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扮演他的妻子》
说完,我自己都感觉头皮发麻,不知道黎玉钟会怎么想,他不可能答应,他肯定觉得是玩笑。即便如此,如果他点头,我真的吻上去?开玩笑,忍不住把他扒光了怎么办?我那么渴望他。
他说:“……也可以。”
什么都可以,什么都行,是这样吗?我错愕地审视着他,突然想到从重逢到现在,虽然是他提出了扮演配偶的要求,但除此之外,一切的事端都是我掌握节奏,他能做的,无非是配合。
我如果上他,
他也无所谓吗?
他要真是那么随便的人,我竟然有点……有点不是滋味。我走近他,走到他面前,看清他那清秀的面颊,羞赧如同粉雾,悄无声息蔓延。他的耳根在我的注视下渐渐变红,喉间滚动。
“现在就试试?”
他轻轻“嗯”了声。
我又问:“你是第一次?”
他垂下视线,“没关系。”
“低头。”我说。
他就像太听话的学生,低下头来,凑到我的脸上的,首先是他清润的洗发水味,薄荷茉莉香,那味道与其说是勾引,不如说是魔咒,丛生的香迹化作散不开的执念,缠绕在梦回的午夜。
像梦一样,
可以说吗?
可能是在梦里,我心想,现实中的黎玉钟真的会乖顺地朝我低下头,任由我亲吻他吗?真的不会推开我?他是那样胆小的人,我和他最亲密的时候,和现在要做的事相比,也差远了。
我抬起头。
亲到了。
第一次不是在他睡着的时候。黎玉钟那双浅褐色的眸子,被他纤长的眼睫覆盖,一片朦胧的阴翳,像大片的乌云朵,口感是绵软的、湿润的,仔细看,里面闪烁着害羞而惊惧的闪电。
我的嘴唇触碰到他的,轻轻擦过几下,他的脸已经红得能滴血了。这样不行,我蹙眉说,你显得太生疏了,就好像我们不熟,这样骗不过别人。我告诉他还需要多适应,这点亲密行为就接受不了,以后还怎么演。我感觉我的哄骗非常低劣,又完全出于私心,我占足了他便宜。
他低声说,他会好好演的。
“那就认真点,黎玉钟,别老是一副要人催才肯用功的样子。来,试试,让我看看你的诚意。”
我引导他,抓住他的手放在我的颈后。我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指尖在颤抖,微凉的。黎玉钟啊黎玉钟,我嘲笑他,你这可怎么办呐,和异性亲个嘴,你就如临大敌,你将来怎么找对象?
你能和谁好呀?
除了我。
除了我,没有别人。
不可以有别人了。
他的手掌微微使劲,迫使我向他凑近。即便他不这样,我也心甘情愿。但我不能说,我愿意和他接一百个吻,我愿意和他滚到床上去,他的卧室离客厅不过十几步路。我不能说,永远都不能说,假借扮演妻子的名头,我得以戴上一层坚硬的假面,面具之下,是我脆弱的真心。
他吻我,让我肌肤紧绷,四肢轻软,他的吻那样生疏,我却没办法把任何人的吻同他的比较。他有特殊的意义,是我年少时期的光亮,温暖了那时的我。他永远有别人比不了的,我的爱给他赋魅了,即便他在旁人看起来那样木讷、严谨,不解风情,他仍然有牵动我心的本领。
他吻了我一会儿,两三下,我说不清有多短促,在我还没回过味的瞬息,他的唇就离开了,只剩下一声若有似无的喘息。啊,我简直想把他抱去床上,把他的西装扒了,狠狠来上两下!
唉。
不行。
我的理智告诉我——不行。如果这样做的话,黎玉钟保不准就被我吓跑了。明天就是婚礼了,新郎官跑了,我还更没面子呢,再说我真不想霸王硬上弓,那样的话,我多年来的努力扮演不就功亏一篑了吗?讲不好黎玉钟就是因为我和他只是朋友,而没有那些杂七杂八的感情,才让我来扮演他的妻子呢?他要是发觉我暗恋他,保不准说,哇,李君同你怎么是这样的人!
开玩笑的,
他不会那么说,
他只会默默疏离我。
想到这个,我不可避免地心间一颤,方才的种种冲动都如潮水一般褪下。我冷静下来,再次认真地审视他,企图从里面看出一点情绪的波动。黎玉钟的漂亮脸蛋的确是红彤彤的,眼底也氤氲着水汽,但我不能肯定,他是因为与人亲近,还是亲近的那个人是我。我强迫的他。
难道是那样吗?
