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肝露谷,但是综恐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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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下车,瑞雯就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你是瑞雯,对吧?”
她循声看了过去。
只见路边停着一辆保养得相当好的黑色雪佛兰IMPALA,车边靠着一个约莫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头发很短,皮肤晒成了健康的古铜色。
他有一双漂亮的森绿色眸子,就像大雨洗刷过的松叶的颜色。
“路上还顺利吗?我是你爷爷JP的朋友,我叫迪恩,迪恩·温彻斯特。”
瑞雯盯着那张伟大的脸,完全没听见他在说什么。
她一般不会用‘漂亮’来形容一个男人,更何况还是这样一个无论怎么看都很硬汉的男人,但她实在想不出其他的词来形容这足以震惊她的绝世容姿。
这个脸模太好看了,必须给项目部小哥加鸡腿!
不过……这张脸是不是看起来有些眼熟?
*
虽然迪恩那张漂亮脸蛋足以迷惑人心,但瑞雯还是注意到了他身上的违和之处。
迪恩的腰后别着至少一把枪,口袋里装着一把匕首,IMPALA后备箱里还放着沾有红褐色不明液体的撬棍和可疑的铁铲。
更重要的是,她终于回想起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这张脸了。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奎泽尔博士的犯罪心理学课上。
迪恩笑着对她说:“走吧,我弟弟萨姆已经在农场等我们了。”
听到这个名字,瑞雯瞬间释怀。
在本科期间,她曾出于兴趣选修过犯罪心理学的课程。
而只要是对美国的连环杀手稍有研究,一定对温彻斯特兄弟的名字不陌生。
这对兄弟一度被FBI视为全美最为危险的连环杀手。
他们不仅跨州作案,而且手法非常多样且残忍。
砍头、射杀、放血……他们在杀人这件事上有着丰富的想象力,在杀死猎物前通常还要戏耍他们一番。
据不完全统计,他们至少杀害了三百多人。
根据奎泽尔博士的理论,温彻斯特兄弟的杀戮在很大程度上源自扭曲的童年经历。
在迪恩四岁,萨姆六个月大的时候,他们的母亲玛丽便离奇地丧生火海,此后父亲约翰带着他们辗转于各州,每到一处都会发生非正常死亡。
约翰从前是一位海军陆战队士兵,他用训练士兵的方式来训练两个儿子,并且为他们灌输了一套扭曲的妄想世界观。
他们不将自己视为杀手,反而认为自己是对抗黑暗、狩猎怪物的英雄。
而这还不是他们最危险的地方。
这对兄弟不仅从小受到军事教育、身强力壮,并且极富魅力,非常擅长给人洗脑。
许多曾与他们有过接触的人都被洗脑成了他们的信徒,多位证人拒绝配合调查,甚至有位致力于追捕他们的FBI探员都被他们那套疯狂的妄想洗脑了。
不久之后,那位探员丧生于警局爆炸,温彻斯特兄弟也在此次事故中被认定为死亡。
直到多年之后,FBI再次找到温彻斯特兄弟作案的痕迹,排除模仿猫的可能性之后,才意识到那只是温彻斯特兄弟为了诈死布下的局。
上来就是这么重量级的连环杀手,确实够刺激。
迪恩显然非常清楚自己的魅力有多大,一个劲地冲她眨眼睛,试图用迷人的笑容把她的脑袋搞晕。
出于好奇,瑞雯跟他上了车。
哪有开场引入就刀玩家的,让她看看这是怎么个事。
罗宾……啊不是,是迪恩发动引擎,顺手打开了播放器。
罗伯特·普兰特的声音一出来,瑞雯立马就猜出了歌名。
“《Immigrant Song》,齐柏林飞艇,1970年。”
迪恩有些意外挑了挑眉毛:“你也喜欢摇滚?”
其实迪恩的喜好很好猜。
经典款肌肉车、上世纪摇滚乐,复古到甚至有些淳朴。
“我喜欢经典的东西。”
迪恩果然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头顶冒出了一颗小红心。
“这还挺少见的。”
此时距离摇滚的年代早已过去了几十年,少有人还会关注那些上世纪的‘老古董’。
“我曾经和一个朋克乐队的主唱约过会,”瑞雯耸耸肩,“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不过如果非让我在Queen和Sex Pistols里面选一个的话——我会选择Queen。”
迪恩发出一声短促的笑。
“说起来,你最喜欢的乐队是哪个?”
保守一点的话,说齐柏林肯定不会出错,因为他们正在听齐柏林,意味着至少能拿到合格分。
如果想更进一步,就得开动脑筋,以及冒点险了。
以70年代为分界线,往前十几年是摇滚乐的统治期,往后虽然还有几个不错的乐队,却再也不负曾经的统治力。
总而言之,往前说肯定不会有错。
“最喜欢的乐队,唔……对我来说大概是the Who,Cream也不错,当然还有滚石和齐柏林。”
多说几个,总能中一个。
“AC/DC呢?”迪恩问。
“你喜欢硬摇滚,对吧?”
迪恩得意地笑笑,他看起来心情不错,头顶再次冒出一颗小红心。
瑞雯的心情也不错。
这家伙还挺好哄的。
简简单单两颗红心就到手了,她喜滋滋地想。
她甚至还没送他东西呢。
*
车子沿着笔直的公路行驶了一会儿,迪恩突然一转方向盘,车子拐下公路,钻进一条乡间小道。
瑞雯瞬间紧张起来,开始疯狂脑补乡间小道杀人事件,同时不住地观察周围环境。
等下要是迪恩突然袭击,她就往旁边的玉米地里跑。
不过迪恩没有给她体验大逃杀的机会,车子在乡间小道上开了有五六分钟,之后拐向右边,前方的视野骤然开阔。
安德塔尔镇第一次出现在瑞雯的眼前,鳞次栉比的红色房顶、冒着白烟的烟筒、孤零零的教堂和环绕四周的墓地一览无余,阳光温和地洒下来,为这幅画卷添色不少。
现在时间还早,小镇还没有苏醒过来,街上看不到几个人影。
穿过小镇,就来到了农场。
农场的栅栏门上歪歪斜斜地钉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普罗特克农场’。
“到了。”
迪恩按了两下喇叭,一个金发的年轻男孩走过来,打开农场的大门,让车子开进去。
一直开到木屋前,迪恩才熄火拔掉钥匙,下车帮她把行李从后备箱里拿出来。
瑞雯下车,亲眼感受到了农场的破败。
到处都是杂草,几乎无处下脚,枯死的树枝像扭曲的手指伸向天空,头顶上还有盘旋的乌鸦。
年久失修的木屋在风中发出不祥的呼号,狭小空洞的窗户好像两只空洞的眼睛,斑驳的木门像是张开的巨口,亟待吞噬那些有胆量走进这里的人。
瑞雯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回来种地,直接经营鬼屋岂不美哉?
木屋的门再次被推开,走出一个高得离谱的两米巨汉。
两米巨汉的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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