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中来信》
亲爱的〇〇:
二月二十七日,凌晨。
你先前寄出的信在二十五日早晨与埃利奥特治安官的一批公文一同送到。两者都用了相当厚的信封,也都试图要求我改变目前的做法。
区别在于,你的信我读完了,公文只读到第二页。
你在出发前便写信问我,倘若这次又不能如期回去,准备如何补偿失约。你写下这句话时,还不知道这里会发生什么,却已经替我留下了认错的位置。
至于怎样补偿,我不准备在信里留下白纸黑字。你保存我的信一向仔细,我没有必要再亲手添一份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你可以先把要求记下来,若有一项写了又划掉,最好别把墨迹涂得太黑。我回来后仍想知道你原本打算要什么。
等我回去以后逐条商议——请不要提前把“商议”理解成“全部答应”,尽管你过去经常这样做。
还有,你不必重新提醒我吃早餐。昨日我吃了两次。第二次发生在中午,因此一般也被称作午餐,但在原则上已经足以证明我的配合。
二十五日午后,道路已经能够正常通行,我与埃利奥特治安官去了柯林镇。
鹿铃旅店位于镇子北面,离火车站不远。门楣上悬着一块褪色的木牌,画中的鹿因为多年风吹雨淋,只剩下半只角。旅店一楼兼作酒馆,我们进去时,几名搬运工正围在壁炉旁喝酒。埃利奥特的制服让他们同时安静下来,我的外套则没有产生同样的效果。
看来地方司法在柯林镇比私人侦探更受尊重。这并不意外:前者可以逮捕他们,后者通常只能指出他们为什么应当被逮捕。
旅店老板认出了卢西娅。
准确地说,他先认出的是我拿给他看的画像。那是根据埃弗里家族肖像中的卢西娅临摹出来的,伊莱亚斯在二十四日离庄前,已经按自己认出遗体时的印象补上了年龄变化。画像未必完全准确,但老板只看了一会儿,便说她住过七号房。
“登记的名字是什么?”埃利奥特问。
老板从柜台下取出住客名册,翻到十八日那一页,那一行写着“露西·瓦扬”。
卢西娅没有使用自己的姓,而是借用了克莱门特的姓氏。或许是纪念,也可能是为了提醒自己回来的目的。
“她什么时候入住的?”我问。
“十八日下午,最后一班火车到站后。”
“带了多少行李?”
“一只旅行箱和一个小皮包,旅行箱后来被人取走了。”
“谁?”
“她自己叫来的搬运工,我不知道送去了哪里。”
“她离开旅店之后呢?”
“没有办理退房。房费只付到二十一日,她说如果没有回来,剩下的东西可以扔掉。”
老板说这句话时有些不安,他大概意识到,卢西娅入住时已经为自己可能无法返回作好了准备。
七号房在二楼尽头,窗户朝向火车站。房间还维持着她离开时的样子,床单没有更换,壁炉里的灰也没有清理。
老板说,卢西娅的房费刚到期不久,房间原本也没有安排新的客人。
埃利奥特对此颇为满意,称赞老板懂得保存现场。
老板没有告诉他,自己只是碰巧还没来得及收拾。我认为没有必要破坏这场难得的相互欣赏。
房间里的私人物品很少。梳妆台上放着一只空水杯,衣柜里留着一件深色披肩,抽屉里还有几张德洛港的旧报纸。壁炉里烧过不少纸,灰烬已经塌陷,无法完整复原,只能从里面找出几块带着数字的纸片,其他内容都辨认不出来。
床边还落着半枚暗红色封蜡,上面的印记并不完整。它可能属于卢西娅收到的亡者便条,也可能是其他信件。封蜡边缘粘着一根黑色纤维,和银水壶以及会客室侧门附近发现的很像。
埃利奥特站在我身后。
“三根相同颜色的纤维。”
“三根黑色纤维。”
“区别很大?”
