情

兴云庄,比李寻芳想象的还要气派。

门楣上“兴云庄”三个大字,是金漆的;门前两排石狮子,是新刻的,狮子嘴里含的绣球都磨得锃亮。

“李园”那两个字,被整块凿掉了。

凿得很干净。新换的木匾厚三寸,底子刷了三遍漆,金漆是描的,还没干透的地方留着指印。李寻芳站在门下抬头看,看了半晌,想从那块新匾上找出一点凿痕。

没有。做这块匾的人,用了心。

院子里张灯结彩,喜字贴得到处都是——照壁上、廊柱上、连厨房门口的水缸上都贴了一个。

红绸是新买的,颜色极正。风一吹,绸面发亮,像刚从染缸里捞出来。

处处透着一股子“扬眉吐气”的劲儿。

还有一样味道。

新漆的味道。桐油的味道。新土的味道。这三样混在一起,是一种很特别的味儿,像一间屋子刚刚被人占了,占的人急着要把前一位的气味盖住。

· · ·

龙啸云亲自迎出大门。

李寻芳还是头一回,亲眼见到这个在黑暗里听了一年多的声音的主人。

一袭宝蓝锦袍,腰束金带,身形高大。

他的高不是李寻欢那种清瘦的长,是宽厚的高——肩很宽,胸很厚,站着的时候两脚分开,像在地里扎了根。面如冠玉,蓄着短须,短须修剪得极齐整,从耳根到下颌,一条线下来。

他站在台阶上,背对着满院的红绸,笑起来一团和气——是那种任谁看了,都要赞一声“仪表堂堂”的人物。

可他眉梢眼角,那点当年藏在温和底下的东西,如今已经藏不住了。

他看人的时候,眼神总要先掂量三分。

像商人看货。

而且他现在不怎么掩饰这个习惯了。因为整个兴云庄都已经是他的货。

他一见李寻欢,眼眶就红了,抢步上前,握住他的手:

“兄弟!你可算回来了!大哥想你想得好苦!”

他握着李寻欢的手,情深意切,声泪俱下。

那眼泪,来得极快,落得极准,正好在第二句话的尾音上。

李寻芳在一旁看着,看得很清楚。

一个人真哭的时候,眼睛先湿,鼻子后酸,声音最后哑。他的顺序是反的:声音先抖,眉头先皱,最后眼眶才红。

任谁看了,都要赞一声“义薄云天”。

李寻欢的手僵了一瞬。

终究没有抽回来。

“……龙大哥。”

“叫什么龙大哥!”龙啸云佯怒,用力晃了晃他的手,“叫大哥!”

“……大哥。”

“哎!”龙啸云喜笑颜开,这才像是刚看见李寻欢身后的人,微微一顿,“这位是……大公子?”

他上下打量李寻芳。

那一眼很快,可李寻芳数得清他看了几处:脸、站姿、手、肩、脚。前面四处都是一扫而过,最后那处——看脚——他看得最久。

看脚,是看一个人站着稳不稳。稳不稳,就知道他这身病好到了几分。

“大公子身子可大好了?当年你病得重,大哥这心里,一直惦记着——”

“托龙大侠的福。”

李寻芳拱手,笑得温和。

“死了一次,没死成,命硬。”

龙啸云的笑容,几不可察地僵了一瞬。

只一瞬。快得像水面上一掠而过的光。

“大公子说笑了。”他很快又笑开了,“来,快请进!进来进来,一路辛苦!”

· · ·

他安排兄弟俩住进了最好的客院。

院子在庄子的东侧,两进,一明两暗。屋里新换了被褥,案上摆着时令鲜果,连铜盆里的水都是温的。

他又亲自张罗酒席,把兴云庄的管事、护院、丫鬟,全都叫来见过“二少爷”。

一个个行礼,一个个请安。热闹得像过年。

一切都妥帖得无可挑剔。

李寻芳注意到一个细节。

龙啸云安排的下人,个个眼生。没有一个是李家的旧人。

那些人的手,也不像做下人的手。

给他端水的小厮,右手食指上有一圈旧痕,那是常年缠剑柄缠出来的。

擦桌子的婆子,走路脚跟先落地。李家的旧仆走路是脚掌先落地,做惯了活的人才那样走。

这一整座园子里,他一个熟脸都没看见。

李忠,不知道被打发去了哪里。

他不动声色,在兴云庄里转了一圈。

回廊是新修的,柱子上还留着刨子印;后园的假山是新堆的,山石缝里塞着新土;账房门口的台阶被踩得塌了一角,那是钱进钱出、人来人往的痕迹。

他还看见了那些算不清的东西。

好好的青砖墙,拆了半面,接出一道月洞门,接了却没有走人——门里是死墙。

花了三千两银子砌出来的假山,堆在院子正中央,挡住了往东厢的路。

——这不是修宅子。这是**告诉人**。

告诉每一个进门的人:我有钱,我说了算,这院子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然后,他看见了林诗音。

