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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神的锦旗到付,请签收》

6. 讨厌的败犬

褪了色的灯笼在门楣上摇晃,那抹暗红像干涸许久的血迹。廊下摆着两只豁口陶盆充作花烛台,半截白蜡泪里裹着飞蛾残翅。

本该铺红毡的甬道散落着枯枝败叶,树影斑驳间,窗棂上的双喜竟被分割成支离的尸块,透露出极致的诡异。

陈雪找了个离出口最近的角落坐下,一人二鬼混迹在村民里,乍一眼瞧不出什么异样。

说是喜宴,但一共只摆了五张圆桌,茅草屋内摆了两张,像是主客坐的,院子的空地上摆了三张,留给宾客。不断有妇女进进出出,她们神秘地提着篮子,上面用布遮掩着,不知道在运些什么。

男孩简单扫了一眼众人,很不满意地啧了一声,“真是简陋啊。”他觉得参加这种规格的婚礼是自降身价,直到他看见了坐在角落的少女——她是在场唯一的活人。

男孩瞳孔不经意地微微一缩,眸底有道凌厉的光芒闪过。他将手里把玩着的蝴蝶刀收了起来,换上了欺骗性极强的微笑。

“姐姐,你看起来很美……”味哦。

一双无辜的杏眼张得大大的,他竭力装作无害的样子反而引起了陈雪的抵触,给人的感觉像是一条暗中蛰伏的毒蛇。

陈雪默不作声地盯着远处,装作自己很忙的样子给自己绑头发。尽管原本的马尾已经很干净利落。

她注意到门框积灰处新贴的喜字歪斜着,剪刀豁口还支棱着纸毛,如同被强行缝在旧伤疤上的新痂。

这场婚礼的主人根本不重视,那为什么还要每夜宴请宾客呢?或者说她想通过这场喜宴见到什么人?

这是男孩第一次吃瘪。他嘴角微微抽搐了下,忍住心中的不快,冷冷地对李贵说:“叔叔,我能与你换个位置吗?”

李贵刚想骂自己年纪有这么大吗,就看见了男孩手里的蝴蝶刀正闪泛着冷光,威胁地虚指了指他的喉咙,神情睥睨。

“可、可以。”他向来能屈能伸,毫无半点读书人应有的尊严。一个两个的他都惹不起,自己生前是个不受待见的穷秀才,死了还是个窝囊鬼。

“我叫江别鹤。姐姐你叫什么呀?”男孩主动碰了碰她的手,将柔软的小手塞进她的掌心,眸光幽深了几分。

江别鹤头发乌黑柔软,用一根素银簪松松挽了个童子髻。余下的发丝垂在颈后,随风轻晃,宛若流墨,论气度像是个有钱的公子哥。

温热的触感差点让陈雪热泪盈眶,但哪有富家子弟没事往鬼村里凑的。她秉持着着少说少错的态度,随便报了个名字:“顾轻舟。”

室友对不住,要是有鬼去你床前,你就说找错人了。

好室友:???太塑料姐妹花了吧?

客人逐渐填满了这个简陋宴席的空位。来人意外地全是男性,陈雪作为全场唯一的女性瞬间扎眼起来。

一张桌子能坐下八个人,她所在的桌子不一会便多了四个个五大三粗的村民。他们大肚便便,随意地拉开椅子坐下,像到了自己家一样,脱下了自己的鞋盘腿而坐。

虽然男人们的嘴被缝了起来,但陈雪能察觉到看向她的视线里多了几分令人讨厌的玩味与猥琐的凝视,如同对待一件物品。

最讨厌这种两个gao丸发育成左右脑的人。

林听骨注意到了她的不悦,瞳孔微微一颤,眼底盛满愤怒。他想要起身却被她按了下去。

“不要轻举妄动。”

