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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李承桢》

20. 第20章 王二郎

第三名死者,王二郎。

王二郎生就一副讨喜的长相——圆脸盘儿跟满月似的却不是胖,鼻梁虽不高又带了几分讨巧。面圆眼圆鼻梁低,是个适宜当谐星的相。

果然,他最擅伏低做小,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在燕捕快面前能点头哈腰装孙子,到了孩子堆里又能扮鬼脸逗乐子。偏生那对酒窝长得巧,一笑就陷出两个小坑,甜得跟蜜似的,再硬的心肠见了也得软和几分。

王二郎那张嘴啊,跟抹了蜜似的,张口就能说出甜死人的话来。

碰上刚成年的姑娘,他眼珠一转就夸:“妹子这双杏眼,怕是把方圆几十里的灵气都吸来了?”

遇见半老徐娘,他又能一本正经点头:“婶子这走路的派头,城里那些千金小姐坐轿子都赶不上。”

最绝的是去年冬天,他撞见冯家刚过门的小媳妇在井边打水。那妇人一脸麻子,平时最怕人看。

王二郎倒好,不但不躲,反倒凑上去帮着摇轱辘:“嫂子眉间这颗痣真稀罕,活脱脱观音菩萨点的朱砂印——我娘说这可是大福相啊!”哄得新媳妇头回挺直腰板走回家。

村里人背后都骂他“满嘴跑马车”,可那些姑娘媳妇们,明知道这话他转头就能跟别人说一遍,可每次被他那双诚恳的黑眼睛直勾勾盯着,耳朵根还是不争气地发烫。

在这苦水里泡着的日子里,谁不贪这点虚头巴脑的甜头?就像明知道糖人是空心的,可舌尖沾上那点甜味儿,也能让人眯着眼乐上好一会儿。

王二郎虽大字不识几个,却最懂街头巷尾的活法。白天在赌场给人端茶倒水,说几句俏皮话讨赏钱;晚上在酒馆打杂,专找喝得晕乎乎的商人搭讪,三两句就能哄出些散碎银子。

就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嘴,不知怎么竟巴结上了醉仙楼的翠娘——那可是县城里最会来事儿的红牌姑娘。

翠娘本是个精明的主儿,可架不住他天天送些不值钱却讨喜的小东西:一支掉色的头花,几块齁甜的麦芽糖,最值钱的也就是个镀银的簪子。

可怪就怪在他送东西时,那双眼睛真挚得能掐出水来,直勾勾盯着人瞧,像要掏心掏肺似的。日子一长,翠娘竟真被他哄住了,每月都从胭脂钱里省出些来接济他。

初九那天,王二郎又溜达到醉仙楼,翠娘正对着铜镜描眉画眼。他从怀里摸出个油纸包:“姐姐快尝尝,东街新出的桂花糕,我足足排了半个时辰呢。”

翠娘捏起一块,突然摸到纸包底下有个硬物——竟是块碎银子。她“噗”地笑出声:“你这滑头,倒会借花献佛。”

王二郎顺势握住她的手:“我的不就是姐姐的?”窗外的夕阳正好照进来,把他那两个酒窝映得跟盛了蜜似的。

有传言说,他可不止翠娘一个相好。有人亲眼瞧见他半夜从邻村李寡妇家后门溜出来,还有人撞见他在河边给村长家闺女采野花编花环。

不过这会儿正赶上农忙,谁有那闲工夫扯这些闲篇?这些风流事儿,就跟田埂下的野草似的,暂时还被庄稼挡着,没完全冒头呢。

李承桢听完王二郎那些令人咋舌的行径后,不禁感慨:“这小子,真是生错了时代。”

她自己向来不善修饰言辞,说话总以简捷明快为主,要不就憋心里,对王二郎这张巧嘴倒是真有几分羡慕。

这类人就像天生带着张巧嘴,不管是真是假,是好是赖,张嘴就来,说得头头是道,听得人心里舒坦。

像王二郎这样的,典型的食神生财之命格,若生在网红时代,凭借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当个自媒体博主定能风生水起,不说飞黄腾达,至少吃喝不愁。

村长领着李承桢一行人来到河边,这里是王二郎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河岸边上,一片片黑沙蒿随风摇曳。

黑沙蒿的叶子是那种深沉的墨绿色,边儿上还泛着一层银灰的光。它们的根深深扎在河岸的泥土里,风沙再大也纹丝不动,透着一股子倔强劲儿。

河岸的泥土被河水泡得松软,经年累月冲刷出一道道浅沟。不远处的河水哗哗地流着,声音轻轻的,像是在跟谁说着悄悄话。

草丛中,偶尔传来几声虫鸣,丝毫不为曾经的杀机所干扰。

李承桢的视线掠过这片郁郁葱葱的黑沙蒿——草木长得这般旺盛,王二郎却偏偏在这生机勃勃的地方送了命。

她屈膝蹲下,仔细查看着地上的蛛丝马迹。

“这儿看不出打斗的迹象。”燕七压低声音道,他早先已经查看过,“王二郎的尸首就是在此处发现的,死相和前两个一模一样。”

