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北宋当闲汉》
所有和死亡有关的事情都告一段落,两位就这么抱头痛哭了许久。
也确实,真的好惊险,走错一步,差一点点,他们俩估计都活不成了。
苏笛也越发在心里感谢起那个原本的北宋苏笛来,感谢她曾经大智大勇救过皇帝,才让如今的她大难不死,从那个地狱里都能活着出来。
苏笛独自盘算了许久,仔细想了一下赵元海的事情,还是觉得那好心肠的守卫大哥说得在理,越是看起来完美无瑕、无懈可击的人或许越是包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去,赵元海或许真的就是个抛弃爱人、人面兽心的家伙。
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闻人昱,闻人昱答应有机会就去拜托他那位查案很灵的好朋友帮着打探一下,要是查清楚了,估计又是个升官发财的好机会,他应该是不会拒绝的。
如果他拒绝了,他和苏笛就自己去查,闻人昱也很感谢那位大哥的照顾,毕竟死牢这地方,就算你有千金万宝,也有收买不得的事情,还是靠那位大哥网开一面,可怜他们这两位完全是被冤枉了的好人,他们在死牢里才能过得如此滋润。
那一夜,月明星稀,又是个晴朗的夜晚。
抬头能看到的风景比起从死牢窗户里看到的还要更好看一些。
晚风轻拂,不冷不热,两个人想要出来透透气,便一起去到院子里坐着,都觉得很舒服。
苏笛从陛下赠与她的衣服里挑出了最好看的一件。
款式和她之前穿的差不多,就是北宋小娘子爱穿的着装,终于穿得不像平时那般素净了,从原来的青蓝色系,变成了成红色系,整个人也看起来喜气洋洋的。
苏笛拉住闻人昱的双手,拉住那双写过很多好文章,好诗词,画出过很多好画,会弹出好琴,能下出妙棋的漂亮修长的状元郎的手,握在掌心里摩挲,想着之前那十日,他在客栈楼下献艺的光阴。
“对不住啊,之前你在楼下弹琴作画,写诗练字的时候,我都没怎么睬你。如今想起来倒是当真是有些后悔了。你一定很难过吧……”
“你若是想看,那些我随时都能再来的,根本无须自责。都是我的不对,初见时,不该那般拿着刀胁迫你,就算是走投无路了,也不该想着要连累无辜的你,苏苏,你怎么对我,哪怕是杀了我都是该的。我这条命是你救下的,如何处置都是你。”
“这样啊,那我要你,和我一起,一直好好活下去,无病无灾,活到白头,可好?”
“全凭恩人作主!”
关于他眼前这个苏笛的,她已经全部都告诉他了,把她这两年接替北宋苏笛的所见所闻所感尽数告知于他,但是关于真正的那个她,闻人昱还是一无所知的。
苏笛决定等会就要找个机会告诉他自己的真实身份。
既然系统没有不允许她和他说说那个现代世界,
既然她下定决心要和他好好在一起,
既然那个宋淼其实才是真正的她,
她就理所应当应该将一切的真相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他。
就在苏笛准备开口的时候,忽听到一声乍响,她和闻人昱都忍不住寻声望去,只见那漆黑的夜空里突然炸起一朵璀璨的金花,接着,接二连三的,一朵两朵三朵……纷纷在那墨色的卷轴上绽放开来,各色各样的,让人目不暇接。
虽然是汴梁城里的庆典,从御书院的那个花园里,烟火也还是都看得很清楚。
苏笛抬头望着那烟火,脑里心里都反反复复地出出现这一句诗,现在还没有,辛弃疾是南宋诗人,现在离他出生差不多还有将近两百年。
就是他的《青玉案·元夕》其中的“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注明:本诗句引用自南宋诗人辛弃疾的原诗,感兴趣的可以再去了解一下。)
城里好像不断地有人在放烟花,接连不断,漫天闪烁。
两个人都从未见过如此奇景,这么看呆了。
那烟火像是也来庆贺他们的重生一般,热烈而美好,放得正是时候。
眼下虽还未到元宵,但估计也是什么值得庆祝的好日子,说来惭愧,对于北宋的节日她并没有什么了解,于是她转头问闻人昱今天是什么日子,为什么城里要放烟花。
只可惜闻人昱从小到大都过得挺惨的,求生都艰难,根本无暇在意这些美好的节日,热闹和庆祝从来都与他无关,每一天对他而言不过就是一个新的苟活日,工作日罢了,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是一样的。
即便现在成了状元郎也是如此,那番繁华盛景依然在他的目光在外,他想要的就是一直往上爬往前走,以及可以的话,一定捎上苏笛一起。
“我……我不知道。”
苏笛也没想到,这一问就把这位学富五车的状元郎给难住了,觉得得意的同时也觉得心痛。
他怎么会不知道呢?他不是地道的汴梁人吗?不是在城里生活了很久很久吗?