那我算什么女人?
“行,”我说,“这样就差不多了。”
我垂下眼,努力不去看他,不看就不会想。最起码我拥有了他,目前占据在他家里的人是我,而不是别人。暧昧的气氛戛然而止,我猜测黎玉钟很有可能还没缓过来,处男都是这样的,会因为一点亲热而方寸大乱。他的目光还停留在我的嘴唇上,别这样,再这样我就亲死他。
好在,他及时收回了目光。
天很冷了,夜深,外面又在下雨,一时半会停不了。倒春寒,冷气扎进骨头里,反反复复,黎玉钟问什么时候送我回家,我说算了吧,明天正好一起去婚礼现场。于是我在他家里睡,睡客房,突然想起还没问他到了新家之后是不是分房睡,如果不分床睡,我真怕控制不住。
我那种人,唉,黎玉钟只是躺在我的床上,我都要偷亲他的人。别指望我有什么自制力了,要是同居了,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怎么办呢,他要是再像上次在我家,穿我的围裙扮成人夫勾引我呢?黎玉钟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他不知道自己多让我喜欢,他无辜地引诱我。
真要命。
要命的事多了去了。
次日一早,我和他一起到婚礼场地,司仪帮我们熟练流程。看到交换的戒指是十克拉左右的钻戒,我还真被闪瞎了眼,黎妈妈却说还好了,没有上次订婚宴上的戒指贵,那个是传家的。
我问订婚而已,为什么要用那么贵重的首饰,她笑说好不容易得来个儿媳妇,得先用好家伙牢牢套住才行,就黎玉钟这张笨嘴,不如钱能哄得来人。我心想,我和您儿子在一起还真不图钱,至少不图黎家的家产,我也不想被媒体写成嫁豪门,我的私心,顶多是贪图您儿子。
这次婚礼办得非常低调、奢华而隆重,足以看出黎家的诚心。这点我丝毫不怀疑,黎姥姥是那样好的人,如果说我唯一有愧疚的地方,除了我是黎玉钟花钱买来假扮的妻子,还有就是,我并没有成为优秀的人。姥姥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扶我,我却没在自己的行业里面做出成绩。
我希望别人投资给我,我是有潜力的人,比起把黎姥姥视作家人,我更愿意把她当作老师。去年我本来想着拿到奖项,风风光光地去探望她,告诉她老人家,这些年我也算熬出头了。
但是我落选了。
唉,我那点没用的自尊,面对青睐我的人却很硬气。如果黎姥姥不十年如一日关照我,对我嘘寒问暖,总是让我别太逞能,我还真不会那么想证明自己。没做到,就像吊了一口恶气,不上不下的特别难受,那感觉像打了败仗回来,灰溜溜的,我不是败将,不能回来当逃兵。
对黎玉钟,我也是这样想的。我曾遐想过自己功成名就,看黎玉钟还需要俯下身子,而不是现在还需要他隐形的“接济”,如此,和许多年前没什么区别。我并非毫无长进,只是太慢,我从前一直不明白问题出现在哪里,经历了这半年的大起大落,代言走得差不多,商业价值也大幅缩水,和前司闹掰更是称得上孤注一掷,我的团队现在还靠我的救济粮养着,真的。
我是背水一战。
在这关头上,如果不是和黎玉钟的久别重逢,我未必能缓过来。他将饱满晶莹的钻戒戴在我的手上,然后俯身吻了吻,我演得十分感动,一手掩住面庞,热泪盈眶,心里却没什么波澜。
越是宏大的场面,越是鲜花和掌声,和我多年前的暗恋心事越贴切,我就愈发感到不适应。我不明白,他们看不出是演的,是啊,太逼真了,反而显得剧本外我的情感,荒谬而孤寂。
在一众“亲一个”“亲一个”的欢呼声中,黎玉钟抬手揽住我的肩膀,就像昨夜排练的那样,虽然他的臂弯仍旧僵硬,神情也透露出几分忐忑,但好在他的手不抖了,他俯身,吻住了我。
我闭上眼,目眩神迷的幸福包裹在外,内里是玻璃般的坚硬,就像手中的钻戒,徒有浮华。它来自于别人,而不是我亲手争取并拥有到的,我不在乎,我在想,离婚的时候给黎玉钟送一个比这更大的,我要挣钱,狠狠打他的脸,他不懂我在暗暗较劲个什么,我想比他更好。
追上他,俯视他,践踏他,
才是我少女时期的心事。