“月上柳梢头……”李承桢抬眼望着将落的日头,突然又冒出个假想来。

李承桢也没瞧出什么特别,忽然俯身拾起一颗石子,对着阳光细看。石子通体透亮,在阳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泽。她轻轻摩挲石面,晶亮的粉末便簌簌落在指尖,闪着细碎的微光。

轻轻捻了捻,碎晶般的粉末在指温下似乎融化了一些。

接着,她把石子放进挎包中,又开始寻找下一颗石子。

大牛肩上的猴子看见李承桢把石子收进布袋,顿时瞪圆了眼,尾巴炸毛似的竖得老高,像是目睹有人在它的劳斯莱斯里嗦螺蛳粉。

它龇牙咧嘴地“吱吱”乱叫,前爪在空中愤怒地比划,可惜这番抗议落在李承桢耳中,不过是一串无意义的杂音,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村长见那灵猴抓耳挠腮,跟见了黄皮子似的炸毛怪叫,心里咯噔一下。他搓着粗糙的手掌,声音直发颤:“李、李道长,可是找着什么邪门的东西了?”

那双通红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她的布包,仿佛里头装着全村的命数。

河滩上的风突然静了,连浪花拍岸的声响都变得小心翼翼。

“嗯?”李承桢却露出困惑的表情,等回过神只是摇摇头:“倒也不是。”她环顾四周,目光像是在搜寻什么蛛丝马迹。

还真有!李承桢眼神一紧,昏黄的夕阳里,有个物件正泛着微光,非得转到特定角度才能瞧见。她快步上前,俯身拾起那东西,仔细端详——竟是支银簪。

她将簪子轻轻托在掌心,细细打量。乍看是支银簪,可仔细瞧来,簪尾的镀层已经剥落,露出里头泛黄的木胎。

簪子在阳光下折射的光芒跳进李承桢眼里,晃得她眯了眯眼,像是在暗示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这穷乡僻壤,谁会有一支镀银簪子?丰延村的妇道人家,顶多用根木簪子挽头发,美其名曰:图个实在。

要问这村里谁有镀银簪子,大伙儿心里都门儿清——除了苗寡妇没别人。

“是苗寡妇发现的尸首?”李承桢问道,语气里带着几分笃定,像是早已知晓答案。

村长却摇头:“不是她。是早上来挑水的其他村民。”说着,目光落在那簪子上,眼中闪过一丝思索,心里不知在推算什么。

“这么说,她那晚很可能来过这儿。”李承桢像是自言自语。她轻蹙眉头,陷入思索。

簪子丢了却不来找,这是为何?若是她亲眼瞧见王二郎怎么死的,吓得魂飞魄散,再不敢踏进这地方半步,倒也说得通。

“至少是个潜在的目击证人。”目前线索稀缺,任何一个细微的线头都可能是关键,绝不能轻易放过。

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说过,“每一个细节都有其意义所在。”

李承桢站起身,将簪子小心地放进布袋中,准备动身去见见那位“潜在的目击证人”。

此刻,苗寡妇正独自坐在门前青石凳上,手里捏着截枯树枝,无意识地在泥地上划拉。她眼神涣散地望着远处,整个人像是跟着天上的云彩飘走了似的。

她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被风掀起一角,皱巴巴地挂着。换作从前,她定要收拾得妥妥帖帖,如今却全然不顾了。

头发草草挽了个歪髻,几缕散发垂在耳边,被风吹得直晃悠。

她那张曾经明艳的脸如今灰扑扑的,眼下两团青黑,精致的卧蚕上像是被人用墨汁抹了两道,衬得原本灵动的桃花眼都没了神采。

“咚咚……”突然响起敲门声,她手指一抖,枯枝“咔吧”断成两截。

“苗娘子,在家不在?”村长的声音从院门外传来。

苗寡妇抬起头时,眼里的恍惚还没褪干净,嘴角却已经挂上那副用惯的笑——就像戏台帘子猛地一掀,转眼就换了张描画精致的脸谱,连眼尾都弯得恰到好处。

李承桢一行人在门前站定。领头的燕七生得匀称结实,捕快服绷在精壮的肌肉上,反倒衬得人更加利落挺拔。

门开的一瞬间,苗寡妇眼神先是一顿,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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