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辱端方君子后》
西域三十六国星落分布于大漠边缘,其中以绿洲小国楼兰最为神秘。
西临匈奴漠北王庭,东接汉朝边陲重镇;在汉匈争霸此起彼伏的形势下,国小而民富的楼兰不得不采取“朝秦暮楚”之策。
然而,元武十七年春,汉仁帝决定改变现状,特指派鸿胪寺主簿宋鹤眠出使楼兰,宣扬天子仁政,推行两国邦交。
边陲日暮,一身玄色深衣的年轻男子迎风立于城墙之上,干热的晚风中夹杂着细小的沙砾,无声地拍打在他俊朗的面容之上,极目远眺视野尽头是无边无垠的黄色土丘。
守城的将领赵破奴指着西北方向道:“宋大人,出了此门途径都护井、三陇沙、居卢仓、过龙堆后便是楼兰,沿途多为沙地,水源紧缺,且天气变化多端,您定要多加小心才行。”
宋鹤眠清冷的目光扫过城墙下停驻的队伍,看似车马浩荡,声势煊赫,可只有他心里最清楚,此番出使西域乃仓促成行,不止他这个圣上亲封的汉使是初次造访西域,就连随行之人也尽是初出茅庐的朝堂新人。
楼兰对于他们而言,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地名。
“你手下可有能用之人?”沙漠行路艰难,宋鹤眠明白自己需要更多帮手。
赵破奴道:“末将手下倒是几个斥候,常年往来西域各国,精通胡语,人也机灵,只不过他们······”说到一半他顿了顿。
听闻眼前这位锦衣玉带、端方儒雅的使者大人乃是宋贵妃一母同胞的亲弟弟,赵将军远在西北、并不关心后宫的纷纷扰扰,可即便如此,他也听说过宋贵妃聪慧貌美,颇得圣心,陛下爱屋及乌对宋氏的三兄弟也偏爱有加。
宋大公子曾追随已故的宋老将军征战沙场,父子俩唯朝廷立下了汗马功劳;后来宋大公子被调到御前,掌管禁军守卫,就连当朝太子的骑射武艺都是他亲自调教的。
眼前这位宋二公子年纪轻轻便官拜鸿胪寺主簿之职;
听闻宋三公子还是个垂髫小儿,却也进了宫廷与皇子公主一道读书······
威震四方的宋老将军虽然故去,可宋氏这三兄弟个个都不容小觑。
赵破奴拿不准这位出身显赫的宋大人是个什么性子,索性命人去将霍云、刘闯唤来。
*
西风烈烈,残阳如血。
宋鹤眠审视着眼前二人。
高个子叫霍云,此人瞳色泛黄,鼻梁高耸,身材魁梧;矮一些的名叫刘闯,关中长相,肤色黢黑。
他先问霍云:“你是哪里人?”
后者闻言双手抱拳,用流利而标准的中原话答:“回禀大人,小的父亲是鲜卑人,母亲乃是瓦剌人。”
原来他个是杂胡。
赵破奴:“大人,霍云虽非汉统,但他精通胡汉多语,对沿途西域小国也多有涉猎,况且他是在咱们地界上长大的。”
言下之意,此人信得过。
锦衣玉带的宋大人微微颔首,转而看向刘闯:“那你呢?”
刘闯眼睛滴溜溜一转:“回宋大人,小的是地地道道的杏城人,常年在商路上讨生活,熟悉大漠地形,沿途天气多变,常有流沙、风暴、小的知道如何应对。”
宋鹤眠满意一笑,城墙上的冷风拂过他浓密的黑发,儒雅中带着恰到好处的清贵:“汉匈对峙多年,陛下愿不惜一切代价争取西域诸国的助力,此番命我等出使楼兰就是为了宣扬我朝恩威,赵将军既舍得割爱,那宋某就不客气了。”
语落,他看向霍云:“此行时间紧迫,陛下命使团秋末必须回长安复命,你觉得如何?”
霍云听完这句话,眼中闪过一丝犹豫:“宋大人,假设一切顺利,半年的时间往返楼兰足矣,可自六月起沙漠便进入酷暑时节,强行跋涉穿越耗时又耗力,行进速度定然会受到影响····”
远处那片沙海不是寻常地界,每年吞噬的人命不计其数,况且沿途情况复杂,路上会遇见什么人、什么事根本无法预料。
半年之期······只怕是难以达成。
霍云悄然打量着眼前这位锦衣玉冠的使者大人,分明是一副书生气质,想必也不懂拳脚武功,让这样的人带队穿行沙漠与送死有何区别?