几只惨白的手臂阻挡对面男人恶意的打量,原来是村妇在上菜,她们牢牢挡在陈雪身前。

女人们将一碟蠕动的白胖蛆虫端上桌,接着是一种类似胎盘的东西。里面还孕育着未成形的婴孩,露出鲜红滑腻的体腔,不停往下淌血。细看那东西竟然有三只手,一只腿,是畸形儿无疑。

最后几道更加诡异,一盘惨白的牙齿还连着血糊糊的牙龈、一锅干净的透明液体鼓着泡泡以及每人一小碟刚摘下来的人类眼球。

陈雪忍不住干呕一声,后背又冷又黏,她的异常引来了隔壁桌的审视与不满。

如果让她真的吃下这些东西,哪怕连自己杀了慈禧这种鬼话都会承认。

林听骨注意到陈雪正轻轻颤抖着,好像看到了什么非常恐怖的东西。还没等她下令,他就主动靠近,在她的默许下,再次贴近柔软的唇瓣。

少女快要哭出来,因为过度紧张,纤细脖颈的血管急速搏动,让人陡然生出一股破坏欲。这让本就在挨饿的林听骨眼尾发红。

男人揽过过她的肩,用长袖挡在身前与她偷偷给她渡阴气。身为最顶级的厉鬼,他需要花极大的力气才能压下心中狰狞的毁灭欲。

一阵冰凉的冷气吸入肺腑,终于让陈雪冷静下来应对面前的状况,她紧紧攥紧了衣摆,强忍着恶心注视着眼前的菜肴。

“姐姐,你们在干什么?”

她本就心虚,而林听骨连话都说不明白,自然是没有人回应。

江别鹤唇角的笑容僵住,刀锋般的目光直逼而出:“你们在做什么有趣的事情吗?”

男孩目光冷峻而平静,可李贵觉得这孩子下一秒就要拿刀捅向陈雪的脖子,血溅当场。

李贵满脸尴尬,第一次拿出了长辈的气势,开始战术清嗓:“小孩,我考考你,你知道人生三大幸事是什么吗?”

江别鹤的眼睛停留在少女晶莹的嘴唇上,像垂涎欲滴的血花,让人食指大动。他用手摁住腹部以减少胃里的饥饿感,难捱的渴望灼烧得五脏六腑生疼。

好久没有遇见这么可口食物了,他的头发、鼻尖、连同每一块肌肤都在贪婪地品尝着少女的气味,但真正的绅士君子绝不会与人共享美食。

江别鹤的余光里,她身旁的男人正在偷偷的舔嘴角,像是在品尝什么琼浆玉液般舔了一遍又一遍,兴奋地连舌尖都在打颤。

他眼神发亮,对陈雪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李贵像是没人理惯了,上演他一人的独角戏:“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第二等喜事就是现在——洞房花烛夜。”

“青珉为盟,血螭为鉴。今以腐草化三生烛,瘗玉代合欢卺。他日若见柩中铁树生蘖,即汝与君连理枝也。”

阴司人正带着新娘与新郎举行仪式,他每唱一句,身上的碎肉就往下掉一块,几句话的功夫,脚底堆成了碎肉的小山。

这是一场在肉块里举行的冥婚,所及之处尽是血与肉的狂欢。

一袭红衣的新娘转身,她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惨白的手,在红烛的火光下,像一朵用血浇灌的彼岸花。

新郎虚虚地搭着她的手,肚子鼓起诡异的弧度。苍白的脸上有两个深陷的眼窝,远处看着,既像活骸,又似若有若无的幽灵。

那新娘古怪地呢喃着,宾客都跟排练好似的齐刷刷站起身,神情肃穆,仿佛在进行一场神秘圣洁仪式。

陈雪不想太过扎眼,她这一站连着身旁的人也一并站起。

李贵惯会见风使舵不需要提醒,而林听骨纯粹是她的一条狗,她做什么,他就跟着做什么。只有江别鹤安稳地坐在椅子上,挑挑拣拣盘子里的菜,筷子碰撞出清脆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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