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这句话。
陈熙记得,这是重逢后,庄逊第三次对她说这话。
第一次在医院,陈熙被庄逊说话时的笑容晃了眼。
第二次则是和庄逊打电话时,她瞧不见庄逊的笑容,仅仅是他的声音便让陈熙心下变得躁动。
此次,陈熙看向庄逊,她觉得他的笑容、声音与前两次很相似,并且她则感受到相似的躁动。
陈熙知道庄逊骨子里冷漠又厌世。
但他说这话时,笑盈盈地,似宝石的漂亮眼眸泛着明亮、灿烂的光芒,昳丽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平日里睥睨众生的高傲精英范,看起来既温柔又充满希望。
好似明天很令人期待。
陈熙想了想,可不是嘛,他明天终于要去追他暗恋的对象了,他自然期待!
想到这,陈熙心里的躁动减少许多,她向庄逊挥手告别,随后,自己则慢悠悠地骑电瓶车回别墅。
四周都静了下去,别墅区里的橘色灯光照在路上,夜风拂过树梢与陈熙的头发,庄逊不在旁边,陈熙开始思考她为何会面对庄逊心跳加快。
她仍旧拒绝承认自己喜欢庄逊,因为喜欢死对头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而且死对头还心有所属,是以,她再次把原因归咎于自己“饥不择食”,她应该是单身太久,想开荤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成年人有点欲望很正常。
以及,据说女性在排卵期的时候雌激素增多会特想谈恋爱,自己是不是到排卵期了?
陈熙当即拿出手机里的月经记录软件,发现,距离排卵期就只有几天的日期,很近。
好了,找到原因了,果然是该死的激素作祟!
嗯,是激素的原因,绝对不是因为她喜欢庄逊。
陈熙很快想到,其实类似的激素分泌过于旺盛并非是头次发生,大学的时候她也曾有过,最过分的时候,她甚至梦见她和庄逊在梦中亲昵。
那当时是如何解决的呢?
好像她什么都没有做,照常上课学习,几天之后,当她再面对庄逊,她自然而然地变正常了。
由此可见,对庄逊心跳加快不是什么大事,她只需要熬几天,熬到排卵期结束她便会恢复正常。
给自己找了合理理由且把自己说服后,陈熙心情畅快不少,她按动电瓶车把手,一鼓作气地驶入别墅的停车场。
在步行到自己房间的途中,陈熙再次拿出手机。秉着负责的态度,她把手机的静音模式取消并给庄逊专门设置了来电和信息通知铃声,以确保能第一时间听候庄逊的“差遣”。
接着,陈熙回了她同门师妹的消息,今天一天陈熙都没有去实验室,让师妹疑心陈熙生病了。
“没生病,有点事。”
发完信息,陈熙去拿睡衣,准备洗漱。
弄完后,陈熙拿起手机看了时间,发现将近十点,此时别墅里依旧静悄悄的,显然她舍友没回别墅。
于是,陈熙在宿舍群里发:“姐妹们别太累着自己了,注意身体。”
群里除了陈熙,还有三人,赵绮和李若英大概率在为了明日与庄逊洽谈合作而在公司加班。
至于姜语冰,她在巴黎留学,巴黎与a市有六个小时的时差,那边才到下午四点,她大概率也对着一堆草稿纸奋笔疾书。
多么辛勤的一群姐妹。
想着自己今天一天都没有工作,陈熙默默从包里翻出自己的电脑,开始敲论文。
论文内容是她早就构思好,且差不多到收尾阶段了,她是硕博连读,期间工作量拉满,搞了好几个课题,是以,她的论文字数贼多,删删减减,精炼语言之后也超过了六十万字,属于刊印成纸质版能厚到砸晕人的程度。
敲了近两页内容后,陈熙的手机响了,陈熙下意识接起,脑子里仍然想着论文的下一行字写啥,当她瞥见手机界面里出现一个小时之前和她说明天见的家伙,陈熙猛地一激灵,回神了,并挂掉电话。
对方很快发来一个问号,并附有合同某细则的截图。
“等我几分钟。”陈熙迅速打字。
于是,对方又发来一张陈熙披头散发的截图,并道:“你是觉得你现在的模样没法见人吗?不要担心,你有什么模样是我没见过的。”
好快的手速!她大意了!
可恶!
庄逊如此可恶,她怎么可能喜欢他,绝对只是激素作祟。
陈熙咬牙切齿盯着庄逊刚刚截的图,她是长发且天生头发又多又卷,这样的头发在洗完头后会显得乱糟糟的。
她记得自己高一刚开学的时候,脑袋发昏,非要吃住校的苦。
住宿是八人寝就算了,宿舍还没空调和吹风机,搞得陈熙想洗头发只能在下午吃完饭后回宿舍洗,并在晚自习的时候披着头发,等头发自然晾干。
当时庄逊是她同桌,没少笑过她的头发,陈熙也没少对他拳头伺候。
庄逊看过许多次陈熙披头散发的模样,比披头散发更要狼狈的也看过,陈熙感到难为情主要不是因为乱糟糟的头发,而是因为陈熙的睡衣里面没内衣。
她特想回庄逊:“我没穿内衣的模样你见过吗?”
但想了想,这话实在有些暧昧,陈熙打字打了个开头,便又删光,终是什么也没说。
陈熙去衣柜翻出内衣,穿上,又拿梳子打理头发,接着,她照镜子,在确认不会让庄逊找到继续拍丑图的机会后,陈熙这才给庄逊打视频。
对面仍然是那张出挑到用前置相机录像都不崩的漂亮面孔,陈熙已接受这个事实,便没有太过于遗憾她截不了丑图。
她想,她妈给她寄的快递应该明天或者后天就能送到了,u盘里多得是庄逊的黑历史。
陈熙脸上浮现起笑意。
“陈熙,我刚刚在思考明天穿什么衣服,始终拿不定主意,你帮我决定吧。”
帮庄逊决定穿搭是写进协议的,陈熙记得这点,她自然没有拒绝。
陈熙阅读该细则的时候,并没有多想,现在她意识到了该细则的离谱之处,那就是她是个时尚感趋于零的家伙,她买衣服很少考虑搭不搭,向来都是实用就行。
如果看见她穿得非常时尚、潮流,那必然是她舍友赵绮看不下去替她搭配,并逼着她穿的。
在穿搭上,庄逊比她用心多了,陈熙猜测这可能是因为庄逊从小万众瞩目,如果穿得太潦草,会被人议论纷纷,这叫什么,这叫大帅哥的面子问题。
“你说我穿哪件好?”
庄逊翻转手机镜头,将镜头对准平铺在大床上的一件件上衣,所有上衣皆干净、没有褶皱,并按照色彩,从浅到深依次整齐排列——是他风格。
陈熙看得眼花缭乱,心想,这家伙怎么买了如此多的衣服,而且衣服看上去还挺新,秉承着负责的态度,她没有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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