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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弑母换荣华?这世子不当也罢!》

第24章 阴魂不散


第二十四章阴魂不散

周仲哼一声,拿着杨云默写的《大学》在他面前不停抖擞,口中大声说:“哪里有问题,你还好意思问我哪里有问题?”

“这么大的问题放在眼前,你却看不见,你眼睛是出气的?”

“你看看你这字写得,一个个跟狗爬似的,让猪兄来写,都比你强!”

有本事你让它写一个啊!

杨云在心中默默吐槽一句,但表面上还是低着头听着周仲训斥。

骂完杨云的字,周仲又开始挑书写的毛病。

“你这个卷面的整洁程度,放在童生试上,主考官一看会把你给踢掉。”

“还有,你写字的时候,有没有注意过字体大小,还有互相之间的距离?”

“你看你写的,一个大一个小,一个远一个近,你这是老天爷下雨,想到哪落到哪?”

等到周仲骂够,杨云才小声地解释。

“先生,我虽然会写字,但没有好好练过,更没有注意过您说的这些问题,日后我一定勤加练习,尽量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

之前在天应府念书的时候,杨云哪里写过什么功课?

每次先生给他布置的作业,他都当耳旁风,从来没有做过。

反正先生不敢打骂他,久而久之,先生也只能听之任之。

没想到之前没挨的骂,这次一口气全补回来。

周仲听到杨云说之前没练过字,神色略微缓和,淡淡问道:“那你临的是什么帖?”

杨云沉声回答,“临的是柳体的《玄秘塔碑》。”

周仲点头,“《玄秘塔碑》结构严谨,字体工整,挺适合你这种刚开始练字的人。”

“来,你提笔写几个字给我看一下。”

杨云走到书桌前,站着写一行字。

虽然他用上全力,但写出的字依然是惨不忍睹。

“你握笔的姿势不对,要用五指握笔之法。”

周仲拿起毛笔,详细地教杨云握笔的方法。

“拇指食指捏着笔杆,中指钩在笔杆上,无名指顶着,小指扶着。”

“还有,你书写功课要写小字,写小字要将手腕枕靠在桌面之上,这样才能写出好字。”

在周仲的细心教导下,杨云很快学会五指握笔与枕腕,写出的字确实漂亮一点。

尽管周仲还是很不满意,但也知道杨云短时间内,能写成这样已经很不错。

他沉思片刻,又给杨云布置一个作业,“从今天开始,每天给我交十篇临帖过来。”

想要把字写好,除苦练之外别无他法。

放学回家,杨云找块比较平整的木板,又从缸里舀点水,用毛笔沾着水练字。

吃过晚饭,他才正式用笔墨临摹字帖,十片临帖,一直写到夜深才写完。

第二天上课,周仲除给杨云讲《大学》释义,还拿着他的字帖,指出他书写时的问题,杨云全部默默记在心里。

平静的一天很快过去,杨云走到离家门口不远处,忽然发现自家门前围着一堆人。

他的心中咯噔一下,难道是母亲出什么事?或者是二叔杨玉昭来找麻烦?

想到这里,杨云的脸色不由得沉下来,快步向家里跑去。

“杨云回来了!”

“大家都让一下,让杨云进来!”

不知道是谁看到杨云,招呼着围观的人散开。

杨云走进人群中,却看到一个衣服破破烂烂,脸上脏兮兮的汉子坐在自家门槛上。

那汉子一看见杨云,立刻扑过来,抱着杨云的小腿,口中大声地嚎着说:

“少爷,小人终于找到你了!小人千里迢迢从京城赶来,你不能不要我啊!”

青山村的人都知道,杨云是被天应府赶出来的假世子。

听到这人的哭嚎,他们反应过来,这人应该是之前杨云的下人。

刚开始,杨云还没认出来人是谁,等到他开口,杨云立刻听出,这人是前天在县城遇到的王忠!

没想到这人阴魂不散,竟追到青山村来!

杨云踢几下,想把王忠甩开,没想到他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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