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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替天行道

小说:

穿书当警察,但没金手指[刑侦]

作者:

米花白

分类:

古典言情

案件二,2006年10月25日上午六点,清洁工在凤台工人花园发现一具年轻男性尸体。

经核实,该男性名叫韩天,17岁,为凤台三高高二五班学生。

死亡时间为10月24日晚10点到翌日凌晨三点之间。

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凶器为尸体旁的一段电线。

根据勒痕判断,嫌疑人采用了“背娘舅”的方式,也就是将电线套在死者脖子上后,在死者背后使力,跟背人一样将人勒死。

尸体旁的地上被嫌疑人画上了血瞳图案,同时在电线上采集到嫌疑人的模糊指纹,因为当晚下雨,并没有采集到其他证据。

死者韩天生前为人霸道,经常在学校欺负弱小,初中就曾把同班男生的耳朵打聋。

韩天父母是拆迁户,赔了受害人十万元了事。

自此,韩天更加有恃无恐,升入高中后经常殴打同学,又喜欢在宿舍熄灯后,偷偷溜出去上网打游戏,遇害那天也是如此。

韩天宿舍的同学称韩天晚上10点偷偷溜出宿舍,因为韩天经常欺负舍友,没人敢阻止。

听到这里,孟阳啧一声,“还真想替天行道不成?”

“法治社会可没有替天行道一说。”卓恒严肃脸,示意虞晴继续。

孟阳闻言赶紧低下头,虞晴也瞪了眼乱说话的徒弟,继续介绍案件。

案件三,2009年5月22日下午3点,永信花苑13号403室传出异味,业主找物业解决,物业敲门后无果,遂报警。

民警上门后察觉味道有问题,上报给凤台分局刑警队,破门后在房间内发现一具男性尸体。

据法医推断,受害者死亡时间在3天以上,死亡原因为割喉,发现时尸体已经严重腐烂。

同样在窗户上发现了血瞳图案,并在死者的指甲缝隙中发现嫌疑人的皮肤碎屑,DNA信息在数据库中并没有匹配到人。

据租房合同上的信息,死亡的男性名叫管俊,独居,出生日期为1973年9月12日,北山省芒市人。

在录入死者DNA时,比对上了数据库中的三件抢劫□□案。也就是说,管俊是未被抓获的罪犯。

案件四,2012年9月25日凌晨4点,清洁工在马路中间的护栏旁,发现一名男性蹲在那里。

清洁工以为其身体不舒服,上前想帮忙,却发现对方已死亡。

死者脖颈被套在护栏中间的横栏里,据法医判断,死亡时间在4到6个小时左右,也就是24日晚上10点到凌晨这段时间。

死亡原因为窒息,刑警在尸体旁同样发现了血瞳图案。

据调查,死者名叫杨帆,男,出生日期为1942年8月17日,死亡时已经70岁,妻子、儿女均已死亡,与6岁的小孙子一起生活。

为了生存,杨帆以碰瓷为生,经常在那条路上碰瓷来往车辆。

说完四件模仿案,大家讨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四件案子是否是同一人所为?能否并案?

卓恒道,“这四件案子是我从陈案中挑选出来的,凤台分局并没有并案,是否并案还需要大家讨论一下。”

虽然案发现场都发现了血瞳,但四起案件死亡原因都不同,有勒死的,有割喉,有捅刺心脏致人死亡的,受害者除了都有“道德瑕疵”或犯过罪外,没发现其他共同点。

因为第一起血瞳案信息泄露的问题,单凭血瞳图案,并案理由并不充分。

而且,如果并案,也就意味着凤台出现了“私刑”处置有罪之人的连环杀手,不仅凤台分局不想看到这个结果,就连市局都对并案持谨慎态度。

作为副队,樊朔想了一会儿,道,“我认为不要轻易并案,那样可能会遗漏线索。

不如先按照单案查,查每一个案件的可疑人员,实在没办法了再考虑连环杀手的可能。”

