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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杏妖番外

小说:

有林千平

作者:

万物皆梦

分类:

现代言情

岑凌山是座神山,有人这么说。

山中风景秀丽,草木丰茂,治病救人的药材遍布满山,就连随处可见的杂草都比其他地方长着的要壮上几分。

周围的居民们常在山中偶遇奇事,有在迷路时遇见动物引路的;有在大雾封山时转了好久还在山口的;更有甚者,重病时被家人抬上山祈福,隔天就能意识清醒地自己走下山的。一来二去,岑凌山就在更远的城镇里都出了名,不少人都慕名前来沾沾灵气、拜拜神山。

有个从大地方来的书生,大家不知道他的具体姓名,只是叫他楚秀才。楚秀才喜欢在山背面的一块缓坡上弹琴,有时还会唱歌。他住在山脚下的傍灵村,几乎日日进山抚琴,一呆就是几十年。

缓坡上有块小小的开阔空地,足以让秀才和他的琴能沐浴在阳光之下。空地长满杂草,丛丛包围着一棵不高的杏树。杏树像是刚刚长成没多久,总是精神抖擞地散开枝叶为秀才遮挡有时过分炎热的太阳。

楚秀才虽然知道岑凌山十分神奇,但他从来没有遇到过不寻常的事。刚上山时也会在心中设想每株植物都是精灵,经常毕恭毕敬地向大树问好。时间久了,他就明白这也许真的只是座土壤肥沃、物产丰富的普通大山而已,没有什么好稀奇的。于是便放开手脚弹琴,偶尔还会纵声歌唱。

由此,杏才听见了他的琴声。

杏说不上来是什么时候睡醒的,好像忽然哪个瞬间就能听到声音。有动物在叫、有风在吹,它的叶子簌簌地响……过不了一会儿,不知是什么动物叫起来,音色清晰明亮,像流水,又像干燥的落叶被踩碎。这个动物的声音有时清脆,有时浑厚,有时则显得慢悠悠的。杏觉得新奇又好听,每每响起那些声音,总会集中精神,细细聆听。

很多次花开、很多次叶落,杏觉得自己愈发清醒,能听见的声音越来越多,越来越远。可那独特的叫声却听得越来越少、越来越小。

它还记得初听时的那段有规律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回想,使劲地晃动身体,想用树叶演奏出来。终于有一天,它正在努力控制枝条,企图让它们相互摩擦,制造些动静。突然身上一轻,整棵树从地里破土而出,两根树枝变得光滑细腻,狠狠拍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杏发现有些新的感觉出现了,它看得到、听得见、摸得着,它的身体变成某种动物,浑身光裸,两足站立,只在树冠上长着些倒垂下来的长毛。

它兴奋地四处张望,想要找到那个叫声特别的生物,却只在不远处看见一块破烂的长木头,上面长着几根细细的枝条。

有树枝被路过的猴子扯落,砸在那木头上,发出些熟悉的声音来。

它约莫是老死了,杏和自己说。

傍灵村收留了一个脑子不太好的漂亮小子,村里的山民们都淳朴心善,经常拿些食物接济他。这山里别的没有,吃的管够,多张嘴也不是什么难事。何况这个年轻人虽然听不太懂人话,但是知道跟着上山干活、下山帮忙,看着细瘦,力气却不小。

杏的学习能力很强,慢慢弄清楚这些光溜溜的猴子大概叫做“人”。它很快学会了说话,也学会了采蘑菇、摇板栗、挖野菜。可以灵活地在山里移动,还能给自己抓痒,杏觉得能变成人的确是件好事。

懂的事情越多,它就越清楚自己的与众不同。人衰老得很快,死得也很快,五感也不及它灵敏,这才让杏听到了别人议论它相貌不老时的那些窃窃私语。

村里的猎户救了个外来招生的教书匠,杏整了整小屋子里的干草药,换来一个离开村庄的机会。

杏在学堂里和那些还没它腰高的小孩一起读书,念到送走他们赶考,又和让自己借住的老师告了别。这位先生已经两鬓斑白,受过伤的腿也总在雨天发疼,他的孩子经常赶车来劝他去城里团聚。

老师给杏取了名字,就叫长生。

长生在某个晴朗的日子拜别老师,只在装满行李的牛车上塞进一袋长着绒毛的青杏子。

他没有走远,跑到了附近的山上住下,每天都会到城里的居民区看看,直到那位胡须雪白的老人永远地合上双眼。

老师的确是老死了,长生和自己说。

长生喜欢看书,喜欢听曲。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长生想,我不需要黄金和宝玉,但我还是喜欢读书。

他于是白天把自己扎在土里修炼,晚上趁着夜色赶路。每到一个新地方,就变卖收集来的草药山货,去书斋看书、去戏馆听曲。

他已经明白当树的时候听到的应当是琴声、歌声和说话声,那个人的声音他记不清了,只有那段清脆跳跃的旋律还在脑中游荡。他想唱出来,张开嘴却不知从何开始;他想弹出来,手指却像木头般僵硬得无法动弹。

有缘自会相见吧,长生又想。

长生走过很多地方,从群山走到平原,从草地走向荒漠。他品尝过甘洌的雪花,也曾痛饮过奔腾的河水。他一路向西、向北、向东、向南,最终都被广袤无垠的大海阻拦。他觉得自己已经穷尽了这个世界,便选了个水土丰盛的地方呆着,准备好好地睡上一觉。

树的睡眠都很好,长生也不例外。但人的睡眠很短,他们总要起来活动。长生睡觉的地方新修了一条路,这条路很宽,很结实,人们喜欢这条路,于是在旁边又修了很多房子。

长生就是在某座院子里醒来的,身旁一起睡觉的杨树和桃树都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梅花、桂花和杨柳。

也许是这家人更喜欢吃杏子吧,这才把自己留下来。长生漫无边际地思考着,困顿的大脑被一阵轻快的乐声打得清醒了几分。

“哦!”他这才想起,适才唤醒自己的正是那道阔别已久的旋律。

急急从借住的这棵树里脱身,长生漂浮在院子上方,终于看到正在演奏音乐的那个人。

原来是位清秀纤细的姑娘,坐在个石凳上,捧着快有人大的乐器,有些磕绊地拨弹着琴弦。

此地距离岑凌山千余里,年岁大约也过了千余年。琴的模样和音色有些陌生,曲调也有细微的不同,但长生仍旧读出了熟悉的味道。

想来是千年前的那个人和这个女孩,合想到一块儿去了。

长生还是那么喜欢这首曲子,于是就在院子里住下。

千年之间,人类的服貌、文字、语言都已不同,可人与人之间发生的故事却无甚改变。那个女孩仍旧和话本里写的一样,被皇家选进宫殿,离开了她的亲人。

长生的能力比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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