那烟花如此盛大,今日一定是个特别的好日子。
闻人昱其实自己也有点儿疑惑,记忆里,确实有过这样盛大的烟火声,不过当时只觉得吵闹,惊扰他干活、看书了,但明明其实是很振奋人心的声音啊。
“没事,不知道就算了,以后我们一起慢慢弄清楚吧,把关于汴梁的一切都弄清楚!”
烟花很美很漂亮,可苏笛还是忍不住将全部的注意都集中在闻人昱身上,终于明白了那个让公主都为之心动的灿烂明媚究竟是一番什么样子。
真的,苏笛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一个人,正值风华,也确实配得上风华二字。
确实比那烟火更绚烂,更好看,比起那流光溢彩毫不逊色。
于是,苏笛也就心动了。
明明烟火很响,响到苏笛耳朵都有些疼,但她的心里却格外平静。
苏笛从来没有觉得满足过,总是和上一辈子父母常在她耳边唠叨的一样,觉得自己不够好,还不够努力,需要争取的东西还有很多。
但现在她却觉得相当轻松惬意,知足安了,拥有了闻人昱,就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闻人昱从那烟火里看到的是他和苏笛的美好以后,他才华非凡,现在和陛下也又能说上话了,只要他表现得够突出,以后一定能得到重用,可以做大官做大事,成为值得苏笛骄傲的夫君,给苏笛富足的生活。
而苏笛却在那番胜景之中,忘却了她的野心,忘却了那两百万单的目标,忘却了自己其实是个一直都闲不下来的闲汉,暂时就这么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的,很纯粹的,就念着心底那一份奢侈的情谊,静静地望着闻人昱,情动不已。
闻人昱比起苏笛高出了许多,差不多都有一个头了。
苏笛粗略地估算了一下距离之后,就踮起脚尖,然后吻了他的脸颊。
闻人昱虽专注地盘算着以后,但无论何事自然都没有苏笛要紧,她轻轻一吻,他也注意到了,便立刻从那绚烂中收回目光,转了个身,面对着苏笛。
苏笛今日特意打扮了一番,略施粉黛,还涂了点口脂,加上她嘴唇本就厚,此刻更是红唇欲滴,看起来真的很好亲。
闻人昱便有点儿把持不住了,他轻轻俯下身,在唇快要碰上苏笛的唇的前一刻,突然停住了,想着万一逾越了,惹苏笛生气了怎么办,之前在死牢里是因为以为没有以后了才……现在,不知道会好好活下去的她会不会介意。
于是他轻轻往回退了点,然后瞪大眼睛,柔声问苏笛:“行吗?”
苏笛被那他那双在烟花映照下更显得亮晶晶的狗狗眼一盯,也有些受不了了,便没给他回答说行之前,就这么吻了上去,闻人昱明白了她的态度,欣喜若狂,便随着她的好意迎合起来,两个人就这么在那不知道是什么好日子的好日子里再一次接了吻。
不是浅浅的,是很深很深,最深的那个吻,裹挟着某种要把对方吃掉的贪婪意味的吻。
之前虽也已经吻过两次了,但第一次太随便,第二次太仓促。
第一次是浅浅确定心意,第二次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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