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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第 111 章

小说:

全师门只有我是傻白甜

作者:

明朝入怀

分类:

穿越架空

此话一出,空气仿佛一霎时凝固住了。

俞未晚看着他目光闪躲的模样,嗤笑一声:“怎么,答不上来了么?”

那人沉默半晌,终是叹了口气,“你一定要知道吗?”

“自然。”

那人无奈地摊开手,说道:“其实这个答案,跟第二个问题有关。”

俞未晚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并没有说话。

那人抬起眼皮,睨了她一眼,继续说道:“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情就不用我再赘述了吧,小仙首?”

“你认识我?”俞未晚目光锐利,看向他的眼神中多了几分打量细究,“不,不对,你并没有任何灵力,招式更多的也只是市井之流,并没有经过系统训练。你,你的老板是仙门中人?”

“小仙首聪慧,”那人没什么诚意地称赞了一句,点点头,“我们老板的确是在仙门学习过一段时间。因理念不合,所以出来单干了。”

“那他为何见了我要跑?”

她平日里除了呆在门派便是接取任务外出除妖,印象中也没有跟什么人结过仇怨。

“怎么说呢?”那人摸摸鼻子,讪讪道,“俗话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尤其是,我们老板并不无辜,身上还背了点人命案子。外加知情不报,又窝藏了一位贵人。”

“照这么看,你老板胆儿挺大的。既然知道那人是嫌犯,还敢知情瞒报。”

“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做我们这一行的,哪能抵得住诱惑,富贵不都是险中求来的嘛!尤其是,那两人话里但凡有一句是真的,咱岂不是有从龙之功。老板也能漂白上岸,咱也不用东躲西藏做这黑店生意了。”

“……”

俞未晚心下无语,都给她整出从龙之功来了。这人这么会说,怎么不去当个说书先生,也比干这杀人放火的营生好。

那人清清嗓子,步入正题,“这不是前几日,那位年轻的小伙子过来接走了那位中年人,说是做个什么了断。老板一合计,觉着就是这几日的时间了。让我密切关注着点幻阵。这不,没等来那两位,倒是等来了你。老板觉得那两人怕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甚至还出卖了自己。想着你可能是来秋后算账的,都没来得及收拾就跑了。我腿短,所以就……”

剩下的话不必多说,无非是觉得自己倒霉被俞未晚捉住了,咬咬牙,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俞未晚看着他做好准备,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莫名有些好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你知道什么?”那人白了她一眼,嘲讽道,“你什么都不懂,不懂,就不要用你的道德观,来审判我的是非对错。”

“是吗?”

俞未晚脑海倏地想起那位佟翁对她说过的话:“这世上的事并非都有结果,……想做好事却适得其反,做了坏事却阴差阳错。世上的事总是错错对对,难舍难分的,并不能光凭结果去认定一个人是好是坏。……一件简单的事情,往往也会由于每个人想要的不同,而变得无比复杂。”

她收回那些杂绪,回道:“的确,我是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你与他们狼狈为奸,杀了这么多人。那些人里不乏罪恶滔天之辈,但或许也偶尔会有几个良善之人走投无路。你的道德观,就能让你轻易决定他们的生死吗?”

“那你告诉我,你的初衷,你的道德观究竟是什么?也好让我知晓,你到底是死得其所,还是死得冤枉。”

“我的……道德观?”

那人喃喃自语,耳畔似乎想起一道苍老的声音在呼唤他,“慎儿,慎儿……”

“娘?!您身体不好,怎么又出来了。”一只清瘦的手扶上那副年迈孱弱的身躯。

“咳咳,我听村口的阿飞说,你这几日没去学堂,跑去跟那几个地痞混混在一块?”

“你别听他胡说,他就是嫉妒我功课比他好。”

“胡说,我看你才胡说!”老妇颤颤巍巍举起拄拐,打向他,“阿飞和他的几个同僚都看见了!你,你这是要气死我啊!放着正经事不做,跑去和他们——”

“娘,娘,你别生气,”那只手赶紧拍了拍她的后辈,吞吞吐吐道,“我没跟他们混在一块,他们只是见我才识高,想请我帮忙算算账,会给我一些报酬。”

老妇一愣,良久叹道:“是阿娘拖累了你啊!”

“哪有拖累不拖累的,你的身子还不是为了我熬垮的,”他顿了顿,说道,“我记得家里没剩多少药了,我再去药房抓几包。你先回去,好生歇息。”

“好,好,我回去。”老妇慢慢地往家的方向走去,走了一小步路,又停下,语重心长地说道,“慎儿,那些地痞混混不是好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些生计……也绝非正途。阿娘的身子自己知晓,也就这几年活头了,你不要为了我,断送自己的前程。”

……

“哟,陈慎,今儿个怎么主动到我们跟前来了?!”

“大勇哥,你这可还有什么来钱快的活计么?我,我想做一笔大的,就……不干了。”

大勇摩挲着下巴,忽而笑了一声,“有倒是有一个,只是怕你不敢。”

“是什么?某……愿意试一试。”

“听说过偃州的江家吧?有人出百两黄金,想要教训教训那个跋扈的江大小姐。”

“百两黄金?!”陈慎咽了咽口水,“这么多?”

“那是自然,金主可说了,若是完成了,再给这个数。”大勇伸出五个手指头晃了晃。

“好,我接了。”

大勇拦住他,“小子,劝你想清楚些,那些仙家能呼风唤雨,我等可比不了。你去,就是死路一条。要我说,就跟着我们做这些小买卖,你娘的病也不愁,还能解决温饱。”

“……不了,谢谢大勇哥。”

后来,他果真如大勇说的失败了。但江大小姐看他有些用处,便饶了他一命,还将他收入麾下。他做出一些成绩后,江家又将他母亲也接了过来,让人好生照顾。

知遇之恩,他不敢忘,只当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再后来,见多了,杀多了,他似乎对生死也没了敬畏。只知道,他若是好好完成任务,他和他娘,一辈子便不用愁了。

……

直到今日,有人突然问他,他的初衷是什么?

是……什么呢?

好像是……想让他娘过得舒心,远离病痛,长命……百岁。

长命,百岁!

他陡然转醒,发现自己原来跪坐在地面,脑内是匆散去的走马灯般的人生,眼前却是锋利的能照亮面容的剑刃。

他借着亮光,稍微正了正衣冠,

“小仙首,不知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垂下眼眸,挡住里头幽深的光芒,“我的初衷就是为了钱。这活来钱快,我就干。你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自然不知道钱对我们的重要性。”

“你说的很对,”俞未晚认同般地点点头,末了话音一转,“但这并不能成为你伤害别人的理由。”

“哈哈哈,”陈慎笑出了泪,“你说的对,是我走岔了路。如今,成王败寇,也不得不认。今日能与你闲聊两句,已是不易。来吧!”

他闭上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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