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边军,从铜板换老婆开始》
随着林枫此话一出,全场瞬间鸦雀无声。
雁关之战的残酷,在场众人皆是有所耳闻。
若让他们靠着林枫搞上一点好处,这些人自然全都一拥而上。
可是让他们去当兵,去战场上拼杀,这下可就没人回应了。
似乎,林枫早就意料到了这一点,对此,并没有太多的诧异。
端起一碗酒,笑着说道:“诸位,我只是提一个意见。毕竟当兵的确存在危险,大家不愿前往,我也不会强迫大家。”
“我现在是千夫长,军中赏了我一所宅子,我很快就要和采薇搬过去了。咱们干了这碗酒后,以后怕是见面的次数就少了。”
此话一出,众人也是一脸的诧异和不舍。
最关键的是,大家都不傻,明白若是此时跟林枫牵不上什么关系,日后怕是再找人家帮忙,这可就难说了。
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这不是林枫讲不讲情面的事情,这是事实。
就在这时,一名看起来有十五六岁的少年举起手来:“林枫大哥,我想当兵,您看行吗?”
林枫寻声望去,是邻村的一个少年,家里极度贫困,父母早年间就饿**。
他是靠着吃百家饭和挖野菜才活下来的。
林枫看了那少年一眼,那少年虽然长得很瘦,但十分精壮,一看就是个当兵的好料子。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萧顺,小名狗儿,您叫我狗子就行。”
林枫点了点头:“好,狗子,我收下你了,明天去军营报道,提我林枫的名字就行。”
听到林枫这么说,狗子开心的不行,即便是不会喝酒,也要来了一碗酒,一口灌了下去,辣得他龇牙咧嘴。
伸手一抹嘴,他笑呵呵地说道:“多谢林枫大哥了。”
见有人愿意跟随林枫当兵,还是个邻村的孩子,本村一些适龄的青年也纷纷叫嚷了起来。
“林枫大哥,我也愿意跟你吃粮当兵。”
“我愿意!”
“我也愿意!”
……
不一会儿,就有几十个青年打算追随林枫。
这些孩子的父母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是没办法,生于这个时代,就算是不
当兵遇上了灾年也很难活下来。
与其如此还不如去军营里面碰碰运气。
说不定走了狗屎运也跟林枫这样混一个千夫长回来光宗耀祖。
这些人明显不够补充兵源的林枫再次开口道:“诸位乡亲我林枫虽然不能保证大家的孩子到了战场都能平安归来。但是我可以像大家保证跟着我林枫我一定不会大家失望每逢战事我林枫必定身先士卒死战不退!”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若不能手提三尺剑杀敌报国建立功勋何以立足天下!”
这番慷慨激昂的话术一出再次点燃了其中那些青壮年的血性。
一时间想要投入林枫麾下的人络绎不绝。
“大家不要乱想要投军的全部去军营集合报我林枫的名字!”
众人一阵欢呼雀跃。
酒肉不够林枫又让娘子和二婶去购买了一些。
直到夜里这些人才陆陆续续地离开了林枫的小院各自回家。
林枫坐在床边胃里一阵的翻江倒海。
何采薇连忙端着一碗醒酒汤过来。
“夫君喝点醒酒汤解解酒。”
林枫嘴角微微上扬迎着昏暗的灯光眼前的娘子越发的明艳动人。
喝了几口醒酒汤之后林枫的胃里明显舒服多了。
“娘子今日辛苦了。”
何采薇却是笑着摇了摇头。
“不辛苦只要夫君能够招揽到足够的兵勇我这点儿辛苦算什么。”
林枫内心一阵的感动伸手将娘子狠狠的抱进了怀里。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何采薇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道:“夫君这次的大战守军损失如此严重光凭咱们这几个村的青壮估计不够吧?”
毕竟林枫现在也是千夫长了手下要有至少千人才能足够匹配。
这几个村子的青壮年就算是全部投军也不过二三百人。
“不如我明日再去动员一下乡亲们看看哪家还要参军……”
然而林枫却摆了摆手。
“今日该说的都说了若是连这点勇气都拿不出来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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