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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总求我复合》

12. 宴宁十载风又起(十二)

九重天,融雪城,魔宫,玉流宫。

覃言之正在陪沧暮喝茶。

玉流宫是历代储君的居所。魔族王室人口过于简单,最多的时候也只有四个人,故而魔宫内的宫殿构造、寝宫安排也十分简单固定。一进宫门便是魔宫大殿,沧海殿,用来上朝议事,后面有连廊通往沧海后殿,也就是帝后二人的居所。

魔宫内左侧有一大片闲杂区域,藏书阁、雪苑、观星台等等,都在这里。

玉流宫则在靠右的位置。魔族王室世代单传,无论这一代是公主还是太子,从一出生起,便是玉流宫的主人。

如今魔尊沧葳身体抱恙,常年窝在沧海后殿休息,闭门谢客,由她儿子沧暮主持大局。母子二人把日子过得相当随意,沧葳当政时便干脆在沧海后殿的前厅或是侧面书房中理事,相当于越过正殿、直接把朝臣叫来寝宫面见,如今沧暮当政,也懒得去沧海殿理事,有什么事都直接把人叫到自己的玉流宫内。

如今覃言之便是在玉流宫的前厅,与沧暮同坐,闲聊。

两人相比君臣,更像朋友,若是该干正事的时候,他们一个比一个严肃,果断狠绝,撼动风云,可若是偷得浮生半日闲,两人也能像今日一样,闲着发呆,或是无话不说。

五年前,覃言之被调来九重天,彻底进入了政治核心,不由得感叹择明主而从之的重要性。他蛰伏多年,如今一鸣惊人,靠得不仅仅是才华,更是机遇。

只是,当年给他此等机遇的人,如今只剩下一个。

望着眼前金尊玉贵、如诗如画的储君独身一人坐在桌前,身边空寂冷清,再无人陪伴,覃言之心中唏嘘不已,总觉得这画面少了什么。

太子殿下不开口,他也不好开口,只得默默喝茶,同时察言观色。

这一观,就瞥见桌上放的几摞书卷。

“想看?”沧暮终于开口,语气含笑,清淡如水。

覃言之摇头,半开玩笑道:“臣可不会像殿下一样,睹物思人。”

沧暮轻叹一声,手指的骨节轻轻擦过书卷,这样小心翼翼的触碰,似是不知重复了多少次。

“她是有多喜欢写话本子啊。”沧暮随手拿起一本,随意翻阅,“写了这么多,都不带停的。”

覃言之回应道:“文姑娘若是不喜欢,也未必能坚持到今日。”

如今的魔界,各修炼道业之间的鄙视链盛行成什么样,人尽皆知。文落诗修的是世人最看不起的露烟道,入道的方式更是世人最不齿的方式——书写文字。纵使她妙笔生花、笔下惊艳诗文千行,世人也只会说文姑娘是个厉害的特例而已,若是细究,无人从心底里瞧得起她。

这个荒谬的世道里,所爱和所求,竟成了将人分成三六九等的依据。

文落诗从决定写书的那一刻,便注定了屈于人下,不可能像别的行当一样受人敬仰。

沧暮浅笑一声:“若说喜欢,谁不是呢。”

二人均是以露烟之道修炼大成,修为进入万人敬仰的“融雪之境”。在这露烟道被万人唾弃的世道中,且不论能否入融雪之境,就连最基本的活下来,都难。

覃言之以露烟榴火两道修炼成才,可他毕竟有松烟阁、寻光戏班等资产,说到底,不会活不下去。沧暮唯爱曲乐,甚至当年与母亲因此险些决裂,给自己搞了个民间乐师的身份,最终一曲《落雪歌》被九天上下传唱,他也悟得其道,直指融雪之境。可他说到底占了个储君的身份,哪怕他的曲子无人问津、当年没闯出一番天地,也有旁人艳羡不来的退路。

