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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比格丢进霸总世界》

71.第 71 章

乐乐走的那天,天气很好。太阳暖洋洋的,风轻轻的,桂花树的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像撒了一层金粉。乐乐从狗窝里爬出来,后腿打了几次滑,但站稳了。他走到院子里,在桂花树下趴下来,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看着那片埋着时间胶囊和信封的泥土。尾巴轻轻地摇着,一下,两下,三下。很慢,很轻。

小光从屋里跑出来,穿着小鲸鱼睡衣,头发乱糟糟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他跑到乐乐面前,蹲下来,双手搂住乐乐的脖子,把脸埋在乐乐的毛里。“乐乐,早上好。”乐乐伸出舌头,想舔小光的耳朵,但他的舌头够不到了。他的脖子没有力气抬起来了,他的舌头只能舔到自己的鼻子。他舔了一下自己的鼻子,凉凉的,干干的。他闻到了小光手心的味道,但闻不太清了。他的鼻子也不如以前灵了。

小光从乐乐的毛里抬起头,看着乐乐的眼睛。那双眼睛以前是亮晶晶的,像两颗黑葡萄。现在它们变浑浊了,像蒙了一层灰。小光看着那双眼睛,看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话。“乐乐,你是不是要走了?”

乐乐不能回答。但他可以用别的方式告诉小光。他努力地把尾巴摇了一下。那一下很轻,轻到如果不是小光一直在看着,根本不会发现。那意思是:是的,我要走了。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不是明天,就是后天。很快了。

小光没有哭。他已经学会了不轻易哭。他把脸重新埋进乐乐的毛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记住了乐乐的味道。乐乐的味道变了,以前是阳光的味道、青草的味道、三文鱼饼干的味道。现在是老了味道、病了味道、快要离开的味道。但小光不嫌弃,他吸了一口又一口,想把这种味道也记住。因为这是乐乐最后的样子,最后的味道,最后的呼吸。

沈念从屋里走出来,端着一碗排骨。她蹲在乐乐面前,把排骨放在他嘴边。乐乐闻了闻,没有吃。他吃不下了,他的胃已经缩成了一团,装不下任何东西了。但他用舌头舔了一下排骨的表面,尝到了刘叔的手艺,尝到了几十年的功力,尝到了爱。他把那口味道咽了下去,不是咽进胃里,是咽进心里。

刘叔从屋里走出来,站在沈念身后,看着乐乐。他的眼眶红了,但没有哭。他已经学会了不轻易哭。他蹲下来,伸出手,拍了拍乐乐的头。“乐乐,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狗。”

乐乐看着刘叔,尾巴摇了一下。他想说:你也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不是因为你炖的排骨好吃,而是因为你在我闯祸的时候没有打我,在我生病的时候没有放弃我,在我老了的时候没有嫌弃我。你是好人,好人有好报。你的好报就是——你的排骨会一直被记住,被我记得,被小光记得,被每一个吃过你排骨的人记得。

大福从地上爬起来,走到乐乐面前,趴下来,把下巴搁在乐乐的前爪上。它看着乐乐的眼睛,那双浑浊的、蒙了灰的眼睛,看了很久。然后它伸出舌头,在乐乐的鼻子上舔了一下。乐乐也伸出舌头,在大福的鼻子上舔了一下。两条狗,一白一黄,在桂花树下,互相舔了一下。这是他们之间最后的问候。

泰山从行军床上跳下来,走到乐乐面前,蹲下来,跟乐乐平视。它没有说话,从来不会说话。但它用那双深棕色的、像琥珀一样的眼睛看着乐乐,看了很久。然后它把头低了下来,抵住了乐乐的头。两个脑袋,一大一小,一黑一白,抵在一起,像两座山,靠在一起,谁也推不倒。乐乐感受着泰山的温度,额头上传来一股暖流,从皮肤到骨头,从骨头到心脏。那是泰山在说:我在这里,别怕。

小光从乐乐的毛里抬起头,看着沈念。“妈妈,乐乐是不是要死了?”沈念蹲下来,把小光抱在怀里,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是的,乐乐要走了。但他会一直在我们心里。”

小光从沈念的怀里挣出来,蹲在乐乐面前,双手捧着他的脸,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乐乐,你不要怕。我会想你的。每天都会想。早上想,中午想,晚上想。吃饭的时候想,睡觉的时候想,上学的时候想。每时每刻都想。”

乐乐看着小光,想摇尾巴,但尾巴已经不听使唤了。他想伸出舌头舔小光的手,但舌头也抬不起来了。他想把下巴搁在小光的膝盖上,但他的脖子已经支撑不住他的头了。他只能看着小光,用那双浑浊的、蒙了灰的眼睛,看着小光。那意思是:我知道了。我也会想你的。每天都会想。每时每刻都想。

太阳从东边移到了南边,从南边移到了西边。乐乐一直趴在桂花树下,没有动。他的呼吸越来越轻,越来越慢,像风中的蜡烛,摇曳着,摇曳着,随时都会灭。小光一直蹲在他旁边,没有离开。沈念站在小光身后,手搭在小光的肩膀上。刘叔站在沈念身后,手插在口袋里。大福趴在乐乐左边,泰山蹲在乐乐右边。所有的人,所有的狗,都陪着他,安静地待着。

夕阳西下,橘红色的光照在院子里,照在桂花树上,照在乐乐的白毛上。乐乐的眼睛慢慢地、慢慢地闭上了。他的尾巴最后摇了一下,很轻,很轻,像风吹过湖面时泛起的涟漪,转瞬即逝。然后,不动了。

小光感觉到乐乐的身体不再起伏了。他把手放在乐乐的身上,感受不到呼吸的震动,感受不到心跳的温度。他抬起头,看着沈念,眼睛里有泪光,但没有掉下来。“妈妈,乐乐走了。”沈念蹲下来,把小光抱在怀里,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她没有擦,就让眼泪在脸上淌着。刘叔站在旁边,用手背擦着眼睛。大福趴在乐乐旁边,把下巴搁在乐乐的前爪上,没有动。泰山蹲在乐乐旁边,头低着,抵着乐乐的头,没有抬起来。

乐乐走了。不是突然走的,是慢慢地、一点一点地走的。他走的时候,嘴角是上扬的。那大概是“我这一生,没有白活”的笑。他在这个世界上活了十几年——不对,他穿越进这本书才几年。但那些年,比他以前所有的年加起来都重。那些年里有沈念的怀抱,有小光的笑声,有刘叔的排骨,有大福的陪伴,有泰山的守护。那些年里有老太太的猫,外卖小哥的钱包,王大爷的战友,大黄的铁链,养老院的老人,福利院的橘猫。那些年里有挂车底、上法庭、当教官、当大使、当导演、当作者。那些年里有春天、夏天、秋天、冬天。那些年里有桂花树的甜香,有湖边的风,有雪地里的脚印,有月光下的时间胶囊。

小光在桂花树下坐了很久。他抱着乐乐,把脸埋在乐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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