卓恒点点头,继续等大家发表意见。

黎厌枫道,“我也觉得不能轻易并案,第一个血瞳案的嫌疑人已经死了,后面的都是模仿犯。

模仿犯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很多时候嫌疑人为了转移注意力,都会将案件往有名的案件上引,说不定这四件案子中的某一件或者两件,就是这种情况。”

孟阳、乔兰、何潮和虞晴都点点头,卓恒道,“很好,既然大家都赞成单独查,那就当成单案来调查。”

说着他率先起身,“走吧,去拜访下当年办案的老刑警,看看当年案发现场有什么令他们印象深刻的地方,下午走访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都在凤台,七人坐上依维柯朝凤台分局驶去。

当年负责四件案子的刑警名叫龚亮,今年有54岁了,是凤台分局重案大队队长,当年姜海涛一家遇害案也是他负责调查的。

分局办公室内,彼此简单介绍后,听说特案组来调查血瞳案,龚亮本已熬得充满血丝的双眼立马亮了。

“这四件案子压在我心里好多年了,卓组长,有什么想知道的尽管问,我知无不言。”

卓恒看龚亮的脸都快青了,不好意思道,“不知道龚队长周末也在忙,这时候麻烦你,真是不好意思。”

因为疲惫,龚亮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提神,闻言摆摆手,“桌组长见外了,不碍事的。

最近又出了命案,跟着熬了两个大夜,年纪大了,熬夜撑不住,喝那个什么咖啡又喝不惯,只能抽烟,几位别介意才是。”

众人闻言忙摆手,卓恒客气了一句,“龚队该好好休个假了。”

龚亮一脸苦笑,“我只要在家多呆两天,狗都要嫌弃我了,媳妇儿还得找理由吵架,还不如在队里办案子呢。”

一旁的中年刑警深有同感,一个个说起休假时和媳妇儿吵过的离谱的架。

从牙刷怎么摆,到筷子怎么放到筷子篓,事无巨细,都能成为吵架的理由。

临时会议室顿时充满欢声笑语和中年男人的吐槽声。

不多时,龚亮轻咳一声,示意闹够了办正事儿,卓恒这才问道,“邵博明那件案子,是他主动交代的?”

龚亮拿烟的手微顿在半空,没想到卓恒没问四件模仿案,而是先问了邵博明案,他说,“当时在勘察的时候,周围不少邻居都在围观。

我徒弟发现他不对劲儿,就叫来问了问,谁知道他当场就撂了,说人是他杀的。

哦,我徒弟是公大高材生,说什么大学教授说了,犯罪嫌疑人都喜欢重返犯罪现场,还喜欢围观警方办案。

他刚毕业,没什么经验,就按照教授教的观察围观人群,还真让他走了狗屎运。”

说着龚亮笑起来,“说起来这小子比我会做人,如今已经在市局做重案队队长了。”

虞晴、乔兰、孟阳和何潮对视一眼,都明白了龚亮说的是谁,听说等市局刑侦支队长退了,这人就是妥妥的支队长了,将来说不准能当市局局长。

卓恒恭维了一句,又问,“姜海涛一家死亡时,姜敏在哪儿?”

龚亮回,“姜敏当年才15,初三住校呢,没在家。”

卓恒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才要问另外四件案子,龚亮先问道,“卓组长觉得邵博明的案子有疑点?”

卓恒解释,“证据充足,我就是觉得邵博明一个大学毕业生,还是医科大学的毕业生,怎么会突然杀人,想不通。”

龚亮闻言,拍着大腿道,“是啊,我们当时也是觉得不可思议。

当年还是98年,医科大学的毕业生前途可都好着呢。

如今不少邵博明的同学都成了专家、院长什么的,谁知道邵博明哪根筋搭错了,竟然杀人,真是......

我记得我当时还去医科大学询问了邵博明的老师和同学,大家都说邵博明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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