但文落诗什么都没有。

她过去的一千八百年,到底是怎么苦过来的,到底是如何风餐露宿、流浪街头的,无从得知。

她甚至从来不主动说。

你若问她,她只会答,她写书很开心啊。

沧暮想到此处,目光扫过桌上众多书卷。

全是文落诗的作品。

一本不差。

闲暇时睹物思人,快把每页书卷翻破,每个故事情节都烂熟于心,可终究触摸不到回忆里那姑娘的身影。

沧暮拿起那一本文落诗发表的书,瞧着封面上赫然写的“魔兔化形记”五个大字,不由得嘴角勾起,笑得有些沧桑。

“你说她是有多不愿意见我?”沧暮苦笑,不等覃言之回应,自顾自往下说道,“宁愿把这故事真写出来,也一个字不给我回信。”

覃言之自认为能跟上沧暮的思维,哪怕是在沧暮偶发伤感之时,他都能多多少少接上几句,让沧暮好受些。可这些,覃言之完完全全听懵了。

“我不太明白,文姑娘写这本《魔兔化形记》,跟殿下有何关系?”

既然沧暮都没在他面前称“孤”,覃言之便也顺着他,不再自称“臣”。

沧暮低笑一声,凝视着手中书卷,怅然道:“与她分开的前一天,她在巷口看到了一只雪堆的兔子,喜笑颜开,蹦蹦跳跳跑过去,摸了很久,说她想抱兔子了。”

覃言之大惊,平日里清高冷寂的文姑娘,在和沧暮相处时,竟是这样的吗?听起来完全变了个人。

他对文落诗的印象还停留在松烟阁里的那次谈话,文落诗行事干脆利索,句句掷地有声,不带一丝犹豫,太过厉害,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清淡气魄。结果这么一听,她在风花雪月时,似乎变成了那种……甜甜蜜蜜的柔情万种的小姑娘?

沧暮也不管覃言之在想什么,眼瞳变深,故作云淡风轻道:“而后,我就捉弄她,把她抱起来,说我也想抱兔子了。她想逃,我不让,就这么抱着。”

覃言之睁大双眼,不可置信地看向身边人。

这位令九天生畏、常立于云端之上的主子,如同寒山松枝上的霜雪,全身上下写着不可侵犯,可他在面对心爱的姑娘时,竟然能如此……不正经?

此前,覃言之当真以为,像沧暮和文落诗这样的人,在谈情说爱时当是发乎情止乎礼,毕竟他们都给人一种太高的感觉,看上去太过遥远,不可能被情爱所撼动。要是其中一人这样也就算了,两人都这样,那岂不是完了?这还怎么相处?估计这么久,他俩谁也不主动,谁也不多说,怕是连亲都没亲过!

但此刻,覃言之的认知狠狠被撼动。

情爱当真能改变一个人。

动心前和动心后,完全两个样子。

望着沧暮那副衣冠楚楚的模样,覃言之咽了口吐沫,觉得彻底重新认识了他的主子。

“后来她就故意膈应我,和我说,我既然想抱兔子,等我们分开之后,让我自己去买只魔兔,还嘱咐我一定要挑只母的,把她养在后院,时不时给她吃点魔气充盈的草,没个几十年,魔兔就能化作人形。为了报恩,魔兔定会对我以身相许,我若恰有此意,就可以顺理成章拥美人入怀,与魔兔日日夜夜缠绵在塌上,想怎么抱就怎么抱,想怎么亲就怎么亲,身心愉悦,登临极乐。”

说罢,沧暮还怕覃言之不信,特意一脸正色补充道:“这是她原话。”

覃言之基本已经傻了,喝了口茶压压惊,回应道:“文姑娘可真是……思维活跃啊。”

而且更重要的是……

这就是《魔兔化形记》的故事情节!

怪不得太子殿下方才拿起这本书时,神色如此复杂,敢情这书,竟来源于两人以前的谈情骂俏?

沧暮轻叹一声,手指扣在书卷上,轻敲几下,再次开口:“她当时就和我说,这种经典的故事题材自是永垂不朽,无论哪个年头,人们都爱看。魔兔化作人形与郎君长厢厮守的故事定会在九天流传,为人津津乐道。所以她要率先把这个故事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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