· · ·

她站在后花园的假山后面。

一身素衣。

她是背对着他站着的,肩上落了一小片日光,那日光落在素白的衣料上,散成很淡的一圈。

然后她听见脚步声,回过身来。

李寻芳先看见的,是那件衣裳。

衣裳是旧的。素白,洗得发薄,袖口内侧有一小块补过的痕迹——补得很仔细,用的是同色的线,可补过的地方布纹是斜的。一个嫁妆箱子里有二十件新衣裳的人,身上穿着补过的旧衣。

然后他看清了她的脸。

比以前瘦了很多。脸型原是柔和的鹅蛋脸,颊上有薄薄一点肉,如今那点肉消了,颊骨就显出来,脸颊到下颌的线条变得利落,也就变得冷。下颌尖了,下巴那一小块皮肤透出一层青。

眼底乌青。

青得很重,重到像被人拿指头按了两下。

当年那个白衣胜雪、明眸善睐的姑娘,如今眉眼间全是愁容。一双手垂在身侧,指尖泛着冷白——那是常年冰着的手,血气到不了的地方。

唯有那双眼睛,还是当年的样子——

清凌凌的,像一汪见底的泉。

看见李寻芳,她先是惊讶,随即眼眶就红了,低声叫了一声:

“大哥。”

那一声“大哥”叫得很轻。

轻得像怕被人听见。

李寻芳心里一酸。

“诗音,”他轻声问,“你……过得好吗?”

林诗音低下头。

她低头的时候,先把手里那件东西往身后藏了一下。李寻芳看见了——那是一把剪刀,剪窗花用的那种,很小,很旧。

她是不是常常一个人躲在这里剪窗花?

沉默了很久。

“他待我,很好。”她说,“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

她顿了顿。

“只是……”

只是什么,她没说。

李寻芳却懂了。

只是,那不是她要的生活。

那“只是”两个字,她说出口的时候,声音很平。可她的手在袖子里,攥了一下。

“诗音,”他压低声音,“我问你一句话,你如实答我:龙啸云,可有对你做过什么?”

林诗音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

她的睫毛抖了一下,张了张嘴,又闭上。

最后,她摇了摇头:

“没有。他待我,客气得很。”

她把垂在身侧的手,往袖子里收了收。

收得很自然,像怕风吹着手。可李寻芳看见了她动作的来处——她收回手的那一下,袖口往上滑了半寸,露出一小截腕子。

腕子上什么也没有。

可她收回手的速度,是一个人的身体在躲什么的时候才会有的速度。

“只是……大哥,我心里总是不安。”

“我总觉得,这兴云庄里,有双眼睛,一直在看着我们。”

李寻芳心里一凛。

“哪里的眼睛?”

“不知道。”林诗音说,“我在屋里坐着,看窗外没有人。可我知道有人在看。”

她抬起手,指了指假山那边。

“那边有一扇小窗。窗纸是新的。”

李寻芳顺着她的手看过去。

后园西墙下,确实有一间小屋,小得只够放一张床。屋子的窗很小,糊着新窗纸,白得刺眼——整座园子里的窗纸都旧了,只有那一扇是新的。

窗纸白得那么干净,说明窗后的人,不需要遮掩什么。

他只说了一句:“我知道了。”

· · ·

当天夜里,他悄悄潜出客房,摸到兴云庄的书房外。

兴云庄的夜,静得过分。

连一声犬吠都没有。这种静不是安宁,是被人事先清过的静——庄子里的人,都知道今夜不该出门。

他伏在书房外的廊檐下,屏住呼吸,内息沉在丹田,心跳慢得像停了一样。

这是他从天机老人的内力里,琢磨出来的第一样用处。

内力不能让他打得过谁——他还没学会使力。可内力能让他**不发出声音**。一个人的心跳慢下来,呼吸就慢下来;呼吸慢下来,衣料就不动,脚下就轻。

他趴在廊檐下的青砖上,脸贴着地。砖是凉的,凉意从颧骨一直透进牙根。

书房里的灯,在窗纸上投出一片黄。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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