只是这些话,他没有说出口。
宋鹤眠沉吟不语,出发前他翻看了无数遍从前人留下的西行札记,上面清楚的记录了西域的种种艰险,当中也明确记载需避开春季风沙、夏日酷暑。
可是····皇命难违啊。
兄长御前失职,陛下才罚他革职思过;阿姐在宫中的日子也不好过;是以,哪怕他知此行艰难,也必须全力以赴。
半晌后,望着渐渐暗下来的天边,宋大人沉声吩咐道:“按计划出发。”
*
相隔千里的沙漠深处却是另一番景致。
艳阳高悬,空气中蒸腾着炙热的浪息;无边无际的黄沙沟壑纵横、形成了独特而曼妙的大地褶皱。
翻过一道高大的沙脊,了无生机的黄色中赫然出现了一片狭长的绿洲。郁郁葱葱的桑树枝遮住了大漠的荒凉,弯弯绕绕的葡萄藤蔓随风摇曳,仿佛一片绿色的汪洋;风过时绿叶俯身露出藏在其中的一汪碧泉。
蜿蜒的水流被引入城中,沿着人工开掘的渠道轻快地流淌着。
这里便是楼兰城,穿过城门便笔直的大道,道路两旁种着沙枣树,细碎的白色小花簇在枝头,香气温甜而浓郁,大道的便是王庭。
与汉朝威严高耸、生人勿近的宫殿不同,楼兰王庭与民居几乎融为一体。
当地的建筑以开阔的夏室为中心,形成内向式的合院布局。房屋面积宽敞、四周由木柱支撑,中间是镂空的花架;门框、廊檐、窗棂上处处都雕刻着葡萄藤与石榴花纹,五颜六色的织花毯子更是随处可见,艳丽的跳色搭配,显示出浓郁的风格。
自从国王阿尔斯兰病逝后,王后莱斯便成为了这座城郭的主人;她美丽又聪慧,带领着族人辛勤劳作、四季安居,王后共有三个孩子。
长子阿史那魁梧健壮,憨厚可靠,承担着保卫城郭的重任;长女娜姬妩媚动人、性情骄傲。
而幺女阿芙出生时天降甘霖持续了三天三夜,这在缺水的沙漠中是极其罕见的,雨水滋润了这片土地,也滋润了楼兰人的心田,举国上下都坚信阿芙公主乃是天赐的明珠。
而今日,他们珍爱的“明珠”终于成年了。
按照西域的传统,公主成年这一日需宴请四方友朋,并且在宾客们的见证下挑选出属于她的“麦吉侬”(心上人)
全国上下的适龄男子都在苦苦期待着这场盛会的来临,每个人都祈祷自己能够得到阿芙公主的青睐,哪怕只是一个眼神,也足以令人欣喜若狂!
楼兰之外,几个友邻小国的王子也早早前来祝贺,其中以姑师国的王子博格达最为引人注目。
他携带了三大车宝石与香料,并早早放出话来,阿芙公主非他莫属。
轻快的弦乐萦绕在王宫的花园内,瓜果美酒琳琅满桌、绿荫架子下,盛装出席的宾客们正载歌载舞期待着公主的出现。
“为何这么久?”心急如焚的博格达推了推阿史那的胳膊,小声道:“你要不要去瞧瞧?”
一头褐色卷发的阿史那身高九尺有余,站起来像是一座移动的沙丘,他悠哉悠哉地把玩着的金指套:“急什么?今天是阿芙的大日子,自然要盛装打扮打扮!”
后者悠哉悠哉的模样令博格达心生郁闷,但他又不好表现出来,索性调转视线打量起在场的“情敌”们,这一看不要紧,竟叫他发现了好几个劲敌。
那些男子或身形伟岸、或容貌俊朗、更有甚者如雄鹰一般,眼神犀利,野性十足。
宽肩窄腰,古铜肌肤,高鼻深目······
博格达越看心口越憋闷,可他告诫自己要冷静,自己与阿芙可是从小就认识的!阿尔斯兰还活着的时候曾亲口说过要让阿芙嫁到姑师去。
想到这里,他又信心十足,没错,阿芙只能属于他自己!
阿史那瞥了一眼猴急猴急的博格达:“女人喜欢梳妆打扮,就像男人喜欢策马扬鞭,博格达,你可不能如此急躁啊!”
后者立刻反驳:“我才不急躁呢,我、我、我只是太想见阿芙了。”
“想见我妹妹的人多了,从这里排到城门口,你要是没耐心就趁早作罢。”
姑师国与楼兰国比邻而居,日常守望相助,也算是沙漠里的兄弟国度,再加上从前父亲在世时与姑师国王私交甚好,所以阿史那并不排斥博格达成为自己的妹夫。
只是,比起那些好脾气的追求者们,博格达总是显出几分急躁。
“阿史那,你应该知道,我对阿芙的耐心就像是沙漠里的沙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博格达说完这句话,端起面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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