两片饱含着祝福的唇瓣分离开,黎玉钟的手还捧着我的脸颊,我感受到他大拇指的指骨在我下颚轻蹭了蹭,就像挠小猫下巴一样。他也需要出于无心,我却因此有再仰头吻住他的冲动。
婚礼很顺利地结束了。
晚上八点多,应该还有个夜场,老同学们包了个包厢,我和黎玉钟换下了婚服,开车过去。应该是料到我们俩都要喝酒,车上配有司机,黎玉钟还叮嘱我,喝不了就推给他,别逞能。
我笑了笑:“那到不至于,老同学都那么热情,不喝一点也过意不去,都这么多年没聚了。”
“嗯。”黎玉钟说,“主要你当时也是和班上人关系很好,我以为你每年的同学聚会会来。”
我愣了愣,心想才不会呢。我对用谎言欺骗来的友情,不信任,不可能看重。高中后我就和任何一个班上的同学不联系了,偶尔,也是打听黎玉钟。而我和黎玉钟断联,又是因为别的。
我就说:“的确比较忙。”
“看出来了,”他颔首。
我突然想起:“说我忙,我好歹还去过一次,毕业的时候。你呢?你可从来没去同学聚会吧。”
他沉默,随后轻声说,“不重要。”
不重要,
对他而言。
是这些人不重要,还是我也没那么重要?我又想起他以为我每年都会去同学聚会,是否因为这个,他每年都不来?我倒也没做什么罪大恶极的错事,我不明白的地方就在这里了,真的。
他为什么疏远了我呢?
现在再谈这个,就有点矫情、可笑了。现在再谈过去,再谈那些暗戳戳的较劲,难宣于口,他不理我我也不搭理他,抱着手机看聊天框,暗自较劲。我在意的是,任何事情都是我主动,我和他的交集都掌握在我手里,是不是有一天我不朝他走近一步,他就会木讷地站在原地?
我的确想走过去,但我的骄傲就像湍急的河流,踏进去,沾湿鞋子,打湿脚。望着它,总想掂量河对岸的风景,我最怕的就是走过去,对岸不欢迎我,又得踩着湿漉漉的袜子折返回来。
那多狼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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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挽着黎玉钟的手臂走进包厅,同学们已经在里面唱开了,我和黎玉钟被分开到沙发的两侧,各自交际。大家吵着要让黎玉钟唱歌,我说还是我来吧,黎玉钟的确不擅长在人前展露风头。
我唱了两首,就让别人唱了。几个以前是小团体的熟人围着我,要我讲和黎玉钟是怎么再次走到一块儿的,她们管这个叫破镜重圆。坐我后排的两人振振有词,一个说打那会儿就看出黎玉钟对我有意思了,另一个说你可拉倒吧,你当时说的是这两人天打雷劈也不可能好上。
众人哈哈大笑。
我抿着笑意,我的笑另有缘由,看吧,这就是保持高姿态的好处,没人知道我对黎玉钟暗恋,没人知道那段无疾而终的感情,它什么时候开始,到结束。我一人承受,甚至没有叫当事人发觉。这不失为一种高明的演法,如果说一定有什么弊端,大抵有时候连自己都骗了过去。
说些言不由衷的话。
做些言不由衷的事。
人们管那个叫“嘴硬”。
就像曾经在毕业季的同学聚会上,有人问起我和黎玉钟的事,问法相当直白,“你对黎玉钟到底有没有意思?”当时黎玉钟不在场,也幸好当事人不在场,否则我真的撒不出那个谎。
“怎么可能?”我笑了笑,“那种人,那么无聊,也就是找点乐子。逗他确实很好玩啊。”
说谎,
骗人。
我明明不是那么想的。
我明明不是那么想的,却那么说了。很奇怪的是,人们总认为撒谎是无需付出任何代价的,是的,脱口而出的时候,不假思索,就像站在镜子面前,粉饰自己的瑕疵,无需任何的理由。但久而久之,你的眼睛就把自己骗过去了,谎话说的多了,真心这种珍贵的东西,就少了。
我不是谎话连篇,但我总想着,对待一个真心喜欢的人,到那时再试着不去撒任何一个谎。太晚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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