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之随遇而安》
今天宋家出了一件大喜事,据说是宋辉他三堂弟家那个前些年离家的小儿子回来了,而且还是带着媳妇儿回来的,说是这些年杳无音讯,是因为去参军执行任务了,所以没办法给家里传信,现在是部队给假了,所以带着媳妇儿回来看看。
宋兰今天一大早出门去了知青点一趟,给李诗萌送了点她做的月饼。
回来路过村口,看到菜花婶她们一群人,又坐在一起嘀嘀咕咕。
她从她们背后悄悄靠过去,听到这些婶子们居然是在议论她堂哥。
“这老宋家是什么运道,狗蛋离家出走几年不见就成军官了,别是编谎骗人的吧。”菜花婶酸溜溜道。
“是啊,听说在部队还是个连长嘞。”
“连长算多大的官啊。”一个婶子疑惑问道。
“起码比村支书官大吧。”
“哎呦!这老宋家祖坟冒青烟了吧。”
“你们见着人家带回来的那个小媳妇儿没,白白嫩嫩弱不禁风的,一看就是城里人。”
“你们说这狗蛋也是,干啥娶个城里人啊,那城里的姑娘有咱村子里出来的姑娘好吗。”
“就是就是,你们看那帮从城里来的知青,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顶啥用,娶回家能把男人伺候明白吗?”
说着说着话题就开始歪了起来,宋兰听的小脸通黄,脚步一转赶紧从大婶群里跑开,这大婶们可真奔放啊。
没想到她堂哥宋义昨天晚上才到的家,今天一早这个消息就传遍了全村。
昨天晚上,宋兰刚刚睡下就被宋母叫醒,说是她堂哥回来了,不过家里没地方住,她未来堂嫂可能要来跟她挤一挤。
宋兰没有异议,起床穿好衣服后,接过宋母送过来的新棉被,将床重新铺好。
听说她这个未来堂嫂是城里人,现在是在军区医院做护士,宋兰怕她会有洁癖,索性连被单都重新换了个干净的。
几年没见宋义,再见到发现跟记忆的样子相差很大。
可能在部队条件稍微好点,吃饱穿暖后之前在村子里一直不怎么长的个子,现在都窜到了将近一米八,只不过现在看着也太黑了点,比她二哥还黑。
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越看越有种眼熟的感觉。
听堂哥介绍说堂嫂名叫张芳,给她的第一感觉就是挺恬静温和的一个人。
因为时间太晚,两人坐车赶路也累了,所以也没过多寒暄,互相介绍后就在宋兰家歇下了。
她屋炕挺大,跟堂嫂两人躺下后中间空的能多躺一个人。
因为刚睡着又被叫醒的缘故,躺在炕上宋兰有些睡不着,翻身又怕把一旁呼吸平稳的堂嫂吵醒,只能一动不敢动,长时间维持一个姿势躺的整个人都有些发僵。
一晚上堂嫂睡没睡好宋兰不知道,反正她自己没睡好。
早上起床便去了知青点,到家后,堂嫂跟大嫂已经在厨房忙着早饭了。
大嫂李红英听到院子里的动静,从厨房探出头来,看是小妹回来了,冲她招招手:“快来,你看你堂嫂手多巧。”
说着把一个小兔子形状的馒头捧到宋兰面前。
“哇!”宋兰不禁发出一声没见识的欢呼。
“堂嫂,你手好巧啊!”
