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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叫爸爸!》

9. 第 9 章

新家安顿下来,沈夙的催债电话却每天都准时准点地打过来,所以他工地的工作完全不能停手。

每个月跟对方约定好,要还12000元,沈夙和另外一个人负责管理室内装修施工员调配,如果遇见一个月内活多的情况下,加上奖金还会有所余裕。

沈夙在大学期间主修的是室内设计,本科毕业后家里的情况就很不妙了,没有机会来得及深造,学历上镀金量不够高,尤其他用钱的地方又多又急,完全没有任何允许他一边学习,一边工作的余地。

于是,他只能先投身到室内装修这个与专业稍有相关的行业中,从最基础的施工员调配管理做起,积累经验的同时也努力多赚些钱。

工作辛不辛苦暂且不说,起码踏实得很。

沈夙决定自己继续还掉债务,也没有跟鹤振说的必要。

鹤振一向贴心,从上学时期就特别能照顾沈夙的情绪,假如沈夙不愿意讲的话,对方也绝对不会轻易来撬开沈夙的嘴巴。

沈夙早晨6:00准时起床,先给沈皓初盖好被子,再摸一把孩子的身子底下,究竟有没有尿床。

后来沈夙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居然有尿不湿这样好用的东西。

穿上尿不湿之后,沈皓初也睡得相对安稳一点,只是早晨起床后,沈夙要轻手轻脚拿掉尿不湿,避免孩子穿着潮湿的东西,引起皮肤湿疹。

接着,他会从冰箱里拿出提前准备好的饭团,急匆匆地往工地方向赶路。

鹤振能给他和孩子提供一个安定的生活居所,沈夙从内心来讲,已经是非常感谢了。

只是,这里距离工作的地方非常遥远,而且有一段路程还没有地铁,所以沈夙要先挤一段距离的公交车,再搭乘一段地铁,才能顺利到达工地。

每天这样往返,不仅耗费大量的时间在通勤上,身体也十分疲惫。

在公交车上,他常常被人群挤得动弹不得,有时候连站稳都成问题。

在迟到了两次,被罚了四百块钱之后,沈夙不得不调整起床时间,从每天早晨6点钟,改为4:40,把没有休息好的时间,用在路上赶路,顺便在地铁上补眠。

这样做也不是不可行。

只是他起得早了之后,沈皓初居然也会跟着一起早起,每次沈夙刚一翻身,沈皓初就会用手扯住他的衣袖,闹着要跟他一起走。

沈夙怎么哄他都没有用,沈皓初会用眼泪汪汪攻势,嘟哝着小嘴巴说,“爹咪,鹅每天每天都看不见你了,鹅每天每天都好想你呀~”

沈夙只好重新躺回来,用手臂搂住怀里的小泪人儿,轻声乖哄说,“爹咪是去上班工作的,工作太忙了,所以才早出晚归,看不到可爱的小宝宝呀。”

沈皓初才两岁多,完全听不懂这些大道理,不停摆动小脑瓜子说,“爹咪不要早早晚晚,宝宝想跟爹咪一起玩。”

沈夙不由叹口气,平常总不见这孩子黏人,有可能是早晨没睡好,带着起床气在闹别扭,所以格外不讲理。

沈夙:“宝宝乖一点,等一会儿阿姨会来陪你玩,好不好?”

阿姨就是鹤振聘请来的专业育婴专家,而且一口气聘请了三位,轮换着陪奶宝。

可惜没用。

沈皓初像是打定主意,偏要他陪着,什么乖不乖,听话不听话的,小孩子的奉行的道理最简单不过了。

得不到,就要闹。

沈夙说,“爹咪上班挣到钱,才能给宝宝带回来好吃的,和好玩的啊。”

如果在以前的话,家庭条件不允许,哪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沈皓初能健康活着就是万幸了。

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孩子自然有了更多期待,渴望父母的陪伴与关爱也是人之常情。

沈皓初:“鹅什么都不要,只要爹咪陪~”

沈夙看着孩子那满是倔强又带着委屈的小脸,心里忍不住泛起同样的委屈。

于是抱起哭哭啼啼的奶宝,往鹤振的卧室走去。

鹤振一般起来的更早,毕竟常年养成的晨练习惯。

今天反常。

沈夙抱着孩子推开屋门时,鹤总居然已经坐在自己的kingsize大床中央,手里端着一本书籍,聚精会神地阅读。

他原本以为是某个小家伙跑来了,眼眸紧盯着页面的文字,低沉而温柔道,“又害怕了吗?过来吧。”

忽然意识到门口传来的气息不对劲儿,抬眸望去。

却见沈夙抱着孩子正慢慢往回退道,“我以为你在健身,所以没有敲门.......”

鹤振的眼眸微亮,“没事,我也以为你已经去上班了。”

这个上班等于某种不好的警报。

沈皓初:“呜呜呜,不要上班,讨厌上班!”

鹤振只好起身去接孩子,并且低头耐心哄劝着,“爹咪要去上班,你和爸爸躺一会儿好吗?”

沈皓初才不要他,简直快把沈夙的胸口哭湿了。

鹤振从没见过小孩子这个样子,不由朝沈夙提议了一句,“不然你也先躺下来。”

簇黑的眼眸给沈夙做了一个示意。

先安抚孩子,再伺机而动。

沈夙同样没有办法,两人完全属于养娃的新手,仅有的一点技巧还是道听途说来的,再加上工作各是各的忙碌,对于育婴专家的提议也没有时间做得更好。

所以,两人都没有犹豫,抱住孩子一同躺在床上,鹤振还顺势将被子盖在所有人的身上。

沈夙放软了态度,愈发轻声说,“好吧好吧,爹咪和爸爸一起陪你睡觉。”

等你睡着了再走这种话,完全是一点也不敢讲。

鹤振努力奉陪说,“你看,爸爸怕你早晨起床找不到我,不是乖乖看书等你来吗?”

言毕,他发现沈夙惊讶地瞧向这边,稍微带着些难以置信。

鹤振不由浅笑,“这不是应该的吗?”

沈夙抿了抿嘴巴,继续哄着怀里的小家伙。

鹤振不由借助着温暖的橘黄色灯光,由心到眼,仔细打量着对方。

四年了,沈夙似乎没有任何变化。

不对。有些地方似乎也是变了的。

例如。

沈夙的笑容减少了,自从他们相逢之后,沈夙脸上的微笑便像是若有似无的云雾,难以琢磨的月初。

还有。

沈夙的手变粗糙了。

鹤振的眼眸始终追逐着沈夙的指尖,莹白细腻如同青笋的富贵手指,如今已然布满了细小的纹路和薄茧,像是岁月不经意间刻下的痕迹。

曾经那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如今也在生活的琐碎中渐渐改变了模样。

某个人一定吃了很多苦。

鹤振心中泛起一阵心疼,轻轻伸出手,想要握住那双有些粗糙的手。

说到做到。

等沈夙的眼眸蓦得睁大时,鹤振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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