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执来是叫谢凛进去的。
满场的人都齐全,就等他出场。
沈重仁费劲攒的局,为的就是他这趟回国后的首次公开活动。
沈家目前从商,上一辈的庇荫已经渐渐消退,这一辈自然要寻个新的支撑。
谢家是最合适的人选。
老大事业如日中天,二女儿嫁的殷实,港岛最大的世家,稳保谢家太平。
还有旁人摸不透的谢三。
据说黑白兼通,能做些旁人做不到的事情。
更何况,沈重仁是谢彤替小妹看上的,四平八稳的性子,适合跳脱的谢瑾焉。
他明晰这层关系,才越发热络。
谢凛却是厌的很,这种迂回做作的场合他向来不喜欢,不然也不能一跑出去就是八年。
今个儿是二姐给下了死命令,这才不得不来。
好难得在园子里躲清净,碰到个有意思的姑娘,还是顾家那小子的女朋友。
打小就走狗屎运的人,他更看不上。
本应该换个地方,却也不知道为什么,神出鬼没的,谢凛的目光又移回到了小姑娘的身上。
金雀花想来吃腻了,现如今打量着其他的花草,怕是想找点别的吃的模样。
是个漂亮的姑娘,还是个有点性格的漂亮姑娘。
刚刚叼花的样子娴熟,俨然会抽烟。
他来的早了些。
在海外呆了多年,圈子里没几个人还记得他的模样。
万徽堂又有规矩,少言少语,特别是对于气度不凡的,更要谨言慎行。
是以有人窃窃私语,却无人敢上前向他函询。
倒是这个姑娘,从他眼前经过,眼皮都未抬一下。
八面玲珑却又拿捏得当,对着不同人给了不同的脾性。
仅仅是刚刚这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已经看她变了四五次脸。
搞布展是屈了才了,适合学变脸。
不过也不适合再过多停留,秦执点了他,他自然要卖个面子。
人跟着,进了主厅。
刚刚还嘈杂喧哗的场子瞬时安静了下来。
认识他的人不多,但能让沈先生小跑去迎的,猜也可以猜到。
当即附和着起了身,林林总总,满堂的人。
沈重仁带着笑迎来,“这是去哪儿了。”
谢凛勾唇,“迷路,绕到后园去了。”
沈重仁不疑有他,引着人到了主位,热情的很,“坐,今天可是你二姐的主场。”
谢凛挂着笑,只不过笑不达眼底,拂在面上,借势坐了下,不知怎么,倒是想起了刚刚那个蹲不是,站不是的小姑娘。
不知道她是否找到了座椅。
主持人是目前当红的京市女主播,正经的民生频道,端庄大气,穿了身挑红绣纹的旗袍,站着台上,与全场融为一体。
看到沈重仁的手势,这才开了场。
眉目带笑,字正腔圆,从历史沿革介绍到“童行”品牌,而后介绍主要来宾。
周遭提到名字的都起立鞠躬,独独没有点最中间位置的人。
谢三不喜欢这种事情,沈重仁了然。
更何况,介绍起来也难。
他现如今在做什么,没人知道,圈子里传他一直在做投资,台前养着白手套,却没人知道,谁替他站台,谁替他打理。
神秘又孤傲。
今个儿能来,已经是天大的面子。
没必要再多加刻意。
最后谢彤上台致辞,感谢着各位来宾的莅临,活动正式开始。
灯灭,影起。
追光打向左边偏厅的皮影戏,透色幕布,影影绰绰。
主唱人声清脆又水润,伴曲不急不慢,不抢不争,唱的是改编自敦煌壁画,色彩瑰丽的《九色鹿》。
引得一群来参加活动的小朋友惊呼雀跃。
鼓停,追光转,打上主舞台,古琴声起,唱曲的姑娘瘦高,一双凤眸上挑,唱得是耳熟能详又吉庆的小赐福,莹莹绕绕,饶是听不懂的,也能从中窥出几分愉悦的喜庆。
继而戏不停,曲续,主追光不灭,副光转右厅,唐师傅现场刀雕漆盘,拉高全场的定位。
万徽堂的三厅双舞台,被运用的淋漓尽致。
整套活动控制在一小时内,最后上餐,曲停。
堂内安排了可供孩童可自行选择的糖画、泥人,还有简单的皮影戏教学。