“柯林镇一半的男人穿黑色外套,剩下一半买不起新衣服,只能继续穿已经褪成黑色的旧外套。颜色相同不能证明来自同一件衣物。”
“但值得记录。”
“当然。没有意义的线索也是线索,只是需要对它保持适当的失望。”
我们在壁炉前翻找了一会儿。大部分纸已经烧毁,只有一角厚纸压在木炭下面,没有完全烧掉。可以在上面辨认出一串不完整的数字,格式与卢西娅身上那半张汇款凭证相同。
她在旅店里焚烧过账目,或者有人在她离开后烧掉了它们。
窗边的小桌上有两只杯印,边缘留着淡淡的茶渍,看起来至少有一名访客坐过这里。
我请老板叫来负责给七号房送餐的女侍。
那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女侍,面对埃利奥特治安官时十分紧张。她先说卢西娅从未见过任何人,后来又说自己可能记错。埃利奥特问得越直接,她的记忆便越混乱。
我让埃利奥特暂时不要说话。
这不是对地方司法的不敬,只是人在面对制服时,往往会努力提供一个听起来正确的答案。埃利奥特虽然不喜欢这个解释,但还是退到窗边,由我接着问。
“卢西娅在这里住了多久?”我问。
“十八日下午入住,二十一日下午离开,先生。”
“她每天都在房间里用餐?”
“入住当日是在房里用的。十九日中午下楼吃过一次,后来又回去了。二十日三餐都送进房里。最后一天只要了茶。”
“有人替她送信吗?”
“十八日下午有个车站跑腿的孩子来过,带走一封信。”
老板还保存着当日的递送记录,上面注明收件人是老伯爵。那是她寄给老伯爵的通知信,预告自己会在二十一日午夜前返回庄园。信交到诺兰手里后,被放进伯爵的待阅匣,直到二十一日晚才随晚间公函送入卧室。
带有德洛港邮戳、寄给我的委托信在她抵达柯林镇前便已经寄出,并不是这一封。
“十九日和二十日呢?”
女侍想了想:“没有访客。除了十九日中午下楼吃过一次饭,她大多留在房里。”
“最后一天?”
女侍的表情微变。
“一早有个车站跑腿的孩子送来一封信,老板亲手交给她。接近十一点,先来过一位穿短斗篷的先生。他戴着黑色手套,帽檐压得很低,从马厩侧楼梯上去,在房里待了不到一刻钟。”
“随后呢?”
“他离开不久,又来了一位先生。”
“几点?”
“十一点刚过。”
“他长什么样子?”
“没有看清。他一直背对门坐着。”
“穿着呢?”
“身材很高,穿深色大衣,戴黑色手套。带着一只皮箱,四个角包着黄铜。”
埃利奥特看向我。
塞巴斯蒂安身材高,惯常穿深色大衣,右手戴着黑色缟玛瑙印戒。克罗夫的皮质文件箱则几乎不离手,箱角同样包有黄铜。莫雷医生也携带外形相近的药箱。
这个描述再次照顾到了每一名嫌疑人,公平得令人厌烦。
“他说话了吗?”我问。
“很少。声音压得很低。”
“有没有口音?”
“没有,至少我听不出来。”
“右手还是左手拿箱子?”
“左手。”
“为什么记得?”
“因为他的右手放在桌上。”女侍回答,“他脱掉一只手套喝茶,手上戴着一枚黑色戒指。”
埃利奥特问:“什么形状?”
女侍看见制服重新加入询问,肩膀又紧了一下:“我不知道。”
“有家徽吗?”
“不记得。”
“边缘是否缺了一角?”
“我没有看那么仔细。”
埃利奥特显然还想继续,我先问:“如果让你从几枚戒指中选择,能认出来吗?”
女侍犹豫很久,最终摇头。
“很好。”我说。
埃利奥特皱眉。
“这哪里好?”
“她不知道的时候愿意承认不知道,总比挑中我们最希望她挑中的那一枚好。”
一个证人若在反复暗示下认出塞巴斯蒂安的印戒,能够让案情看起来简单许多,却未必更接近真相。我宁可暂时保留一枚模糊的黑色戒指,也不愿得到一个由提问者亲手制造的答案。
女侍继续回忆,第二名男人与卢西娅交谈了将近一个小时。期间没有争吵,只在快结束时,卢西娅的声音提高了一次。
她说不清卢西娅讲了什么,只听见最后一句:
“十八年前你也这样答应过。”
男人没有回应。
短斗篷访客离开大约十分钟后,卢西娅拉响铃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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