张芳被姑嫂俩直白的夸赞弄的双颊微红:“很简单,你们想学我可以教你们。”
宋兰跟李红英当然想学,这样大方不藏私的老师可不好遇到。
宋兰想的很好,奈何太过手残。
在她接连捏了好几个四不像出来后,大嫂李红英已经能捏的有模有样了。
看着在她们手下出现的一只只活灵活现的小动物,宋兰满脸羡慕。
“你们都好厉害啊,我怎么就学不会啊。”
李红英被夸的心花怒放:“你想要什么形状的,我给你捏一个。”
宋兰眼珠一转,口出狂言:“我也不要复杂的,就给我捏一个龙凤呈祥吧。”
张芳手下动作一顿,有些惊讶的看着宋兰。
李红英还算是了解自己的小姑子,听到这话只是嗔怪地瞪了她一眼:“别搞怪,给你捏个小猪吧。”
“我不要小猪!我要小猫。”宋兰抗议道,说完又对张芳道:“堂嫂我还想要一只小狗,我要猫狗双全。”
做个早饭的时间,三人关系不知不觉间拉近不少。
按理来说,堂嫂来者是客,本不应该让她进厨房的。
但是她本人坚持要帮忙,宋母由于不太了解这个侄媳妇,推据不了,只能让她和大儿媳一起忙活了。
张芳也并不是真的喜欢下厨,但是她实在无法心安理得地坐这儿等着吃,昨天大晚上麻烦他们一家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哪能继续一点忙不帮饭来张口的。
本来宋义在回来前已经提前给家里打过招呼,寄过钱。
就想着家里要是住不开就多起一间房,什么房都行,这样他带着媳妇儿回来好有地方住,等他走了以后家里谁想住就住。
为此估算着盖房的价格,他直接往家寄了四百块钱,想着给他盖完一间屋子,剩下的钱都留给他娘,算是对他这些年不回家的弥补。
但谁能想到,他叮嘱了那么多回,昨晚到家的时候还是一点住的地方都没有给他留。
仔细一问才知道,他寄回来的钱,全拿来给五弟小弟娶媳妇了。
父母还明里暗里给他哭诉,说他现在有能耐了,能不能给弟弟妹妹托托关系找个工作。
他一路辗转坐车两三天,到家后没有一个人问他累不累要不要休息,甚至连水都不说给他喝一口,张口闭口就管他要钱要工作。
宋义当下心都凉了,不再理会这一家人,拉着媳妇提着行李转身就到了二伯家。
他家兄弟姊妹七个,他排行老三,老大是大哥,父亲看重,将来要顶门户,老二是闺女,头个闺女他妈稀罕。
老四是小子,但从小白白胖胖,长得喜庆水灵,不像他生下来又黑又瘦,他妈也喜欢,老五机灵,老六老七小儿子小闺女,爹娘更是当作心头宝。
就他夹在中间活得像个隐形人,从小到大活没少干,打也没少挨,饭是能少吃就少吃。
后来还是二伯看他实在可怜,时不时拉他到家吃饭,他才会好过一点,甚至在他羡慕宋阳他们有学上时,私下里让宋阳偷偷教他读书认字。
说实话,他宋义能有今天全靠二伯一家。
这次回来,他本不想打扰二伯他们的,只想等第二天带着礼品和媳妇一起上门,感谢他二伯这些年对他的帮助,同时看家里有没有需要他帮忙的地方。
谁想到刚回来就遇到这些糟心事,只怪他太天真居然还对家人抱有侥幸,觉得他出息了,爸妈就会重新看见他。
最后还是得麻烦他二伯。
夜里敲响二伯家大门的时候,宋义心里有些泛酸,心里想着要不他干脆给二伯当儿子算了,也不知道二伯嫌不嫌弃。
宋义本想着回家这段时间要借住在二伯家,饭也在这边吃,太麻烦人了,提出要给二伯交些伙食费,宋辉当场就给拒了。
这孩子从小到大就可怜,带着媳妇儿回来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在他家就住几天吃几顿饭还要他给钱,那他宋辉成啥人了。
早饭时间,宋家饭桌上就摆上了李红英跟宋芳一早上的杰作。
宋壮壮惊呼一声,瞪着圆圆的眼睛,伸手就抓起个小老虎形状的馒头递到妈妈面前:“妈,是老虎。”
李红英看着儿子惊奇的样子笑着道:“可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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