又有专门的幼教老师陪同,给足了成人社交的舒展。
严丝合缝,极具美学和传统,超乎谢凛的意料之外。
他本以为这样的活动,会无趣又乏味,不由的多说了句,“策划做的不错。”
沈重仁得了这句话,笑容更满,“你如果感兴趣,可以推荐给你,圈子里做这个场的,数他们做得好。”
说着抬头寻人,瞬时就捕捉到,“这不,人在那。”
谢凛闻声抬头,越过攒动的人头,当真在临近门口的位置,看到了刚刚叼着金雀花的姑娘。
晃着一双细长白嫩的双腿,笑得眉眼弯弯。
和刚刚那副与人无关的疏离模样既然不同。
带着甜和软,像娇养的娃娃。
他惯来不喜欢这种甜啧啧的姑娘。
而对面,是从小就被自家老爷子挂在嘴边上,拿来给他当对照组的人。
从小到大都装的像个假人一样,听话懂事,没有半点情绪。
那姑娘原来喜欢这样的。
当真没品味。
“叶醒醒,顾奕琛的女朋友,宝贝的很。”
这话说着,谢凛就看到顾奕琛把手边的橙子给她一瓣瓣的扒好,细细剃去白丝,又耐着性子的放到叶醒醒的嘴边,等着她把嘴里的食物吞咽。
小姑娘探头,红唇启,白齿叼过橙色橙瓣,舌头一转,就裹进了嘴里,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堂堂顾大公子就笑得看不清眼眸。
好一对应景的碧人。
坐在一旁的沈贝儿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探过头来,“我哥这叫老房子着火,烧透了。”
沈重仁随口问了句,“好了多久了?”
“没多久,去年认识的,我哥追了将近一年才点头的。这个叶小姐,是个有脾气的。”
谢凛看着,冷笑了一声,“挺配的。”
也就不再多话。
这活动,真是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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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醒醒晚上是要回学校的。
最近大半个月要不在外面,要不在工作室,虽然研二以论文为主,却也不敢太放肆。
总要去导师那里报个到。
顾奕琛替她捏着小腿,舒筋解乏,微微蹙眉,“前一段时间好不容易给你养胖了点。”
叶醒醒抬手就把他皱起的眉舒展开,“这样才帅,不要皱眉。”
顾奕琛长得好看,是传统意义上的好看,眉目周正,身条高挺,喜欢穿软麻质地的衬衣,温润无害,站在那里,就会让人觉得,是个妥帖稳当的人。
叶醒醒攀着他的胳膊,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五指扣在他的指尖。
“沈先生的案子,来了好多次了,总不能拒的,接下来就不这样了。”
“好,”顾奕琛摩挲着她的手背,他对她总说不出任何重话,“晚上带你去喝汤?”
叶醒醒是南城人,老家偏爱煮汤,顾奕琛和她在一起后,几乎带她喝遍了京市的南城馆子。
“我要和师傅吃饭的。”
“师傅总是比我重要。”
叶醒醒笑着看他那副吃味又蔫的模样,抬手端起他的脸颊,笑得灿烂,“晚一点送我回学校的时候,我们去吃宵夜好不好?”
“送你回学校是我的荣幸,但宵夜你不准再吃了。”
叶醒醒的作息不算健康,吃饭总不能按时,以至于人脾胃欠缺,吃多了吃油了,总会闹出些毛病。
顾奕琛认识她这小半年以来,已经摸清了她身体的脾性。
叶醒醒点头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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